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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再见初见
    我捧着娘娘的珍珠往清河殿走,这些珍珠得磨成粉和着牡丹露水,涂在殿下的脸上,昨日有宫人把她的香膏打翻,她闹了许久不肯睡觉,最后我劝说明日傍晚一定给她找到新的香膏。



    这些是伯虑的美人舌养出的粉珍珠,我好不容易求了十几颗,捧着匣子里的珍珠,特意放慢了脚步。



    阳光折射地上一寸水洼,我晃晕了眼,双手一软,珠子从匣子中摔落,洒了一地。



    啪嗒啪嗒,一颗颗珍珠从台阶往下跳。



    急忙蹲在地上一颗一颗捡起,我吹吹灰尘,把珠子尽数找回。



    就在此时,大监喊道“陛下至,开道——”



    我和几个宫人低下头,跪在地上让道不语。



    一群人围着一个男子走过,他的鞋履从我手边略过,我不敢抬头看南魏的王,听别人说,王骁勇善战,三年便打下南魏国,又三年,继位东胡,收服两国,合为一国,如今七国只有雕题和伯虑两国不在他手里,可雕题和伯虑国力渐微,被陛下拿下也是迟早。



    他只有二十七岁,却已经是一个年轻而强大的帝王。



    朝上辅佐陛下的有右丞雨师大人,他原是当今陛下的十五弟,左丞即墨大人,即墨大人是前朝皇帝的亲弟弟,前朝之时封为奉庄王,他的女儿在后宫只手遮天,乃是当今的即墨皇后,即墨缈,另外一个女儿则是雨师大人的正妻,即墨问音。



    我总想发笑,商女不知亡国恨,不知用在此处可适合,前朝的景律公主,做了当朝右丞的正妻,前朝的琉璃翁主,更加了不得,成为了当今皇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我不明白,倘若我是她们,该如何同灭国仇人日夜相对。



    也不怪她们,前朝的陛下都退了位,据说宇文仲弘夺权,没有让即墨一族流一滴血,尚且是个仁慈的君王,还封了前朝的陛下为南边封地的王爷,一生荣华富贵不愁了。



    即墨一族,果然全是俊杰,识时务,不挡路。



    我捡起最后一颗珠子,听见远处的传来一串咳嗽声,身边一个宫人道“陛下的寒疾又犯了,许是近来早晚冷热变化太甚。”



    我把匣子抱起,又听周围说,“伯虑和东胡前几日又开战,雨师大人亲自出征,要为南魏击退百里氏族狂徒。”



    这个雨师乘歌,我虽然没有见过,可在旁人口中,倒是传成了一个神人,简直是天下绝色,我是不信有男子的容貌更甚女子,除非他站到我面前让我品品。



    宫里的新年一向是热闹,不过,这热闹却不包括男子,男子要在十月就启程去失韦草原冬猎,到了失韦草原,也就到了隆冬时节,去年陛下在途中遭刺杀,皇后娘娘劝道停止冬猎计划,陛下大怒,娘娘提议可以改近处的猎场,可今年十月,陛下还是雷打不动前往失韦。



    我也是草原上的人,连天的绿草,不知哪里有什么值得一观。



    我自来到宫中,说开心也开心,说不快也是不快,宫中白日里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到了晚上却可怕得像墓地,我受不了此地的阴森,总觉暗处隐藏猛兽,会一口吞下我。



    我是半年前来南魏的媵女,迢迢岭山,千里泥路,我们就这样来到南魏,我侍奉的娘娘是失韦草原一个小部落首领的女儿,我们那里的习俗原是盗亲,就是夜晚把姑娘偷走,第二天再让姑娘的家人鞭笞一顿,拿出牛马,奉上金银,自然就能把姑娘娶回家。中原人可不兴这一套,人家在意的是贤礼具成,万万不可唐突了女方。其实我们的盗亲也没有什么不好,两人看对了眼,晚上就把人带走,哪还用红娘牵线。



    听说中原人嫁女会让女方的姐妹作为媵女一同陪嫁,以后要是丈夫喜欢,媵女也要陪着他睡觉,中原人可真贪心,有一个妻子还不够,让陪嫁的人还侍奉他,难以理解。



    正因如此,娘娘的姐姐妹妹没有一个愿意做媵女,我是阿爸的养女,十岁那年他从草原的老鼠洞找到我,把我带出老鼠堆,我是个习武的好料子,整日和草原上的男儿一起赛马抓狼。敢抓着狼尾巴和狼摔跤。



    阿爸就问我愿不愿去,我听说天下最好的珍宝都藏在南魏皇室,动了离开草原的念头,遂答应了阿爸好好照顾瑞麻雅拉。



    温齐四十三年,伯虑军主动投降,国主百里遥乞保留祖庙,愿每年向南魏进贡上品,适时雨师乘歌率五十万大军,凯旋而归,良渚翕然,国民大喜,一时欢声雷动,这是他们最好的新年祝贺,假以时日,天下必尽在南魏人手中。



    年后,瑞麻雅拉的哥哥暗中来到南魏,娘娘知他带了部族密信,要我出宫前去一见,我少时厌恶他,从前摔跤不是我的对手,就使了坏心眼绊倒我,害的我脚腕伤重,在床上躺了一个春天。



    我跟着采买的宫人混出宫外,此行必要迅速,宫门下钥前我得再浑水摸鱼回到宫中。



    楠丰楼,尼布卢就在那里等我。



    我一道没有耽搁,急匆匆往那边赶,等我到了楠丰楼,楼阁之上,多人正在斗殴,我恐是尼布卢惹事,这是南魏,不是我们的部族,他放肆惯了,阿爸也不加阻拦,竟让他来南魏送信。



    我几步跨上楼阶,一见正是他,拉住他道“你是想死在这里?”



    他打人正打得欢快,“你别管我。”



    “把信给我,我立刻就走,谁爱管你。”



    他被我吵烦,用力把我甩开,我没注意身后的木栏已经松动,一仰头当即就摔下,幸好我还有点身手,死死抓住了结实的地方。



    我想喊他过来拉我一把,只怕他会笑话我,我才不愿在他面前丢脸。



    预备着往下跳,想寻一个落脚点,这不看尚好,我低头,这高度能摔断我的腰。



    中原人有人会轻功,我听说踮脚即可飞起,还能踏叶凌空,我练的都是俗家的拳脚功夫,这等神功自然不会,跳下去,怕是一下都扑腾不起,摔断了脚,这一次可就不值当。



    正胡想,酒楼下有人打马而过。



    “嘿——仁兄!”我喊他。



    楼上的打斗声吵得我只好使出吃奶的力气往下喊。



    那人抬起头看我。



    他的脸迎光,面色苍白,在太阳的照射下几乎看不清面容。



    我喊道“烦请阁下帮个忙,用你的马接我一下。”



    他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我。



    我有个滑稽的想法,这人不会是傻子吧?



    我见他虚弱,像是受了虫害迎风倒的麦穗,担心我这一跳,非得把他砸出个好歹。



    “你不要在马上,我可能会撞到你。”



    他没有下马,却缓缓张开了手,身边一个男子对他说了什么,他只是当做没有听见。



    他,似乎是要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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