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六百七十四章
    还没到深秋的时候,水边的芦苇荡就已经变黄,到了如今这个时节,更是见不到几点绿意了。

    秋风一吹,雪白的芦花漫天飘荡。

    高高低低,远远近近,河滩上到处都是,景色煞是好看。

    午后,陈凌把熊掌放进锅里煮上,就领着娃娃,带着三个老头子来河滩钓鱼、放牛了。

    原本陈凌以为今年村里各家都忙着摘野果、采山货的,是没啥人来河滩割芦苇的。

    没想到刚走到河滩附近,就看到王来顺正猫着腰,捉着镰刀,在那里忙活呢。

    “哟,你们也过来了啊。”

    王来顺听到这边有小娃子的动静,就扭头看来,一看是熟人,他也不忙着割芦苇了。

    正好停下来歇息一会儿。

    再一方面。

    自从他家婆娘还有二儿子王聚翔跟陈凌闹过之后。

    陈凌跟他远不如以前亲近了。

    再不热情点,以这娃的脾气,以后能搭理他才叫怪事。

    握着拳头锤了锤发酸的腰,就笑眯眯的招着手“睿睿,咋骑在牛脑袋上了,快下来,快下来,爷爷带你逮雀儿。”

    小娃子这时候正骑在小白牛的脑袋上。

    小白牛现在生得高大健硕,脑袋两个犄角之间的位置,让睿睿坐上去正好。

    空间绰绰有余。

    而且还稳稳当当的。

    同时也能让臭小子抓着两根犄角呢。

    陈凌伸出手,“来,下来吧,跟着五爷爷去抓雀雀,让小白它们去吃草。”

    睿睿这时候倒是挺乖,听话的扑进他怀里。

    但陈凌把他放下来后,他也并不向王来顺身边走,而是去拿赵玉宝手里的小铲子,在河滩的沙子上一通乱挖。

    显然这个时候他对雀雀的兴趣并不大。

    “我说五叔,你家也不缺柴火烧吧,咋也来割芦苇”陈凌有些奇怪的问道。

    紧挨着山林,没谁家会真正缺柴烧。

    王来顺也是个勤快人,家里的柴垛堆得整整齐齐,向来不缺柴火。

    “唉,不是做柴火的,今年热天的时候啊,下大雨把家里菜窖给泡坏了,一直漏雨这阵子事少了,这不是想着割点芦苇做箔子,把菜窖顶子修一修,要不到了冬天,菜窖还不能用,没有冬菜吃。”

    “啊你家菜窖顶用的芦苇箔子”

    赵玉宝听了有点吃惊,他是觉得菜窖是在地下,用芦苇箔子有点软。

    所谓的箔子,也叫帘子、栅子。

    通常是用芦苇杆子和高粱杆子做成的。

    芦苇做成的箔子,也叫苇箔。

    正经建房能用,牲口棚啥的也能用。

    就是把芦苇杆子或者高粱杆子打成箔子,在屋顶铺上去,和泥倒上去,再铺瓦。

    确实,建房是这样,一点问题没有。

    但在菜窖的顶上一般用木板,用箔子铺,铺上土后,平日里人还要在上面走动。

    容易踩坏,踩塌。

    “哈哈哈,赵老师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俺家的菜窖跟别人家的不一样,是跟以前挖的地窝子差不多,大的人,里边还能住牲口哩,牵头驴都能进去,跟一间房子也没啥区别。”

    王来顺比划着,为赵玉宝两人解释。

    两个老头子听得一头雾水。

    陈凌就说“意思是说跟地下室差不多,以前躲灾用的,五叔家那个挖的也深,很有些年头啦,一般都不用修补。”

    这下两个老头子明白啥意思了。

    当即联想颇多。

    连忙问是不是还接待过游击队。

    王来顺摇摇头,说倒没那个福气,就是以前闹土匪,刀客横行,这菜窖就是用来躲灾的。

    两个老头便失了兴趣。

    老丈人更是从始至终笑呵呵的,没啥好奇的,在他们风雷镇那边,这种躲灾的地方多得是。

    之前王庆忠用来存粮食的地方就是,不值一提。

    聊了一会儿,赵玉宝两个跟在陈凌后面,各自找好位置开始钓鱼。

    刚开始钓,赵玉宝烟瘾犯了。

    就掏出烟盒给几人散烟。

    陈凌连忙伸手拦他,指了指面前枯黄的芦苇荡。

    赵玉宝顿时会意,讪讪一笑,忙说忘了这茬了。

    在村里住了小半年,很多事他也弄明白了。

    枯黄的芦苇荡,随风乱飘的芦花这就跟春天的柳絮、夏天干燥的麦秸一样,非常容易引起火灾。

    秋风正紧,一点火星子都可能把整个山头点了。

    “富贵,这两天咋不见你放马了,你这都出来钓鱼、放牛了,咋不把小青马也带出来溜溜。”

    王来顺这个倒不是没话找话了。

    这老头子年轻时候就喜欢马,王聚坤家的大白马就跟他这个小叔叔两家一块养的。

    那时候大牲口比人还要精贵,吃好喝好的,有时候单凭一个人家,负担不起。

    “别提了,被我用铁链子锁起来了,夜里老是自己偷摸出去瞎跑,这哪行”

    现在这年月,夜里黑灯瞎火的,啥也看不清楚。

    一匹马在夜里胡乱瞎跑,跑进山里就不说了,万一跑进别的村,跑进人家里,把人吓到了,一枪打死咋办。

    “又说这话,你那马是好马啊,好马有一个算一个,那可都是有脾气的,不能老压着,不然好马也成坏马了。”

    似乎是生怕陈凌把好马养坏了,王来顺割着芦苇,手上用的劲都大了不少。

    陈凌闻声就笑,只好点着头说对对对。

    自家的小青马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马。

    是有智慧的,有独立想法,心眼子贼多的好马。

    实际上,陈凌刚把它买回来的时候,这匹青马算不得什么好马,最多也就是匹烈马。

    但经过陈凌的精心喂养,以洞天灵物培育,小青马得到了二次发育

    各个方面,不论是体质、体能,还是从外观、品相上来看。

    小青马都成了一匹极品的好马。

    王来顺跟陈凌俩人这么一说,赵玉宝也扭头说道“你家小青马贼得很,别一会儿又偷跑出来了。”

    陈凌自信一笑“没事,跑不出来的,我给它上了铁链子这要是还能跑出来,我名字倒过来写”

    结果呢,这句话还没说完。

    睿睿就拿着小铲子叫嚷起来,“小马,小马”

    只见远处的翠绿的麦田之中,一匹青色的高头大马正在悠闲的迈着四蹄,甩着尾巴,一边在麦田里松快的散步,一边时不时的低头啃几嘴麦苗。

    这时,小青马似乎也听到了小娃子的喊声,疑惑抬起硕大的脑袋,往老河湾这边看了看。

    一看之下,吓得浑身一激灵,惊恐的瞪大眼睛撒腿就跑。

    “还踏马敢跑给老子站住”

    陈凌大怒,鱼竿一丢,便急追上去。

    几个老头子见状愕然。

    赵玉宝回过神后就立马打趣“好啊好啊,这回富贵不叫富贵了,得叫贵富了。”

    这话一出口,连王存业这个老丈人也跟着嗤嗤嗤的笑起来。

    只有王来顺一个劲儿的说,你看吧,我就说这是匹好马,关不住的。

    其实陈凌也挺奇怪的。

    这铁链子要是拴在马嚼子上,还有挣脱的可能。

    可他是给小青马脚腕子上拴了链子啊。

    那大粗铁链子,比睿睿拳头还粗呢,是从小绵羊的货运站上拿的。

    几吨的车都能拖动。

    这怎么还能让小青马跑了

    “算了,老子不追了,今天放你一马,等你回来咱们再算账。”

    看着小青马向西山驰骋而去,陈凌追也追不上,只有吃灰的份,索性放弃。

    被这么一搞,他也没心思钓鱼了。

    但睿睿缠着他呢,就只好陪他又去芦苇荡找乌龟和鸟雀的窝。

    玩闹一阵,足够尽兴了,才跟着他回家。

    回到家,来到果园的牲口圈一看,这才发现,不是铁链子不给力,是小青马太聪明了。

    铁链子结实,它就没在铁链上费功夫,而是把陈凌给它锁在脚腕子上的脚环给挣断了。

    “他奶奶的,铁环都能弄开,力气越来越大了啊这是”

    陈凌郁闷的想着“再不听话乱跑,以后专门修个地下室,给它关小黑屋得了。”

    “阿凌,你回来的正好,你看二秃子,又乱捡东西”

    刚走进家里,王素素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

    抬头一看,二秃子正像是一只憨憨的大鹦鹉似的,晃着脖子转动一个银色的项圈。

    脚边是一大堆明晃晃的玻璃瓶。

    陈凌顿脸一黑。

    妈的,这几个家伙,就没一个省心的。

    把二秃子好好地教育了一顿,两只熊掌正好刚刚煮好。

    当然了。

    这个煮好,不是说炖好了,能吃了。

    这个煮好,才是第一步。

    山珍野味,身上没有携带异味的东西少之又少。

    熊掌听起来排在八珍前列,好像是很好吃的样子,但实际上,它本身也是有比较浓重的腥臭味。

    把熊掌煮上俩小时就是这个原因。

    能去除熊掌上难闻的异味。

    另外就是为了方便去除熊掌的表皮和毛发。

    这东西不仅皮厚、硬实,那黑毛也是又长又结实,如果不在滚水里煮俩小时,十分难去除。

    当然了。

    要去除异味,这水肯定不是单纯的白水,也是放了葱姜蒜等各种调料的。

    捞出熊掌,稍微晾上一会儿降温。

    陈凌就开始给熊掌去毛,去皮。

    由于是第一次做这玩意儿,陈凌也没有把四只熊掌全做了。

    只做了两只,留了两只。

    今天做了一只前掌和一只后掌。

    剩下的一对前后掌在水塔保存,要是今天能做成功了。

    后边给老二老三摆酒的时候,自己也可以拿出来做道菜了。

    不得不说,灶台上的事,也不能小看。

    厨子有时候不仅吃天分,还很吃经验哩。

    赵玉宝找人问的这个熊掌做法,那真是对得不能再对了。

    可以说帮了陈凌大忙啊。

    要不然陈凌还真的把这熊掌当成猪蹄子、羊蹄子对待了。

    现在他才知道。

    用沸水煮过的熊掌,不仅能够完全去除熊掌外表的皮毛层,还能保持整个熊掌的完整性。

    真要按处理猪蹄、羊蹄法子瞎弄,这熊掌买回来也是白白浪废了。

    处理熊掌,是一项非常吃耐心、吃技术的活计。

    用的刀也得大小合适。

    差不多像是王立献当初骟羊用的小骟刀整个刀身和刀把加起来,大概也就不到一拃那么长。

    当整个熊掌的皮毛被去除干净之后,那卖相吧,也并不好看。

    熊掌的掌面挺饱满的,把皮毛弄干净,也挺白嫩。

    掌背就不大好看了,坑坑洼洼。

    但这也不算完。

    还得用小刀将熊掌上多余的筋膜全都挑下来,剔除掉。

    不然这玩意儿吃进嘴里可不好嚼。

    “呀,师父,这熊掌的爪子怎么还是双层的”沈佳宜领着睿睿在厨房门口玩乌龟,看到陈凌从熊掌的大爪子上,一根一根拔下来黑黑的指甲。

    那指甲像是一根根弯曲的黑色铁钩一样。

    但拔下来之后,里面还有短短的一截小指甲,粉粉嫩嫩的,像是新生的指甲一样。

    “怎么,就不许人家黑熊搞个美甲吗”

    陈凌笑呵呵的道。

    “呀,师父你居然还知道美甲”沈佳宜很惊讶。

    “当然啦,我追星还追过王祖贤呢,难道也要告诉你吗”

    “哇塞,王祖贤,我在港岛见过一次,以后有机会我帮你多要几张签名跟相片。”

    “哈哈哈,好,不愧是我的好徒弟。”

    说笑着,陈凌就把两只前后掌处理好了。

    熊的前掌比较肥厚,就按传统的红烧熊掌做法来就行。

    后掌呢,长得比较像是人的脚,尤其是去了皮毛之后。

    所以为了吃的时候,看着不膈应,还是换个做法吧。

    陈凌决定切成小片,做蒸熊掌。

    同时也想试试看那种做法好吃。

    虽然是两种做法。

    但给熊掌上味的时候,两只熊掌,还是一块去炖煮。

    熊掌这东西说是知名度比较广。

    都知道这玩意儿是好东西。

    但实际上本身的味道,在去除了浓重的异味之后,肉味是很淡的。

    所以在去除异味之后,还要通过吊汤给熊掌上味,让熊掌入味。

    这个时候又是一个考验人见识的时候。

    两只熊掌去除皮毛之前,经过了两个小时的水煮。

    现在又要花时间炖煮入味,熊掌本身又比较软,要是直接丢进汤锅炖煮

    那家伙能把熊掌煮飞,煮散,煮化掉。

    所以得用纱布包好。

    才能入锅。

    老母鸡,老母鸭,带着皮砍成大块。

    混着各类山菇、干贝、竹笋、大棒骨

    然后呢,这么一收拾,配菜直接搞了一大锅。

    是真正的一大锅。

    灶台的大铁锅快堆满了。

    两只熊掌在里边根本占不了多少地方。

    “老天爷哎,咋收拾了这么一大锅,做个熊掌,至于嘛。”

    陈小二和吴飞闻讯而来,看到陈凌收拾这么一锅,眼睛都发直了。

    吴飞也是忍不住吸了口凉气“乖乖,你这好夸张啊,跟红楼梦那个什么白菜还是茄子来着,得多少只老母鸡吊汤”

    陈凌笑道“嗨,这好食材就得要好配料,不然这熊掌不是白买了吗”

    要是不想做成老毛子那么难吃。

    或者做出来还不如猪蹄子好吃

    可不就白瞎了这么好的熊掌。

    “行了,这才刚入锅,还得炖一段时间呢,走,到前院看电视去,听说今天晚上就有我家的动画片预告了。”

    陈凌把两只熊掌放进锅中,盖上锅盖,就要带两人去客厅。

    陈小二就拉住他“别啊,先别急着去看你家动画片呢,我俩刚才搬电线杆子,发现一窝小东西住在里边,你去帮忙给捉过来呗。”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