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天的科学分类,上古顶端的那个时侯,就是原始社会的初期。人类除了有自己的身体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没有米,没有菜,没有房子也没有衣服,甚至,连火都没有。有的,就是和野兽干仗,要么被野兽吃掉,要么吃掉野兽……不然,就会挨饿,甚至饿死。
为了生存,最初的人类,唯一的办法:就是以狩猎为生。
生吞活剥茹毛饮血。
为了活下来,他们必先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与天斗,与地斗,与大大小小凶猛残忍的野兽搏斗。在及其恶劣艰险的环境中,人类逐渐认识自然,也逐渐掌握生存的本领和生产的技巧。在一个无法用时间计算的漫长的过程里,人类逐渐有所发现,比如石头,比如木头棒子,这石头和木头棒子都可以成为工具,这些工具除了可以和野兽干仗之外,还可以有其他的用途,于是就有所发明,也出现创造。
那个时候,干掉一头野猪如野牛野羊一类的动物之后,唯一的办法,犹如野狼一般用牙齿撕咬。
没办法,那个时候没有熟食,要活下去,惟有生吃。
道理非常简单,人们还不知道如何使用火。
火,应该早就有了的,盘古大帝开天地之后,雷鸣电闪,就有火,当然,火山爆发,更有火。但那个时侯的人类,与今天的动物,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怕火,而且怕得要命。因为,无论雷电击出的森林火灾,还是火山喷出的熊熊熔岩,对上古时代的原始人类来说,都是灾难。
惟恐跑得不快。
火,在当时人类的印象中,就是一怪物。
看见火,就看见怪物……开跑吧,不然那熊熊燃烧的大火,会被烧成焦糊糊状,恶心不说,还痛切肺腑,也肯定不好玩。
每一次大火过后,都有众多的野兽被烧得焦糊糊滴……既免除人类和野兽干仗的辛苦,也减少与野兽干仗的危险,更重要的是,这被烧得焦糊糊的野兽肉肉,更加喷香甜嫩。
这被烧焦的东东……原来比生吃更香。
原来,“火”这个东东很有用。
逐渐,人类学会烧烤野味。
逐渐,人类试着保留火种。
在当时连房子都没有的情况下,要保留火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弄不好便熊熊燃烧,烧得尸横遍野。或者,一个不留神,来阵雨刮片风,那个让整个族人千辛万苦细心侍弄而保留的叫做“火”的东东,竟然飘忽不见,而且,千呼万唤……打死不出来。咋办,还是把那些个牛啊羊啊……生啃吧。那个时代,活下去就是硬道理,生啃,至少可以活吧?
那个时候,几乎每一个氏族的领导都在祈祷:神啊,赐我族人“火”吧!
在这个长期的过程中,一个叫“燧人”的同志,用两块燧石撞击,竟然就撞出了火花,进而他居然将火花引燃!
伟大的发明。
爱动脑筋的同志,每一个时期都有,燧人同志就很爱动脑筋,不久,他居然发现用一根坚硬而尖锐的木棒,在另一根木头上使劲钻,也可以钻出火星!
我的天,火来也!
这就是著名的“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
给力的传说。
原来,烧烤,真的比生吃更香。
从此,原始社会的同志们,便不在为保留火种而忧患……有熟食进肚矣。
这火源,除了让人的口味更香之外,还使人的身体更健康。
因为高温可以杀菌,更可以消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