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册子的手感很特别,摸上去好像是人的皮肤般细腻柔嫩,即便是杀人如麻的夜离歌,拿起小册子的时候,还是起了身鸡皮疙瘩。
放开封面,发现里面的纸张简直可以用薄如蝉翼来形容。
仿佛**般吹弹可破的肌肤,那些字迹犹如血一般泛着猩红,透着让人头皮发麻的诡异。
上面书写的是甲骨文,换成别人,只怕是当成天书,需要找翻译。
但夜离歌可不一样,早在七八年前,她在图书馆看到一本甲骨文字典,随手就翻了翻,记住了。
对没错,对于别人来说是门学问的的甲骨文,夜离歌只是随手翻了翻,全部印在脑海。
这记忆力简直堪称逆天,让人羡慕到爆。
上古流传下来的册子,夜离歌原本好奇的翻看着,神情越来越凝重……
“离歌,我们可以走了。”
墨冰殇出现的时候,看到她家离歌正在打量着衣柜里的衣服。
顺势就把她搂进怀中:“吃饱饱饱饱了有力气在收拾好吗?”
“好。”
闷闷的回答,带着重重的鼻音,昨晚痛哭的后遗症。
墨冰殇心疼的搂着他家离歌,一闪直接出现在某一处小吃街。
虽然现在还早,七八点钟,但小吃街的早市已开,热闹非凡。
早之前,墨大总裁总觉得这些路边小吃很不卫生,所以他从不染指,但为了讨好离歌,他真的是豁出去了。
原本有洁癖的人,可以把自己弄得满是油污,更别说是吃点路边摊了。
“离歌想吃什么?”
手牵着手,墨冰殇带着夜离歌漫步在小吃街。
男的将近一米九,女的一米七几,这高个子加上非裔跟白种人身份,回头率那是百分百。
特别是是墨冰殇不怒而威的神情中,透着的满满柔情,让女生想要尖叫。
而夜离歌神情中那抹生人勿进的森寒,对男人简直是无法抗拒的诱~惑,这么一对,已经有人忍不住拿手机偷拍。
“墨大叔想吃什么?”
夜离歌看向墨冰殇反问一句,好像认识这么久,从来都是她想吃什么,想要什么,而墨大叔已经把自己遗忘。
“离歌想吃的,便是墨大叔想的。”
堂堂老婆奴这一番回答,简直甜的不要不要,一旁听到的人,骨子都酥了。
要不要这么甜蜜,这大早上的狗粮都被塞饱了。
“就那个。”
夜离歌顺手一指,很常见的肠粉。
此刻看到自己的摊位居然被挑中,老板莫名的感觉荣幸。
头一次殷勤的为人拉开椅子,完了还很狗腿的擦擦桌子:“加蛋放辣吗?”
“都放。”
夜离歌连想都不想,而一旁的老婆奴墨大总裁,见他家离歌出声,自然没有异议。
小摊老板屁颠屁颠的去准备了,夜离歌转头看向小摊老板忙前忙后。
清澈的双眸中透着一丝迷茫,对于她来说,究竟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
关键是她有的选择吗?
“墨大叔,如果让你放弃整个轩辕帝国,就这么融入市井,成为这个小摊老板,你愿意吗?”
转头看向墨冰殇,夜离歌淡淡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