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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前往原州,塔克里山
    “当初是因为不得已所以想拜师,可是我都在家里等着师父好几个月了,也不知道他老人家是不是发现哪里有好吃的东西,所以人也失踪了。这也罢了,姐夫,我总不能在家里干等着啥事也不干。”季风华想了好久这才为自己想到这么一个理由来忽悠姐夫。



    柳霁无奈的揉了揉她的脑袋,笑着说道:“去吧,姐夫陪你也一起。”想到季月知道季风华要出远门,可是担心了一夜,本就要照顾孩子,还要忙着作坊的事情,如今还要担心季风华。她左思右想的最后还是提出要求,让自己跟随着一起去,保护好季风华。



    他虽然不想离开妻子和孩子,可是季风华也是他看着长大的,等同于他的孩子。所以他也一样不放心,最后想到爹在家,而且在村子里的也没有多大事情,也就答应了。



    “姐夫,你要照顾我姐和两个孩子,绝对不能让你跟着我去。再说了,我这不是和大公子,依云以及翊铭一起去。你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听了柳霁的话,季风华可是吓了一跳。若是姐夫跟随着一起去,那么家里这么多人就只有柳老爹和少华会武功,少华为了准备五月份的考试一直都在忙,很少在家。家中真正可以依靠的也就只有柳老爹一个人,



    不说其他的,就这一点她就已经放心不下了。换做以前还好一点,可是现在绣坊的生意已经是越来越好,订单越来越多。这样的情况下肯定会招惹一些心术不正之人,而且前来下订单的布庄老板因为这些别致的帕子招来了不少生意,那些老板本想着就赚点小钱,谁晓得购买帕子的客人多了,居然带动了布庄的生意。



    以前是大西北五大富商李家名下的‘怡月坊’霸占了大西北富人家中的大部分生意。自从季家的问世后,不少人看到榆林的吕韩非因为帕子生意带动了布庄的生意,后来又有了宋家。最后不少人跟风,甚至连大西北外的人都纷纷找上门了。这样一来,季家不免得得罪了李家,成为李家的眼中钉肉中刺。



    若是姐夫还在家中事情也就好办了,至少有一个可以做主的男人在。就算是李家的人上门闹事,她都相信姐夫会摆平。



    “姐夫,作坊因为生意火爆,已经开始树敌了。我觉得你不适合离开,反而应该购买一些身体健壮的男丁回来好好的训练几个月,让她们充当护卫。不管是护送帕子的订单也好,还是保护家中的人。”季风华看着他,认真的说道。



    站在一旁的依云也开口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们,上个月李家的人就警告了,说是不允许我们家继续经营作坊。只是看到他们一直没有动手,想必是有所顾忌,所以我和二姐这才没有说出来。”



    柳霁和季风华闻言眉头微微的皱起:“为何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都不说。”柳霁沉声问道。



    季风华低声说:“姐夫,李家乃是五大商家之一。这件事若是处理好还好说,若是处理不当事情可就麻烦了。所以你还是留在家里,我会小心的,而且不管去了哪里我每隔两天给家里写信,这样你可以放心了吧。”



    “让小四去吧,你不可能一辈子在她身边保护他,所以最好就是放任她自己去面对所有的困难。而且这个丫头可以被了缘看中,必定是不凡之人,你也不用过于担心。”



    柳老爹上前拍着儿子的肩膀,笑着说道:“再说了,华姐儿像是一小狐狸一样,只有她捉弄人,你看过有谁在她的手中吃亏的?”



    依云闻言,忍不住偷偷一笑。季风华却是无奈极了:“老爹,您这算是夸赞我,还是在损我?”



    柳老爹哈哈的笑着说道:“两者的成分都有。”季风华的却是他见过最精明的女子,而且这些年跟随着自己和柳霁习武,已经是大有所成,只要不是遇见那些顶尖的高手,她绝对不会有任何的危险。



    再说了,有时候武功高强不是最重要,脑子转得快这才是最重要的。自古以来多少空有蛮力的顶尖高手最后还不是死在那些聪明人手上。



    “你一路小心,记住每隔两天给家里送信。若是遇到任何困难和危险,一定要通知姐夫,千万不要做出让家里担心的事情。”柳霁无奈,只能是上前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像是小时候那样关心她。



    季风华点点头,郑重的向柳家父子保证一定会保重的。



    到了镇子上和太史录等人会合了,季风华和依云都在镇子上换了男装,一行人吃了午饭后便前往原州方向而去。



    爷爷说过,距离原州城五十里外有一处叫塔克里山的地方,那里有着平宁郡最大的山丘,草地和最大的胡泊以及最高的山脉。季风华当时听到爷爷的形容,第一时间想到就是若是这个地方真如爷爷所说这样,可以成为一处结合着悠闲,旅游和狩猎为一体的景点。



    大西北三月已经开始回暖,塔克里山的山丘成为踏春赛马的好去处,山丘湖泊,再没有比这个更惬意了。



    他们一行人只是在当天晚上就到了一个叫塞克的小镇,太史录在这里有一座别院,所以他们一行人全都居住在别院里。



    晚饭过后,太史录,季风华,公仪冥和依云一起聚在亭子里开始嗑着瓜子,说着话。



    太史录说:“这里距离塔克里只有二十里路,咱们明天早上一早就出发,晚上就在原州城落脚。至于结果如何,明天晚上再商议。”



    季风华等人也赞成这个安排,若是没有特殊的事情,一天时间也差不多了。大家商议好了明天的行程,早早就各自会房间睡觉了。



    季风华辗转反则就是睡不着,也许是因为最近一直都在想着了缘的事情,弄到情绪多少有点失落。



    她起来披着一件外衫走到了院子外坐在一处草地上看星星看月亮,只是离开一天,就开始想少初和成蹊言蹊三个孩子了。看着自己脖子上带着的玉珏,那个雕刻得很有风骨的宫字像是闪闪发光一样,她好奇极了,随即取下来放在手心里左右端详。



    “这是极品帝王绿,天下间仅此一块。这是我母妃娘家传承下来的,谁也不知道这块玉佩的来历,据说得到时已经是刻着宫字,所以宫家老祖就吧这块玉佩当作是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来,到了我这里,已经是第二十三代了。”公仪冥坐在她的身边,伸手拿过了她手中的玉珏。



    “这么久了。”季风华低声说道:“二十三代,宫家一定是了不得的大家族。”



    她并没有因为他是王爷而觉得配不上他,反而,想要不断的努力成为一个可以和他并肩而立的女子。



    “是啊,很久了,久到我母妃也记不得有多少年代了。二十三代,只是一个估计。以前的事情咱们谁也不知道,宫家手札没有任何记录。”公仪冥笑着把玉珏放回她的手中:“这是我们的定情信物,所以不管取到哪里你都要带着它。”



    说完后,他取出一个锦囊,上面绣着一朵‘霞妃’(睡莲的一种):“猜猜这里面装着的是什么?”



    季风华闻言,摇摇头:“你不会告诉我这里面装着是我送给你的定情信物吧。”她记得自己压根没有送过定情信物给他,包括这玉珏也是他一厢情愿的当做定情信物。



    “还真是被你说对了。”公仪冥忍不住笑了笑:“瞧瞧。”他把锦囊放在她的手里,让她自己取出来看看。



    季风华好奇极了,还真是拿起锦囊就打开,她从里面拿出一同心结。她猛然看向身边的男子:“呵呵,我就说嘛,为何我的同心结不见了,原来是房间进贼了。”



    这是她无聊的时候随手编织的,和小时候送给他的中国结是一种编织手法,只是这一条更精致。只是编织出来第二天就不见了,她还以为自己随手放在哪里也给忘记了,想不到是这样。



    “你偷了本王的东西,本王只是回敬你一二罢了。”公仪冥拿回锦囊和同心结,嚣张的说道。



    “这么嚣张,我乃良家女子,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等偷窃的行为。”说完后,她站起来准备离开。



    手,突然被公仪冥拉住了,他只是轻轻用力,她整个人都倒在他的怀里,直接把人给扑倒在地上。



    他拥着她的腰身,笑着说道:“小丫头,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偷了我的心吗?”



    她就是他遇见的最大的一个偷窃者,偷走了他最重要的东西,可惜的是偏偏他不能拿她怎么办。还要哄着,宠着,护着。因为,她早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没有那种轰轰烈烈,没有太多的甜言蜜语,有的只是平平淡淡。就是这种岁月静好的感觉让他情之所起,无法收拾。



    若是可以,真的希望能够成为一个平平淡淡的人,和她一起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



    季风华没有想到公仪冥也会说出这样的话,她可以把它视作为情话吗?她的脸蛋微微的红了,低下头去浅笑说道:“这颗心是你心甘情愿让我偷走的,难道现在后悔了?”



    公仪冥闻言,忍不住哈哈的笑着说道:“没错,这颗心是我心甘情愿让你偷走的,甚至是我甘愿亲手奉上的。”



    他一个翻身直接把季风华压在身下,看着她美丽的五官,娇俏的容颜,轻轻的把唇覆上。月色之下,你侬我侬的一幕让路过的月儿也羞红了脸。



    一个神情的吻直到对方都无法呼吸这才停下,她就这样枕在他的手臂上,低声说着:“我不是小偷,也不是行窃者。你我只是心甘情愿,把彼此相交罢了。”



    公仪冥叹息一声,用力的拥紧她。



    翌日一早,四人梳洗一番吃了早饭就骑马前往塔克里。大概走了十几里,就开始看到了连绵不断的小山丘,山丘并不高。季风华瞧着若是搁在现代骑着自行车就上去了,适逢三月末,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从山丘看去,到处都是绿油油的小草儿。



    “好美。”依云和季风华都不由自主的说道。



    季风华看了一眼四周,实在是忍不住了策马狂奔起来:“啊,太美丽了。”在现代压根就不能看到这么美丽的地方:“若是不被人知道,就这样埋没了,实在太可惜了。”



    太史录以前途径过此处,可是特意为了这个地方而来,他还是第一次。他也忍不住的策马狂奔,别说是姑娘,就是他这个走南闯北的生意人,也被这样一望无际的山丘绿地给吸引了。



    几个人狂奔了好一会儿,都下马牵着马儿步行的。季风华笑着说道:“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夫人们,小姐们都是时间多了没处打发。有时间的人在这里待上两天,打打猎,踏踏青,游游湖,是多么诗情画意的生活。”



    “还真别说,看到这样的景色,我才发现做旅游也是可以成为赚钱的项目。”太史录看着映入眼帘的一片湖,他笑着说道:“你说我们沿着湖边建造一些小别院,然后租给那些前来旅游的客人,再在这里附近开一家酒楼饭馆。旅游的生意赚钱。饭馆和小别院的生意也赚钱。这样多好。”



    太史录已经开始期待着那种躺着就有钱收入的生活了。



    “前期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不过若是真的决定把这里列为一个景点,回去以后倒是可以开始着手设计,让人搭建,说起来等到冬日下雪时,还可以在这里滑雪呢。”



    季风华回想了一到冬天就有不少旅客飞哈尔滨,在这个时代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可是有不少喜欢户外活动的,只是这些活动太单调了,不是蹴鞠就是狩猎:“富家公子没地方去,却有大把银子没处花,绞尽脑汁找乐子逛**。若是我们的旅游景区可以弄一些刺激而且好玩的乐子,比如攀岩,暴走,探险,滑草,冬日滑冰,冰上比武,冰上蹴鞠这样的户外活动,我就不相信无法吸引到大量的游客。”



    光是听着,太史录就觉得热血沸腾了:“这些我都没有玩过,可是听听我就觉得热血沸腾了,特别是那些骨子里有不畏惧危险,胆子大的人。我真的觉得这旅游景点一旦开发出来,绝对成为一处让人流连忘返的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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