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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小鬼当家》的背后,是成年人的无奈(求推荐票)
    《小鬼当家》背后的故事,其实非常简单。



    八四年,约翰休斯执导的处女作《十六支蜡烛》以六百五十万的制片成本,斩获了两千三百万的北美票房,这一成绩,令他在美式青春片领域崭露头角,也给他本人带来了极强的信心,于是乎,他便再接再厉,拿出了八二年就已经写好的剧本《早餐俱乐部》,找到了环球,希望对方能够投资。



    有一个盈利项目在前,环球当然不会拒绝,但可惜的是,在审核过剧本之后,环球觉得这个项目太过简单,场景过少,于是,就给了一百万的制片预算。



    一百万的预算在当时的好莱坞能干什么?



    八零年的好莱坞就已经有两千万的片酬了!



    别说请那些超a了,就连blist都请不来!即便是个c,也要占据不少制片成本!



    约翰休斯心中的主角人选,却是尼古拉斯凯奇。



    六四年出生的凯奇,当时刚满二十岁,只出演过六部电影,更多的时候是给别人做配。



    按照好莱坞的薪酬原则,约翰休斯完全请得起凯奇,可凯奇,却看不上约翰休斯。



    理由很简单,他参演的六个项目中,有两部是他叔叔弗朗西斯科波拉亲自执导的,其他的项目不是有大咖护航就是给足了钱,身为科波拉的侄子,就算他不用叔叔的关系,也能接到一堆本子,在这种情况下,你一个刚刚冒头的约翰休斯算个屁啊!



    于是,凯奇便回绝了约翰休斯。



    他回绝的方式,非常简单。



    报出天价片酬,体现自己的咖位,让约翰休斯望而却步。



    这一行为,令本就对预算不满的约翰休斯极其恼火,但他没办法。



    去找人家理论吗?



    不现实。



    为什么?



    因为当时的环球,在全力支持一部电影



    泽米基斯和斯皮尔伯格的《回到未来》。



    约翰休斯若是和凯奇硬刚,科波拉那边或许还被蒙在鼓里时,人家环球,就把他踢出局了!



    毕竟,这只是一个百万投资的小项目。



    和斯皮尔伯格相比,约翰休斯算个屁啊!



    为什么由扯到斯皮尔伯格身上来了?



    还不是因为弗朗西斯科波拉、马丁斯科塞斯、乔治卢卡斯、史蒂文斯皮尔伯格这四位,是抱团玩游戏的吗?



    这些犹太帮的家伙约翰休斯一个都得罪不起,就算有火,也得憋着。



    所以,即便后来《早餐俱乐部》爆红,约翰休斯也没有隔空喊话的意思,他知道自己这条胳膊,拧不过犹太帮那条大腿,不仅如此,他还主动跑了,从环球跑到了派拉蒙,把《春天不是读书天》交给了派拉蒙制作发行。



    而随着事情的过去,约翰休斯便再也没有和犹太帮有所交集。



    他拍自己想拍的电影,成绩也是好一部坏一部。



    直到年,华纳把《小鬼当家》毙掉之后,犹太帮,便再次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之中。



    和《回到未来》的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所说的一样,约翰休斯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是否被架空了,更不在意克里斯哥伦布是否越过自己这个制片人,定下了两名主演,他甚至非常高兴,自己的项目能够继续运转,他真正在意的,是项目立项之后,哥伦布这个犹太帮的人,想要把主角也给敲定。



    若是任由哥伦布敲定主角,那他可是第二次栽在了犹太帮的手上。



    上一次被凯奇落了面子,这一回剧组又要被犹太帮完全接管?



    约翰休斯,有些不甘心。



    但不甘心又有什么用呢?



    就算他是制片人,他也没法正面的冲哥伦布吼出,“你给老子滚!”



    因为他明白,若是踢走了哥伦布,那就意味着福克斯可能撤资。



    福克斯一旦撤资,那他这项目就彻底完了。



    被大凯子华纳和捡漏王福克斯放弃的项目,又有几家公司,愿意投资?



    而且,他心里也清楚,哥伦布另寻新人的做法没有问题,因为他朋友的儿子麦考利,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成名对于这个孩子而言,才是最大的痛苦,麦考利越能赚钱,他的老爹就越会心狠手辣的将其吸干……



    一边,是自己的颜面,另一边,是将朋友的儿子推入深渊。



    约翰休斯不知道该怎么选,所以他便把一切,交给了上帝。



    身为制片人,他同意了哥伦布的海选要求,如果在海选中,能让他遇到一位一眼相中的男孩,那麦考利,就会被直接淘汰,但如果没有发现,那麦考利,便是主演。



    哥伦布对此也没有任何异议,他是一名新人导演,只是凭剧本打入犹太帮的,他也想凭自己的能力干出一番事业,而不是时时刻刻被外界点评为没有斯皮尔伯格,他就成不了事。



    在这种情况下,罗兰参与试镜时,才会发现,约翰休斯根本就没有抵制犹太帮的意思,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被约翰休斯一眼相中的他,才会无法获得真正的试镜机会。



    窝在自家的沙发上,罗兰盯着煞白的天花板,思绪,已经飘至天外。



    这种九曲十八弯的故事,就算是打死他,他也想不到啊!



    那种被人打脸,只能憋闷忍受,多年以后依旧不甘的心情,罗兰能够理解。



    这是成年人的憋屈。



    这是遭受了社会毒打的妥协。



    “这真的是现实比小说还要精彩……”



    “如果约翰休斯是小说主角,那这么写的作者,怕是已经饿死了。”



    “难怪约翰休斯在《小鬼当家》之后,只拍过一部电影。”



    “是觉得心累了吧?老老实实当个编剧,吃版权的授权费和分红利润,或许是这个圈中,最为稳当的营生方式了。”



    “唉……”



    长叹一声,苦笑摇头。



    此刻的罗兰,感慨颇多。



    若是没有时间循环,那他会怎么样?



    拿不到《小鬼当家》这个项目,然后奋发图强,企图将《从入门到入土》给啃个干净?



    得了吧



    约翰休斯的经历让罗兰明白了一个道理。



    白手起家或许真的存在,但阶级碾压,会更加凶猛。



    只要他投身互联网的风口,就真的能和雷布斯所说的一样,就算是一头猪,也能被吹起来?



    别开玩笑了。



    成年人,没有一个是容易的。



    “感谢时间循环。”



    “谢谢你让我听到了这个故事。”



    “我会好好拍电影的,一定……”



    如果说,在得到时间循环后,罗兰想干的事情,有很多。



    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一个跟斗就能翻至十万八千里。



    但等他得知了约翰休斯的无奈后,他却对触手可得的《小鬼当家》,越发珍惜了起来。



    爆红的机会,不是他等来的。



    如果死磕试镜,那他又怎么会从泽米基斯导演那儿,探听到有关约翰休斯的一切?



    虽然在大卫的说道下,他的心态已经改变,他觉得学习也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他甚至可以决定自己学习到的技能到底该怎么用,但究其根本,不还是先充实自己,在谈未来吗?



    等他的能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关系,才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至少,在这个地界上,这句话,是行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