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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少年与剑
    顾择以前并不认识凌霄,但是不知为何,看到她的第一面开始,他就有一种相见恨晚的特别感觉。



    那天她在院子里练武,轻盈而又敏捷,宛如一只遨游天际的鹰隼。



    就算放在人才济济的江湖上,她也是不可多得的武学奇才。 快穿反派男神有点皮 来自我爱看书网,请访问feisu,手机请访问



    见凌霄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顾择忍不住放缓口气“你为什么要抢走我的马,还要抢走我的信鸽?”



    凌霄已经将信鸽放飞,她倒是没有杀生,如果换成心狠手辣的原主,恐怕不会将那只信鸽放走。



    “哪来的为什么?”凌霄冷着脸“路上刚巧遇到你,顺手而已。”



    她的嗓音靡艳如花,透着几分少女的性感与纯净。



    顾择心中微微一悸,笑道“上次送给你的白玉糖糕,你喜欢么?”



    凌霄愣了愣,这货转移话题的速度真快。



    不等凌霄回应,那个司马欢就急匆匆地跑过来,大声嚷嚷道“小顾!大事不妙!大事不妙!”



    顾择急忙走过去,沉稳地问道“出了什么事?”



    司马欢脸色有点仓促“刚才扈从来报,绮花楼的头牌胭脂姑娘突然失踪了!她房间里留下血罗刹的标记!”



    顾择拧起俊眉“血罗刹也来宣城了?”



    “嗯!这下热闹了!”



    两人赶紧来到城东的绮花楼,凌霄见状,便悄悄地跟上来。



    胭脂这个头牌长得妖娆绝色,一向烟视媚行,恩客众多,包括司马欢也是她的裙下之臣,两人颇有猫腻。



    胭脂的房间里,家具物什一应俱全,并没有半点凌乱打斗的痕迹。



    老鸨跟在司马欢背后,听书楼的排面在宣城还是挺大的,这个司马欢经常来绮花楼一掷千金,所以老鸨对他的态度非常恭敬。



    “司马公子!今天早上我的丫鬟来胭脂房间里送东西,发现她不见了,她身边伺候的丫鬟也晕倒在地。”



    司马欢神色凝重,将那个昏倒的丫鬟叫过来“怎么回事?”



    丫鬟小桃红战战兢兢地回道“昨天晚上姑娘让我出去买份白玉糖糕,我回来的时候她就不见了!一个穿黑衣的女子站在窗口,她将我劈晕在地,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顾择果然在窗口位置发现血罗刹留下的痕迹,一朵血梅花。



    司马欢跟过来,愤怒地问道“小顾!我们该怎么办呢?这个血罗刹杀人不眨眼,蛇蝎毒妇,如果胭脂被她害死……”



    顾择冷淡地回道“不是血罗刹。”



    司马欢惊讶地瞪了他一眼“可是这朵血梅花就是她的标记!”



    顾择低声笑道“这是别人模仿的,血罗刹非常注重自己的江湖地位,她的血梅花绝对不会少一个闭口。”



    原来这朵血梅花的印记,有一朵花瓣少了一个闭环。



    不仔细看,绝对不会发现这个小瑕疵。



    司马欢神色骤冷“既然不是血罗刹的手笔,那是谁干的?”



    顾择沉默。



    凌霄走上前来,环顾四周,笑道“我可以帮你们追踪她的下落。”



    “哦?就凭你?”司马欢俊眸中飞快地闪过一丝讽刺之色。



    原主身为顶尖刺客,追踪的功夫可谓是一流。



    凌霄淡然回道“嗯,如果我帮你们找到胭脂的下落,你们也要给我一些回报。”



    司马欢嘲谑地笑道“姑娘!看你其貌不扬,胆子倒是大得很。”



    顾择突然开口道“就让她试一试吧!”



    司马欢顿时气得噎住,质疑道“小顾!像她这种丑女,面丑心恶,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顾择不以为然“她虽然长得普通,不起眼。但是她武艺高强,不像是什么作奸犯科的恶人。”



    司马欢辩不过顾择,只能气呼呼地答应了。



    凌霄祭出原主的追踪功夫,在胭脂房间里拿了一件她常穿的外套。



    原主对气味有一种特殊的敏感。



    大概半个时辰后,众人跟随凌霄来到距离绮花楼不远处的池子旁边,凌霄指了指池塘“就在这里!”



    司马欢惊讶地叫道“什么?她落水了?”



    老鸨带着几个龟奴,气冲冲地问道“是被人谋杀了?还是躲在这个池塘里游泳呢?”



    凌霄看向顾择,这个年轻俊秀的男人给人一种很踏实很理智的感觉。



    “最好派人打捞一下。”



    顾择表示赞成,跟老鸨回道“你马上派人!用大网捕捞!”



    老鸨知道他是名剑山庄的少庄主,在江湖上威名赫赫,老鸨丝毫不敢忤逆,只能招来十几个熟悉水性的龟奴和小厮负责在池塘里打捞。



    果然,众人齐心协力,又过去半个时辰,终于在池塘里捕捞到一大包用麻袋包装起来的诡异东西。



    凌霄嗅了嗅,一股腐臭味道。



    “就是这个!”



    老鸨心口一沉,示意龟奴将这只麻袋打开。



    浓烈的腐臭味飘出来,众人顿时反胃呕吐。



    就见麻袋里装着一大堆尸块,尸块浸泡在池塘里已经腐烂,隐约可以看到女人的头颅四肢和身躯。



    “报官!赶紧报官!”老鸨吓得不轻,声音也变得剧烈颤抖起来。



    很快官府派来仵作,仵作姓陈,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



    陈仵作检点完毕,向老鸨和顾择回禀道“一共有三百块尸体碎块,根据我拼凑出来的样貌,根据绮花楼的辨认,应该就是胭脂姑娘!”



    顾择神色沉稳地问道“陈仵作,她是怎么死的?”



    老鸨吓得够呛“顾公子,昨天晚上胭脂没有接客,她那会儿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没有跟任何外男接触呀!”



    陈仵作回道“少庄主!她是被斧头砍碎,砍死之后分尸的!”



    竟然如此残忍?



    将胭脂砍死,然后分尸分成三百多块?



    这得多大的仇恨?



    顾择向老鸨问道“胭脂最近跟什么人有接触?是不是得罪什么人?被他暗地里盯上了?”



    老鸨仔细回想一番,又招来在胭脂房里伺候的几个小丫鬟详细询问,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胭脂最近没有跟什么男人结仇。



    司马欢不忍多看,冷笑道“看杀手的手法,肯定是惯犯无疑!而且必定是体格健壮的男人,否则怎么可能分尸?”



    就在这时,凌霄走过来,盯着司马欢瞧了一眼“其实凶手就在眼前,你们何必在别人身上白白地耗费功夫?”



    此言一出,陈仵作和老鸨惊讶地问道“小丫头!你这是什么意思?”



    凌霄双手背负,绕着司马欢走了一圈,笑道“你处理尸块的时候在指甲缝里留下血液残留,只要用白石粉一试便知。”



    司马欢果然大吃一惊,正要替自己辩解,却见凌霄的速度更快,祭出一包早就准备好的白石粉,猛然间洒在司马欢的手臂上!



    白石粉遇到血液残留,几乎是瞬间的功夫,就开始凝结成一条暗红色诡异无比的血丝。



    司马欢逃无可逃,辩无可辩,他神色扭曲地问道“小丫头!你为何要故意给我拆台?”



    凌霄丝毫不惧“这些指甲缝里残留的血丝,就是最好的证据!”



    顾择也是预料不到,他震惊无比地看向司马欢“司马大哥!你,你为什么要杀害胭脂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