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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44
    第44章



    桌上, 丁志明和周薇都在座,总不至于冷场。



    你一言、我一语。



    闹闹哄哄地点了一大堆肉。



    又点了半只烤鸡应景,才算完事。



    应曦没参与, 默默打字、给崔颖星回复消息:【谢谢学姐!也祝学姐圣诞快乐!】



    本来想加一句“考研顺利”。



    顿了顿,又担心人家早就保研、或者是已经弃考之类情况,到底是没有多此一举。



    旁边。



    丁志明正在往外掏圣诞礼物。



    除了那几个麋鹿发箍, 他居然正儿八经给所有人都买了小礼物。



    四个女孩都是圣诞袜小挂件,每个样子稍微有点不同, 瞧着颇为精巧可爱。



    给宋千禾买得是个粉水晶手串。



    十分别出心裁。



    看着都觉得少女心满满。



    趁着肉还没上, 丁志明将礼物发给大家。



    嘴里还不忘念念叨叨:“礼轻情意重礼轻情意重……洋节咱们用不着太隆重哈, 心意到了最重要……不过我的好兄弟老宋,得早日脱单才行。看看, 这是你爸爸我斥巨资买的粉水晶, 怎么样?可以招桃花呢!”



    “……”



    宋千禾默不作声。



    丝毫不给回应。



    丁志明很是受伤, 嚷嚷起来, “你这是什么嫌弃表情啦!西贝,你快来评评理, 这个是不是……西贝,你干嘛呢?怎么一个人偷偷玩手机,都不加入我们的话题!”



    应曦轻轻“唔”了一声,将手机收回口袋, 抬起头。



    慢吞吞解释说:“就是之前你给我介绍的那个辩论队学姐, 说圣诞快乐什么的, 我回复一下。”



    “哦!效率还挺快。”



    可见丁志明和对方确实不太熟, 只应了一声表示知道, 压根没有多提。



    转而, 问起其他事来。



    “说起来, 你那个辩论赛搞得怎么样了?被选进校队了没?”



    ……



    一顿圣诞聚餐,吃了足足两个小时。



    从台面上看,气氛还算融洽。



    没能感受出什么暗潮涌动。



    到最后,所有人都瘫在椅子上,撑得动弹不得起来。



    休息片刻。



    丁志明摸出车钥匙,开始安排后续。



    “那咱们还是分两轮走?晚上肯定没那么堵了,来回很快的。第二波的朋友就去星巴克坐一会儿吧,司机小丁马上回来~”



    尚未得到相应。



    周薇摆摆手,率先开口:“别那么麻烦了,咱们寝打个车回去呗,正好四个人。你们俩也好直接回光科大了,不用绕路麻烦。”



    这个方案成功获得所有女生支持。



    丁志明正欲说话。



    倏地,宋千禾结束沉默,沉声道:“太晚了,你们几个女孩子,不太安全。”



    周薇:“这有什么好不安全的……”



    她周周在这里打工。



    排到晚班,也都是自己摸黑回学校的。



    早就习以为常。



    宋千禾语气坚决,“我跟你们打车,送你们回去。你们再分两个人坐丁志明的车,也能一起走。”



    “……”



    最后,应曦和陈亚亚跟宋千禾一车。



    丁志明开车带周薇和杨珮菱。



    自由分配完成。



    这个点、又时逢圣诞节,商场外打车不好打。



    丁志明他们都走了有十来分钟,手机app才显示有空车接单。



    不消片刻,出租车在三人面前停下。



    应曦和陈亚亚坐进后排,宋千禾就坐了副驾。



    报完江大地址后,车内当即安静下来。



    一时之间,没有人说话。



    应曦低垂着眸子、说不出心里那点尴尬。



    一为杨珮菱。



    二也为自己。



    有些事,一旦在脑内产生可能性,哪怕再淡然,总归会有些手足无措。



    这不可避免。



    如果已经决心穷途末路、像对待谢采洲那般,自然可以冷硬干脆,不留情面地一刀两断。



    但宋千禾毕竟身份不一样。



    友情才会叫人洒脱不了。



    应曦卑劣地想,最好是她在自作多情。



    要不然,宋千禾如果不说破,她就会想当个坏人,继续装聋作哑。



    ……



    没多久。



    出租车停在江大门口。



    宋千禾付了钱,先一步跨下车,走到后面、绅士地替两位女孩拉开车门。



    应曦心神不宁地跟在陈亚亚身后。



    走进学校没几步,倏地,听到宋千禾轻声开口:“陈亚亚,抱歉,我有点事想和西贝单独说。”



    陈亚亚很识趣。



    “哦,好,那我先回寝室了,你们聊。”



    她拍了拍应曦肩膀,先一步离开。



    剩下应曦和宋千禾沉默以对。



    夜风悠悠。



    诡异与尴尬在空气中慢慢丛生。



    半晌。



    宋千禾终于平静开口道:“西贝,带我参观一下你们学校吧。”



    应曦抿了抿唇。



    点头。



    两人便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这大晚上、又天寒地冻,有圣诞活动的同学都出去过圣诞了,剩下那些也不会在路上闲逛、必然早早回了寝室休息。



    全世界仿佛只剩路灯、在偷偷将影子拉长。



    竟无端添几分暧昧。



    最后,到底是应曦憋不住,率先问道:“你今天是不是和杨珮菱说什么了?”



    宋千禾动作一顿。



    “……嗯。”



    应曦垂下目光,声音依旧云淡风轻,“说什么啊?”



    宋千禾没立刻作声。



    停下脚步,拉了她一把。



    顿时,两人变成了面对面姿势,相隔不过半臂距离。只消应曦抬起头,就能同他四目相对。



    一高一矮。



    似是无比和谐。



    宋千禾盯着她头顶,眼神里有种微妙固执。



    他缓缓开口:“我跟她说,麻烦她不要给你添麻烦,我不会和她有什么发展的。”



    “……”



    “因为我喜欢的是你,应曦。”



    顷刻间。



    应曦浑身一僵。



    脖子如同坠了铁块般、千斤重,无论如何,都没法抬起头来,去观察宋千禾神情。



    好像只要她一抬头,这件事就再无回转余地。



    头顶,宋千禾低低笑了声,意料之中模样。



    “……我怕她先把我的话转告你,所以还是决定抢在她前面,先自己和你说。”



    应曦哑着嗓子,忍不住打断他:“宋千禾……”



    宋千禾:“让我说完。西贝,我一直喜欢你,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你了。那时候,你的座位刚刚被调到我们前面,我就忍不住偷偷观察你。你不怎么说话,偶尔也会笑,看着很像乖孩子,但和所有人的关系都一直显得很疏离,游离在班级之外。我那时候有点愤世嫉俗,总觉得你和我是同类人。所以丁志明和你搭话的时候,我才会突然插嘴,引起你的注意。再引导丁志明,慢慢拉你和我们俩玩成一圈,和我们熟悉起来、亲密起来。”



    应曦捏紧拳头。



    指甲几乎抵进掌心里。



    “我等了五年……潜移默化、想等你打开心扉。怕你不能接受,从来没有表露出来过任何迹象。”



    顿了顿。



    宋千禾自嘲般笑了一声。



    “你说你去复读,我在心里期盼你能考进光科大来,后来知道你进了江大,离我们很近,也算是个好消息。结果再次见面,你第一句就是你有男朋友了。我后悔我迟到了。但你们又很快分手——应曦,你在一点一点变得阳光,变得不再疏离,和其他人也能当好朋友也能玩在一起了。我们不再是你最特别的人了。”



    他捏了捏鼻尖,似乎是很不习惯说这些剖白之词。



    又生怕应曦不能理解他的心意,急切不已,不自觉说得有些颠三倒四起来。



    “……总之,西贝,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话音才落下。



    蓦地,应曦额头上感觉到一丝凉意。



    便不由自主地仰起头。



    下雪了。



    并不是江城一贯那种冰渣子细雪。



    许是前几日早下过雪、空气已经够冷,这次,落下来的是一片一片完整雪花。



    飘飘荡荡,顺着路灯光线,撒到发丝上、衣服上。



    宋千禾也注意到这场雪。



    轻轻笑了一声。



    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小盒子,打开,推到应曦面前。



    里面躺了一条项链,吊坠正是雪花模样。



    在昏黄光线映射之下,非常漂亮夺目。



    “圣诞礼物。”



    天时地利,圣诞节和一场冬雪,给宋千禾这场表白,平添许多浪漫因子。



    偏偏人不遂天愿。



    应曦慢慢缩回指尖。



    抿了抿唇,终于开口:“宋千禾,对不起。”



    “……”



    “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你应该很清楚,我在家里是不受欢迎的二女儿,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姐姐更好、姐姐更重要、事事都要以姐姐为先,自然应橙确实也足够优秀。你认识我的时候,我不是愤世嫉俗不和别人走近,我是害怕,害怕本来喜欢我的朋友,在认识姐姐之后,就会和我家人一样,将我排到应橙后面。”



    她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笑意。



    仿佛在说其他人的事情一样、漫不经心。



    “西贝……”



    宋千禾伸出手,想要去抱抱她。



    到底是没能逾越。



    应曦:“你和丁志明,你们俩都是我非常非常重要的朋友,重要到我不愿意将应橙介绍给你们。宋千禾,我也喜欢你的,但是不是那种喜欢,只是好朋友的那种喜欢。”



    宋千禾当然很好。



    又高又帅,性格好,成绩也出色。



    挑不出毛病。



    但是,她不曾对他有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这个答案,显然不是宋千禾想要的。



    他将视线落到自己手上、那条项链上。



    一字一顿、慢慢问道:“……西贝,你和谢采洲谈恋爱的时候,非常喜欢他吗?超过对我这种‘朋友的喜欢’很多吗?如果差别不大的话,为什么?”



    应曦笑了一声,“是。”



    “……”



    “当时,我确实是非常喜欢他的。喜欢到我明知道他不是个好人,但是也选择去相信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