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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第六十一章少昊君离
    盗趾的皮是唯一留下来的东西, 经过处理再填入干草会挂到蒲阪的城门上方。



    本来就已经吃不消的众人纷纷退去,只余百思不得其解的辛筝与同样充满怀疑的君离。



    待人都走光了,君离问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人皮加工的辛筝“兕子你在看什么”



    “看盗趾的人皮。”



    “你之前是不是全程看完了他是怎么被剥皮和醢刑的”



    “嗯”



    君离问“你不害怕吗”他方才在所有人身上,包括无名的身上都感觉到了气息的变化, 唯独辛筝, 始终气息平稳, 他以为她是根本没看,结果



    辛筝茫然。“我为何要害怕”



    “很血腥。”君离说。



    辛筝哦了声,道“也还好, 主要还是你们见识太少了。”



    那你就见多识广了



    君离忍了忍, 还是没忍住,问“你第一次见到差不多的血腥场面是何时”辛襄子究竟是怎么养孩子的



    “约莫两三岁的时候。”辛筝随口回答“我下令将一个人全家老小当着他的面打成了肉酱,挺血腥的。”



    君离茫然了下, 辛筝杀人很正常, 看她的性情就知道这家伙就是个杀人如麻的, 但这是不是太早了还有“你下令打死别人全家, 还看完了全程”



    “嗯。”



    “没人把你带走”



    “我要看, 谁敢把我带走。”



    “你那个时候难道不会害怕”君离觉得不可思异。



    现在的辛筝不怕可以是见多识广,没感觉了, 但第一次时, 谁能不害怕



    辛筝道“有人更害怕。”



    君离无法想象辛筝究竟是怎么长大的。



    “你的父母太不称职了。”君离忍不住说。



    辛筝不假思索的反驳道“怎么会,他们教会了我如何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 非常称职。”



    这话题没法聊下去了, 君离僵硬的换了个话题。“无名与盗趾有关系”



    “哦”



    “你之前对她说物伤其类。”君离说。“方才盗趾受刑时我闻到她身上出现了血腥味, 她若是受伤了,以阳生对她的在意,不会没反应, 可我又的确闻到了血腥味。”



    “她大概把手心给掐破了。”辛筝说。



    “她与盗趾”



    “物伤其类。”辛筝回答。



    君离有点好奇防风阳生知不知道他的身边人的心情。



    估计是不知道的。



    阳生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出身尊贵,又聪慧,学什么都比别人快,所有人都顺着他,他需要关心别人的心情吗呃,或许需要,但那都是比他更高的上位者,而非生死皆在他一念之间的下位者。



    辛筝左手支着下颌思索着。



    盗趾都这样了,奴隶军接下来的处境堪忧,澜州西北诸城接下来难逃大屠杀,被盗趾熏陶过的地方,王侯贵族们可不敢信,保险起见,犁一遍,宁杀错不放过,把各地杀服了就安心了。



    老实说,她个人觉得盗趾造成的破坏力联军能造成的完全不能比。



    人命是单纯的数字,不论贵贱。



    盗趾屠的多为贵族,而贵族的人口占比是最小的。



    联军屠的是氓庶奴隶,这俩的人口占比是最大的。



    清洗过后,不管是谁掌控那里都会容易很多。



    若是王倒也罢了,若是诸侯,那就有些麻烦了。



    大概率被王和诸侯们瓜分。



    地盘太大了,谁都没法独吞。



    好想分一杯羹。



    可惜没资格不,或许,她可以另辟蹊径。



    思及此,辛筝马上站了起来。“我还有事,明天找你继续出城采风。”



    辛筝话音未落人便已跑远,君离什么都没来得及问。



    辛筝翌日如约而来,继续出城采风,一个勘测水文,一个了解湟水平原的私田。



    辛筝的采风在孟春月底便结束了,君离却还没有,因而两人在余日的时候告别。



    君离仍旧一步一个脚印的探查湟水的水文,甚至连湟水位于群山中的上游都去探了探。



    仲春之月,君离在蒲阪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三天,下半月更是耗在了湟水上游,却仍能天天听到辛筝的事迹。



    辛筝在仲春五月初一给王递奏章谈起了这几年又是天灾又是人祸的,很多土地都荒芜了,因而提议来一次土地丈量,将王畿的所有土地统统丈量一番,重新划分份地给氓庶。



    当然,贵族们的封地她是不会动的,她盘点的主要是荒地。



    问题在于,王畿有荒地吗



    肯定是有的,但更多的还是读作荒地写作私田。



    私田是不合法的,是不存在的土地。



    辛筝清点出来后会怎么处置是傻子都能猜到的。



    毫无悬念,辛筝的奏章在朝堂上被公卿们批了个狗血淋头。



    田地自有田正管理,想要知道有多少土地,王完全可以询问负责管理土地的官员,没必要如此折腾,劳民伤财。



    王没听公卿们的殷殷谏言,不仅同意了,还将丈量土地的事交给了辛筝,给了辛筝很大的权力,可以动用王畿大部分的力量。



    然后,辛筝就不务正业了。



    仲春之月的上半月,公卿贵族们对私田严防死守,结果辛筝完全没去管土地。



    贵圈真乱是贵族们生活的写照。



    儿子睡小妈,父亲或祖父偷儿媳孙媳,更有甚者,血亲乱伦王畿公卿贵族们的家族枝繁叶茂,绝对不缺藏污纳垢,什么香艳辛筝就揭什么、



    高高在上的公卿贵族们一夕间便沦为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君离不在蒲阪都能听到一耳朵。



    辛筝想干嘛



    怎么突然就变成长舌妇了



    围观着茫然。



    颜面尽丧的公卿贵族们却是没法茫然,不管辛筝想干嘛,他们家族经营千百年的名声正在倒塌。



    谣言止于智者。



    且不说辛筝扒出来的都是真的,即便不是真的,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放着不管,任其自然平息是最理智的做法。但辛筝扒出来的都是真的,并且每天都有新料真任其自然平息,王畿公卿贵族们的家族名声也要臭不可闻了。



    没法辟谣也无法任其自然平息,公卿贵族们的反击是以牙还牙。



    只要是贵族,藏污纳垢是常态,不存在出淤泥而不染的家族。



    辛筝的家族自然也不例外。



    公卿贵族们的力量是巨大的,合起来想干什么事时,很难做不到。



    然,他们攻讦的是辛筝。



    辛氏一族是一个神奇的家族,家族成员对权力爱得深沉爱得痴迷爱得癫狂。



    通俗点说就是,在辛氏,弑父杀母杀兄杀弟杀姐杀妹杀子杀女杀配偶属于家常便饭,也不用专门揭,兖北诸国对辛氏那凶残的内斗史鲜有不知的。



    可这些在权力场委实平常,不管是对贵族还是对氓庶都没什么吸引力。



    比起辛氏的血亲相杀史,正常人都对王畿公卿贵族们的香艳丑闻更有兴趣。



    翻点辛氏的香艳丑闻



    翻了,翻不出来。



    辛筝的祖宗和亲人,爱权力的一抓一大把,爱美色的基本没有。



    所有的热情与爱恋都给了权力,在女色男色方面反倒诡异的成为了贵族圈子里的清流。



    反正能够在史册上留下名字的辛氏族人,就没有哪个是私生活有问题的。



    公卿贵族们的努力只是让所有人对辛筝为何如此凶残有了点了然。



    生在这么个禽兽家族,活着本身就是强者的证明。



    上半个月云里雾里的第一回合以辛筝的大获全胜而告终,尽管始终没人想明白她这是想干嘛。



    仲春的下半月为第二回合。



    辛筝还是没去干正业,继续在为公卿贵族们家族内的藏污纳垢努力,并且她的努力更上一层楼了。



    她把牵扯在丑闻里的贵族抓了起来,进行公审。



    君离有点担心辛筝会不会玩火自焚,大老远跑回去看了公审,对辛筝的担心仍旧在,但心里的火也一个劲的往上窜。



    辛筝只审了三个人,全都审一遍,哪怕是天天审,她未来一年也不用干别的了,因而只是抓了几个典型。



    公审的地点在市,前不久处死了盗趾的地方,能容纳很多人,贵贱皆可来围观。



    第一个案例。



    被抓的贵族的丑闻是个男女通吃的,这不算什么大不了的,很多贵族都是美姬娈童左拥右抱,虽违了阴阳和合之道而被认为是丑闻,却也达不到典型的地步。



    他之所以成为典型在于这人喜欢的娈童是年纪小,又生得貌若好女的类型,而他的一个从妾给他生的儿子恰好生得仿佛女子般秀美。



    一次酒后,禽兽把将庶子给强了,被从妾发现后失手将从妾给杀了。因为死的只是一个妾,这事很快便被遮掩了过去,至于庶子,许是食髓知味,庶子从那以后便成了他的娈童。



    这是个硬茬。



    辛筝才念完罪行,这只禽兽便毫无羞愧之情的与辛筝争辩了起来,觉得辛筝就是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别人的家事关她鸟事。



    辛筝直接把证人证据甩他脸上,认不认。



    罪证确凿,认不认有区别



    没区别。



    但禽兽被无罪释放了。



    禽兽为自己辩护,妾通买卖,他打杀了犯了什么法



    辛筝无法反驳。



    妾说白了就是高级点的奴隶,但再高级也是奴隶,奴隶主打杀奴隶又没碍着谁,不论是以礼法还是帝国如今的主流道德,奴隶主将奴隶杀着完都没毛病,男人对从妾的所作所为自然也是没毛病的。



    盗趾死后王本来要颁发王令,帝国以后不能随意打杀奴隶,但盗趾死的时候来了那么一段即兴发言,再颁布这样的政策不是告诉天下人,他们是怕了这些贱奴向贱奴低头吗



    帝国的颜面何存



    王本来都写好了的王令就这么被活生生摁了回去。



    辛筝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通议事殿的公卿与诸侯们,面无表情的听着禽兽的滔滔雄辩。



    杀从妾没碍着谁,属于处置私人财产。



    对庶子的控诉,禽兽更加理直气壮,老子生了你,老子有权力对你进行任何处置。



    充满仇恨的少年祈求的看向辛筝。



    辛筝不负所望,和禽兽辩论了起来,最终败北。



    元洲各个智慧物种中人族是最重视孝道的。



    不重视不行,龙伯就算了,那社会形态,只要不是部族死光了,都不用担心养老问题。



    羽族更不用说,寿命超长,一个羽族若是寿终正寝,死的时候连第十代子孙都能看到,子孙多到很难全记住,哪怕是第二代的子嗣,虽然记得住,但两代人之间也就差个几百岁,却要因为孝道而绑在一块几千年,这确定是孝而非对双方的折磨



    靖族,焦饶国灭亡了几千年,当年是什么社会形态,鬼知道。



    人族在孝这方面是走得最远的,稚童必须依靠父母的照顾才能长大,而父母年老之后也必须依赖子女的抚养。



    然而,人与人之间是缺乏信任的,至少人族自己心里门清,靠子女的良心,自己的晚年就别指望过得好。因而有了孝文化,用道德和舆论来解决信任问题,子女有没有良心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道德与舆论会让他们不敢不赡养父母。



    孝本身的诞生是合理的,但凡事过犹不及。



    孝道发展得过了头的结果便是世人都认可一件事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



    父母可以卖掉孩子,甚至打死孩子,都不犯法,但孩子若是把父母给卖了或杀了,请参考辛氏一族的名声。辛氏一族是公族,这才只是臭名远扬,若是换做普通人,妥妥的极刑。



    禽兽一个孝字,成功将辛筝给驳倒了。



    孝道没有规定孩子得给父亲做娈童



    但也没规定不可。



    饶是辛筝见多识广又听青婧提过各种人性之恶的见闻也被恶心坏了,辛筝尚且如此,何况围观的贵族与氓庶。



    不论多恶心,辛筝也不得不故作一脸无奈与气愤的宣布禽兽无罪释放。



    但在禽兽想带走庶子时辛筝阻止了。



    少年若是让带走,绝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辛筝现场征辟少年为自己的宾客,以主君的名义让自己的人将少年带走了。



    第二个案例。



    美丽有罪否若美丽是权杖与利刃上开出的花,美丽便是宝石,是荣耀。



    美丽若非权杖与利刃上开出的花,美丽是罪。



    第二个案例的核心人物是个女子,是一个从世俗意义上来说有罪的美人。



    在家的时候因为生得太美被兄长给强了,直到后来出嫁才得以摆脱。



    可惜,出嫁并非苦难的结束。



    她生得太美,因而被家族用来攀附权贵,嫁给了地位更高的贵族。



    嫁人后夫君很疼爱她,倒是过了两年不错的日子,但她夫君因病去世了,只留下了孤儿寡母。



    寡妇门前是非多。



    辛筝的理解是寡妇势弱,好欺负。



    读作寡妇门前是非多,写作弱者好欺负。



    寡妇因而儿子的缘故被拿捏住了,并未回到娘家,当然,就算回去了也不可能过得好,强者不论在哪都能把日子过好,弱者不论在哪都能过得惨不忍睹。



    寡妇带着儿子留在了夫家,沦为了夫家男人们的公共玩物。



    寡妇对生活的忍耐很高,她儿子的忍耐却是差了截。



    孩童将什么都看在眼里,等待与寻找着机会,最后来了一出刺杀。



    十岁的少年终究是个孩子,只砍掉了祖父的一条胳膊,人没死。



    祖父没死,自然就该孙子倒霉了。



    若非赶上辛筝开始找公卿贵族们的麻烦,少年这会都该凉透了。



    对于这项丑闻,辛筝是感慨的。



    倒不是感慨玩寡妇的男人里除了她夫君的父亲还有亲兄弟从兄弟甚至族长,而是感慨人和人的差异。



    她兄长的外室,辛驷的生母同样是家族攀附权贵的牺牲品,但辛筝因为辛驷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侄子,有点怀疑辛鹿是否想混淆公族血脉特意查了下当年的往事,核实了辛驷的血脉没问题,却也隐隐约约觉得她亲哥的死和辛驷的生母有点关系,就是没证据。



    同样被人毁了一辈子,有的人自己就把仇给报了,有的人却只能靠别人。



    不过,选择不同也注定结果不同。



    辛驷的生母很早的时候就死了,而寡妇还活着。



    辛筝不知道对于世人而言哪一种比较聪明,但她自己的话,她会尊敬辛驷的母亲,却不会同情;对寡妇,会同情,却不会尊敬。



    前不久才被孝道这面旗帜被给击败的辛筝面不改色的举起了孝道的大旗。



    禽兽总是相同的,却也不是完全相同的,至少不是每只禽兽都跟前面那只一般能说会道。



    辛筝成功判了少年无罪释放,但他的亲人们也同样无罪释放。



    氓庶犯罪直接重刑罚,但贵族犯罪,小罪可免,大罪需议。



    扒儿子兄长弟弟的灰,够不上大罪,而够不上大罪便是小罪,小罪得免。



    辛筝同样接受了孤儿寡母,把人给弄来当证人也是给了承诺的。



    若作证不能保证安全,谁还会愿意当证人



    第三个案例相对而言要正常些。



    父亲有两个儿子,长子是发妻生的,次子是继妻生的,父亲喜欢次子。喜欢到什么程度喜欢到拿长子当陌生人,拿次子当心肝宝贝。



    次子偷了长嫂,长子的嫡长子是次子的孩子。



    长子没气死委实是心胸宽广,诚然,帝国民风开放,夫妻之间不要求也很难要求忠诚,但不能混淆血脉是最基本的前提。



    长子的心情大概就是想弄死弟弟和儿子,但老子不许,最终结果便是长子被赶了出去。



    这是家务事,也没出人命。



    婚后夫妻各自有别的情人也是很正常的事,至于那个孩子,哪怕是弟弟的孩子,也同样和哥哥长得像,一定要说是哥哥的,也没法反驳。



    导致被抓起来审的原因是弟弟一直想方设法的杀哥哥,不过没如愿,只弄断了他哥一条腿。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辛筝秉着最基本的原则打断了弟弟一条腿,再不做点什么,民愤就要烧到自己这个仲裁者身上来了。



    公审到此为止。



    这是最烂的公审。



    世人期待的公审是正义得到伸张,公审完全倒着来了。



    没有比这更恶心人的事了。



    辛筝非常满意的看到了民众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