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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第六十三章辛筝
    辛筝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的卧房, 周围没有任何人。



    没人很正常,她睡觉的时候谁近她三尺都会被她杀死,她曾试图控制这个毛病,但做不到。



    睡觉的时候床上不放一把剑, 她睡不着。



    睡着的时候有人靠近, 她脑子醒过来之前身体就已经先动手杀人了。



    案几上有水壶, 辛筝揉着脑袋下床走到案几前给自己倒了一盏放温了的熟水饮尽。



    “醒了”青婧一进门便看到辛筝一副宿醉后难受的模样。“一杯就倒,你这酒量一点都不像一个游牧国族的人。”



    “谁告诉你游牧国族的人都擅饮”



    “北方寒冷,难道你们不是靠饮酒取暖”



    “是靠饮酒取暖, 但饮的都是马奶酒, 你又不是没饮过,淡得也就比水好点,蒲阪饮的都是粮食酒, 那些贵族饮得更是陈酿, 用你的话来说便是度数特别高。”辛筝道。“谁能饮马奶酒练出来的酒量和这些饮粮食酒的贵族比谁更擅饮”



    “辛国的贵族都很擅饮。”



    “他们那是饮粮食酒练出来的。”



    “那你怎么不练”



    “没来得及。”辛筝说。“我离开时才几岁, 谁会给我饮烈酒”



    “就算这样我也没见过谁一杯就倒。”



    辛筝纠正道“我不是一杯就倒, 我的酒量是两杯。”



    一杯和两杯有区别吗青婧无言的看着一脸认真的辛筝。



    “酒后吐真言, 你以后还是继续滴酒不沾的好。”青婧道。“昨天送你回来的那些人可是很高兴。”



    辛筝摆手。“我都说了我的酒量是两杯,他们听到的都是我想让他们听到的。”



    她若是真的完全意识不清了是什么都不会说的, 嘴巴会比蚌壳更紧, 并且喂什么吐什么。



    “对了,你大清早来寻我有事”辛筝问。



    “首先, 现在不是大清早, 是正午, 其次,你要我写的南方行医与生存手札写好了。”青婧将一卷缣帛递给辛筝。



    九州的南方是个好地方,气候温暖潮湿, 森林面积广袤,生物种类丰富多样一句话概况那就是,南方根本就是一片原始森林,毒虫猛兽、各种瘟疫泛滥。



    北方人往南方跑,死亡率超高。



    即便是南方人,日子过得也没多好,南方的开发难度太高了,人口密度始终上不去。



    从北方跑到南方,还能在远离人群甚至被各方势力追杀的情况下过着精致优雅生活的,无一不是人才,青婧恰好是其中之一。



    南方生物资源丰富,她为了研究南方原始森林的生物而在南方呆过两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野外渡过的,过得相当优雅精致。



    辛筝要求也不高,不求学的人能和青婧一样在南方的原始森林里如鱼得水,至少把死亡率降降。



    辛筝接过缣帛看了起来,只有开头一部分是说在南方生活需要注意什么,当然,不听话也可以,先把遗书写好。



    后面则全是行医手札。



    什么病是什么症状,该用什么药。



    这部分内容足以让任何一个有传承的医者暴怒,不是说写得不好,实际上写得挺好的,到底是当世医道佼佼者写的,问题在于青婧完全没提病症都是因为什么原因,哪怕是同一种病,不同人的身上也会不一样,但青婧不管这个,只要看着是同一种病,统统一种药处理。



    更有大量的病症,青婧给出的药方自己都不保证能救人,只能保证多少会有点用,至于能不能活人,看病人命够不够硬。



    照着这手札培养人,只能培养出一群只会用药、对病实际上一窍不通的人。不过照着手札自学,拿人命练习医术,绝对比正统方式更有效率,更快学出成果只要没死于医患矛盾,



    这种方式培养医者,每个医者想学出师手里都得先死百八十个病人。



    青婧随口问“你打算用手札培养多少药师”



    青婧自己也没法违心的说这手札培养得的是医者,药师这个名字更合适,用药的人。



    “药师,这名字挺合适的,先培养个十万八万,反正不差钱。”辛筝随口回答。



    青婧闻言惊讶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南方缺医,而我缺南方的情报,没人能拒绝这种批量的药师,没有什么职业会比药师更方便收集南方的情报了。”



    “用南方人还是你封地里的人”



    “自然是封地里的氓庶,他们是我能用的人中最难背叛我的。”辛筝道。



    她往教育里烧了那么多钱可不是闲的。



    要么跟她一起将封地的规矩推行到天下,要么一起跟她一起被帝国碾碎。



    思想和三观一旦成型,很难再改变。



    青婧“可这样的话,你的封地还能剩多少人口”



    “再补充便是。”辛筝道。“这个世道,一个孩童的价钱非常便宜,一袋麦子就能换一个,当然,我不可能补充十万个孩童,孩童在长大之前都只能消耗钱粮,至少得买五万成年的男女,还有粮食,得买更多的粮食。”



    辛筝抓过缣帛与笔记起了自己接下来需要做的事。



    “我需要更多能识字的人口,嗯,加一条法律,子女年满四岁,除非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否则父母不把人送去序学读书便是犯罪,罚矿洞挖矿一百年。”



    青婧提醒“耳聋眼盲能自己照顾自己,可上不了学。”



    “那就再建个专门教这种残疾学生的序学。”辛筝豪气的道,不差钱。



    “还有,服太多徭役也不好。”辛筝提笔又加了一条,一对夫妻若是生育的孩子里有四个活到了成年,奖励一个序学入学名额,五个奖励两个,反正每多活一个,入学名额就多奖励一个。



    “开办针对成年氓庶的学舍,教他们认字识数,要求也不高,至少要会写一百个常用字,一百以内的加减。要缴束脩,束脩不能太贵,免得氓庶拿不出来,但也不能太便宜,免得不珍惜学习的机会。”



    青婧觉得,辛筝对文盲也是够执着的。



    青婧敲了敲案几。



    辛筝茫然的看着青婧。



    青婧道“给我五百金。”



    辛筝疑惑的看着青婧。



    青婧的吃穿用度全在府里,她也没有什么逛街的爱好,哪怕是买药材,能买到的,府里都准备了,没有的话那就是买不到,青婧都是自己去山里采,基本用不着钱。



    “过几个月我要去南溟。”



    辛筝更加茫然。



    “研究农作物改良,南方比北方更合适。”



    辛筝听懂了一半。“为何”



    “南方气候炎热,作物可以一年好几代,而作物改良,本质上就是遗传变异,迭代越快,变异越大。”



    辛筝完全听懂了。“你要买什么我让人给你买。”



    “帝国各地的粮种,多多益善。”



    “可以啊,但几个月不可能。”



    “等我去了南方,你再让人给我送来也可。”



    “也行,还需要什么”



    “我需要很多和同类不一样的植物,这个得慢慢淘。”青婧也很无奈。



    想改变植物,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多种,迭代多了,总能人工培养出想要的,另一种便是杂交与嫁接。



    前者需要时间慢慢耗,后者需要大量不同的植物进行枯燥的实验。



    “我给你一千金。”辛筝道。“对了,你走的时候和苏横、角一起走。”



    青婧疑惑的看着辛筝。



    “夷彭在扶风国买了几条可以在近海航行的大船,我想用它们载人开发陵光半岛。”



    青婧在脑子里翻了好一会才想起陵光半岛是哪。



    元洲海岸线漫长,有很多半岛,但最大的半岛无疑是沃州和陵光半岛。



    沃州有三分之一是伸向东溟的半岛。



    陵光半岛,因为是元洲最南的地方,因而得名陵光。关于这片半岛,只知道很大,向南溟突过去几千里,但具体多大就不清楚了。



    陵光半岛是西荒东南至豫州西南部分延伸出去的,非常靠南,气候更加炎热,原始森林也更加葳蕤。



    帝国在青帝时代便已发现了陵光半岛,但当时开发豫州就已经很艰难了,再加上有山脉阻隔,陵光半岛先放一边了,一放便是几千年。



    直到一千五六百年前,因为发现了阻隔陵光半岛的山脉中可以通行的道路,移民难度没那么高了,再加上出于增加九州与西荒地区连接的政治考量,帝国试图开发陵光半岛,结果被陵光半岛的炎热与比九州南方原始丛林还要原始且充满活力的丛林环境给打败了。



    跟陵光半岛一比,九州南部的生态环境简直可以称之为亲善。



    帝国留下的便是半岛沿海地区的几个作为与西荒海上贸易中转站的小方国。



    青婧估摸着陵光半岛上总人口怕是都没超过五十万。



    “你怎么会想开发陵光半岛那地方我去过,能热死人,生物种类非常丰富,南方有的,它全都有,南方没有的,它也有。”



    从生物学家的角度来看,陵光半岛是生物资源的宝库。



    从人族生存的角度来看,陵光半岛真是太不友好了。



    “你不是说小冰期的降温是全球范围的吗陵光半岛的气候以后应该会冷一些,开发难度会降低些。”



    “那至少也得几十年后。”



    “提前做准备才能有备无患。”



    你这已经备过头了,青婧道“我看你就是想以陵光半岛为跳板,派出探险船深入南溟寻找传说中的十洲。”



    “也不全是。”辛筝道。“陵光半岛有发源于西荒群山的陵水流经,陵水虽不如云水和漓水,却是元洲数一数二的大河,它的下游平原土地非常肥沃,那里的气候又炎热,作物怎么也能一年三熟,不开发出来太可惜了。”



    “你高兴就好。”青婧道。



    辛筝问“你要不要考虑去陵光半岛研究作物改良”



    青婧下意识思考了下,发现,好像可行。



    陵光半岛的气候若是考虑生存,的确很不友好,但只考虑作物改良,却是很合适。



    “不过去陵光半岛的话,我得准备更多的东西。”青婧道。



    哪怕身体素质异于常人,很难死,她也不想赌陵光半岛那环境一定要不了自己的命。



    青婧想到就做,吃了饭便拿着金子出门了。



    辛筝继续写需要做的事,把思路理顺,计划也重新整理,该给各个手下的命令也陆续写好。



    私事毕,该治公事了。



    王畿私田的问题现在都还没解决呢。



    西坊的聚会,有人想玩酒后吐真言,她很配合,算算时间,各家也该知道她酒后吐出的真言了。



    她也是没办法,有把柄在王手里,不得不做王的这把刀。



    她也不想这么作死,但私田对王权的损害委实是太大了,王已经没法忍了,她不做出点成绩好,不好交差,而无法交差,命也就没了。



    喂屎这招是很恶心,但她也是没办法,就是想藉此让公卿贵族们受不了,吐出点利益来。



    辛筝非常有耐心的等了两日,不出所料的没等到自己想等的回应。



    自私是人的天性。



    都希望别人吐,自己能不吐最好。



    不吐就不吐吧。



    辛筝开始往屎里掺人头。



    公卿贵族氏族,不存在出淤泥而不染的芙蕖。



    可能有个体真的纯良,但整体肯定纯良不了,锦衣玉食的君子之姿是需要吃人血吃人肉才能维持的,存在的基础就是血腥的,真禁不起查。



    杀人放火欺男霸女侵占良田什么的,只要受害者不是贵族就谈不上罪行,但权力争斗中,想杀人,还怕找不到把柄端看想不想杀。



    辛筝估计王应该很想杀,只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不然不会她去找他要罪证把柄,抬手就给了自己一大堆。



    风和日丽,不砍人头委实可惜了。



    每日公审完了后辛筝都会砍人头。



    第一天砍十颗。



    第二天砍二十颗。



    第三天砍四十颗。



    第四天砍八十颗。



    第五天没有第五天了。



    “吐一成”辛筝无语的看着面前的贵族。“我还是明天继续砍人头吧,希望你不在明天的一百六十颗人头里。”



    “辛筝你莫要欺人太甚”



    “五成。”辛筝道。



    贵族犹豫了下。“两成。”



    辛筝“六成。”



    贵族惊讶的看着辛筝,哪有人这么讲价的



    辛筝道“有意见的话就离开,如今求人的可不是我。”



    “三成。”



    辛筝摇头。“不行,不够。”



    “三成已经很多了,辛子若继续咄咄逼人,怕是无法善了,届时哪怕王吃饱了,您还能起死回生吗”



    辛筝迟疑了下,最终委婉表示,三成的确不够,我不想被你们杀,但也不想被王杀。不如你们一部分人只吐三成,一部分吐更多,只要总量上够了就行,她不追求公平的分摊。当然,你们如果有人不想吐三成,想吐得更少点也行,只要有人能补上那部分。



    只一点,她不想被骗,请把你觉得合适的,慷慨的人选的私田数量告诉我,不然我去的时候人跟我哭穷,我总不能把人全家抓起来拷问他家都有哪些私田。



    当然,她也不能白担风险,既然让她担风险,就得给她好处。



    最了解的贵族是谁



    自然是贵族。



    在热心人士的配合下辛筝很快对王畿的私田有了个大概的数目,同时也狮子大开口的索要了大量的钱货,上交了王六成,剩下四成自己留着当跑腿费。



    辛筝很快便整理出了需要丈量的土地。



    因为苏横要去南方而不再只管着击鞠场的造篾岁做为辛筝的重要僚佐知道辛筝差不多收了七成公卿贵族的钱货,而剩下那三成的私田显然不够,便问辛筝打算怎么解决。



    辛筝理所当然的回答“除了给钱最多的二十家,其余全部如实丈量。”



    造篾岁窒了一瞬,用眼神询问大君莫非不想活了



    辛筝“你什么眼神给钱最多的二十家是王畿公卿贵族中势力最大的,没有他们领头,剩余的公卿贵族们不过待宰豚犬。”



    “但那二十家的私田也是最多的。”



    辛筝无奈“二十家占的私田就已经达到了整个王畿私田的三成,谁知道养了多少甲士,我不喜欢打打杀杀,太残暴了。”



    造篾岁哦了声。



    辛筝说完便带着自己整理的东西去见王。



    王阅览后面无表情的问辛筝“为何放过了最大的二十家”



    “打不过。”辛筝回道。



    这回答耿直得王生生噎着了。



    辛筝继续道“而且,别人都损失惨重,独他们二十家分毫未损,王,您说,公卿贵族们是更恨你我还是更恨他们”



    只要公卿贵族们再也无法合起来对付王,王想收拾那二十家还不容易



    王默了片刻后换了个话题“劝农官你可有推荐的人”



    括地了,自然要有人耕作,而要让隶农们回到公田上耕作,这有点难度。



    隶农是自己跑掉的,不是被抓走的,单纯的劝肯定没用,反正王想不到合适的人选,不是没有口才好的说客,但说客们学习多年可不是为了说服贱民,而是为了游说王侯。让士人去干这种事,很容易让士人觉得在侮辱他们。



    至于用暴力这个倒是高效,但王不是很想这么做。



    辛筝想也不想的说“少昊君离很合适。”



    王闻言道“你好像很信任他,郊邑时把军队给了他,让他护卫郊邑,赠医施药的事也是给了他。”



    辛筝道“我并非信任他,而是我们活在一个比烂的世道。他并不完美,但别人不是有德无才便是有才无德。好比赠医施药的事,我若是让一个有德无才的人去做,一定会给我办砸,让一个有才无德的人去,肯定能办好,但因为办不好会被我杀掉和发自内心的想做好一件事,成果是不同的。劝农官的位置,不需要担心得罪人,主要是与氓庶的沟通问题,对才华的要求不高。”



    需要得罪人甚至杀人的地方她这个括地官已经干完了。



    劝农官更容易做好,也更能获得功绩与名声,只要放得下身份能和氓庶沟通。



    王道“我以为你爱才,并不在意品性,不曾想,你也爱德。”



    辛筝道“谁不喜欢有品性的人呢”



    “但如此用心的保护却不似你。”王自问看人还是有几分眼力的,辛筝不管做什么事都会习惯性薅回来些东西,根本改不了。



    辛筝道“谈不上保护,顺水推舟罢了。”



    “那也很难得。”



    辛筝叹道“大抵是羡慕吧。”



    谁在最初不曾想过做一个才德兼备之人呢



    但现实不允许,或者说,她更爱惜生命,生存与道德她选择了生存。看到别人活成了自己曾经希望活成的样子,且经历了许多黑暗也不曾改变,很难不羡慕。



    反正目前也没有利益冲突,顺水推舟加举手之劳罢了。



    以后有了利益冲突,宰了便是,她相信自己只要还没死,都不会提不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