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中国现代工业经历了一个以倍数增长的过程,而五四文化的巨大成就更是众所周知,这和当时中国社会民族主义情绪减弱、世界主义眼光建立有很大的关系。近代中国是以一种强烈的屈辱感、自卑感来面对西方国家的,戊戌、辛亥时代,由于甲午战争、八国联军入侵,短时期内一连串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民族主义的激烈情绪主宰了人们的思想。而辛亥革命以后,民国成立,满族贵族统治被推翻,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西方改善了与中国的关系,世界大战结束中国作为战胜国分享殊荣。值此之际,大批留学西欧和日本的知识分子回国,为中国带来了世界主义眼光。他们开始站在世界性的高度上来思考建立理想的现代国家,与西方世界同步发展的问题,而不再是从狭隘民族主义出发将目光集中在“灭夷”、“制夷”、“驱夷”这样的问题上,狭隘民族主义受到怀疑。诚然此期间有“二十一条”的签订,1918年学生“礼貌请愿运动”和救国会一类组织的成立,以至五四运动中及运动后爱国救亡的呼声响彻全国,但是我们在另一方面应该看到的是怀着对时代、对世界和平与人道的信念而从事“新中国”、“新社会”、“新教育”、“薪生活”建设的热情。富国强兵、抵御外辱的要求转变为与发达国家平等互助的愿望;军国主义教育方针为民主教育方针所取代;知识分子们大多不再单纯地从国家民族的角度去认识、理解人的生存,而是从世界主义、人类生活一致性的角度去阐发、宣传民主、平等、自由、互助、美等等人类共同的生存准则,来构思文化女神的创造意义。总之,由于民族主义情感的减弱,五四时代,中国人展开了世界主义、理想主义的思想之翅,才使五四中国对世界文化抱着开放的态度,例如,1916年初曾经鼓吹德国式军国主义道路的陈独秀五四时就转而呼吁中国坚持“世界的而非锁国的”思想,这种思想我们在罗家伦的《今日之世界新潮》中可以找到注脚。文章作者以其特有的豪气说到:“现在有一股浩浩荡荡的新潮起于东欧,……他(它)们一定要到远东,是确切不移的了。”在这里作者已经不再是用一种民族主义的抵触和抗击的思路来对待“世界新潮”,而是用一种乐观的与世界齐头并进的态度来对待了,作者想到的是预先筹备以迎接这世界大潮,而不是闭门锁国,“灭夷”、“制夷”、“驱夷”。
五四给我们的启发应该是深刻的,我们应该对当今国人民族主义思想的负面效应有所警惕。狭隘民族主义和专制主义结合就会导致国家民族主义,专制主义常常需要民族主义这个工具,因为民族主义可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将人们对专制的不满转化成对民族敌人的不满。在和平年代,专制主义常常通过虚构民族假想敌来做到这一点。专制主义是非常会利用人们的民族主义情绪的,他们的手段就是通过虚构假想敌来激发民族主义情绪,这是一个方面。狭隘民族主义和地缘观念结合导致地缘民族主义,地缘民族主义思想的表现形式是“东西方对峙论”,东西方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片面地强调东西方对峙而看不到东西方的和解和共同发展,甚至将东西方矛盾说成是先天的、永恒的、无法和解的,这种观念不能不说是一种地缘民族主义情绪在作怪,它会使我们盲目地排斥西方、反对西方,看不到大多数西方国家不是我们的敌手而是我们的伙伴的事实,片面强调东方价值观念、东方立场,而和西方立场、西方价值观念不共戴天,这是所谓的东方主义的理论基础。狭隘民族主义和意识形态结合就会导致政治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片面地强调政治对立,用简单的意识形态观点来划分世界,看不到即使是政治对立国家在经济发展、体育竞技、科技文教、反毒、反恐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等等方面合作互惠的可能和前景,只讲对立不讲对立中的合作。今天我们的国人不仅应该具有民族的、国家的眼光,还应该具有世界的眼光,我们不仅生活在民族中、国家中,还生活在世界中,我们不仅面对民族的、国家的问题,还面对世界性的问题,我们不仅应该具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同时我们也应具有世界主义的胸襟和气度,有地球村村民的意识,在坚持独立性的同时充分地开放自己,积极地参与世界性合作与交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世界的接纳,在交流与对话中与世界同步发展。
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与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文化民族主义问题。食人部落的文明与现代城市文明有没有先进和落后的区分?一夫多妻制和一夫一妻制有没有谁更人道的问题?宗法社会与现代法制社会有没有谁更合乎人性的区别?按照文化民族主义的观点,每一种文化都会产生自己的价值系统,人们的行为来自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任何一种行为都只能用它所从属的价值体系来评判,不可能有一个一切社会都承认的,绝对的价值观念和标准。那么上述问题我们都无法获得答案。食人部落在猎杀我们的头颅的时候我们应当用食人部落的价值观念来评判他们的行为,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肯定他们的行为,自动地献上我们的脑袋。这个推谬使我们看到文化民族主义的荒唐。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他在看到一个食人部落准备将活人杀死用来食用的时候,他是不是应当无动于衷?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他在看到他的邻国发生饥荒即将饿死人的时候,他应当分出一份米来救济那些即将饿死的人,而如果他看到的是他的邻国的统治者在屠杀他的人民,这些人不是被饿死而是即将要被杀死,需要的不是粮食而是他拿出武器,对那些杀人者说不,这时候他能不能这样做?文化民族主义的重要理论家赫斯科维奇说:“文化民族主义的核心是尊重差别并要求相互尊重一种社会训练。它强调多种生活方式的价值,这种强调以寻求理解和和平共处为目的,而不去评判甚至摧毁那些不与自己原有文化相吻合的东西。”从文化民族主义的角度,我们会发现我们什么也干不了,我们只能看着那些统治者、强势力量肆无忌惮地杀人,我们不仅不能用我们的武力去阻止他,甚至都不能对那个杀人的人说“你不对”。因为我们必须尊重他的价值标准而不能用我们的价值标准来评判他。文化民族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极为反动的学说。它是帮助那些落后者保持自己的落后的一种理论,它为杀人的人提供了理论武器。它是帮助那些有物质能力,有现代观点但是却胆小怕事、自私自利的人的理论,它为那些所谓的文明人在看到野蛮的不合乎人性的事件发生时逃避自己的责任,假装看不见,而不对弱势力量给予帮助提供了理论武器。因而文化民族主义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学说。
人既然使用“人”这个名称,就一定有他共通的东西,这是文化民族主义不能抹杀的。这个共通的东西应当是基础的,为一切人所共有的,为一切人所必须的。它超越国家、阶级这些集合概念,属于人类大全。封建国家是统治者实现统治的工具,所谓封建国家的主权实际上是统治者对内治权,对它的维护就是维护统治者统治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讲,封建国家的人民之爱国其实就是热爱那些统治自己的人并维护他们对自己的统治――所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说国家不是人类一开始就有的,也不会在人类的历史上永远地存在下去。因而国家、阶级等集合概念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最本质的。封建时代爱国其实对于统治者才是必须的,而对于人民是不必要的。爱国只有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基础上谈才有它的积极意义。再谈阶级,阶级这个集合概念,似乎比民族和国家更有价值,因为它是一类人的利益共同体,如果说在一个国家、在一个民族中,人们会分成三六九等,人们之间会出现利益上的分野,进而是生活上的对立,那么似乎在阶级这个集合概念中,人们之间的分野就少了,那么是否我们只需要人的阶级性就不再需要人的人性了呢?文化大革命的事实给了我们巨大的教训,那是一个只要阶级性不要人性的时代,夫妻反目,亲自成仇,邻居相恨……这就是阶级性给人带来的东西。没有人性的垫底,阶级性会将人带到什么地方去呢?所以文化民族主义用在“国家”、“阶级”这样的人类关系的中介概念上是行不通的,它会毁灭人性,进而毁灭人类的进步,而不是助长人性,进而带来人性的发展,它会成为人类整体性的敌人。当然文化民族主义并不是这样地不堪一击。文化民族主义的立足点是民族,而不是国家和阶级。但是,民族并不是一个有意义的概念,这个世界上没有抽象的民族,只有具体的民族,在一个具体的民族中,必然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必然有阶级或者利益集团的划分,文化民族主义抹杀了民族中的这种划分,将一个民族抽象地看成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仿佛只要是属于一个民族,人们的利益就是一致的、同一的,人们就拥有一致的风俗,一致的信仰,一致的价值观念,这是一个谎言。从这个角度讲,文化民族主义者的立论基础并不可靠,因为一个民族在大多数情形下并没有统一的价值观念(有些统一的价值观念,如仁慈、悲悯等它属于人类而不是属于一个民族),这个民族中的被统治者和这个民族中的统治者处于对立之中,他们在利益上是对立的,怎么可能有一致的“民族的”价值体系?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文化民族主义是站不住脚的,所谓从“它本身从属的价值体系来评判其行为”只是一厢情愿的假设,因为这个价值体系要么不存在(从国家的、民族的角度讲),要么就是一个狭隘的利益集团的狭隘的利害观念,从后者来评判,必然使任何评判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