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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后面是风

    天空上面是天空

    道路前面还是道路

    ——海子

    【端木】

    我在林荫道停下,前边转一个弯就是荆沙的母校,但是雨幕横斜中只有建筑物模糊的影子,仿佛用手一晃就能擦掉。这所曾经著名的女校若干年前已经变成了一所干部培训学校。我依旧保持着在哥哥阳台向里头张望的习惯,但再没看到学生集体做广播操的辉宏场面。校园里的树却更加蓊郁了,因为人迹稀少,夏季的时候处处皆是孤独的阴凉,而一到秋天灿黄的落叶铺满小径,也无人收拾,很像一去不复还的记忆。

    我问荆沙是不是很久没来了。她想了想,说:是啊。

    雨刷在前面玻璃上机械扫荡着,填补着我们之间的空白。

    荆沙住院昏迷其间,我曾经去看过她。那时候,时常看到他父亲佝偻着腰坐在ICU前面的塑胶椅上。手压住脸,低得仿佛要够到膝盖上。

    总是趁他精疲力竭的时候,我在探视窗口瞄上一眼。荆沙直挺挺地躺着,头发全剃光了,但脸部神情并不呆滞,不知为何我总看出一抹潜藏的笑来。那个时候哥哥也处于病痛前的昏迷中,我不晓得意识昏聩的那段时光,他们是否穿越了空间见面。

    哥哥在一个傍晚醒来,夕阳在窗外浓墨重彩,余光泼溅到哥哥的侧脸上,红得像血。

    哥哥清朗朗地叫妈妈,说,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又转向婆婆,原谅我曾经的任性。妈妈和婆婆失声痛哭。

    他又对我说:小舍,给我带最后一封信。

    我拿了纸记,他说:沙沙,惦记我的最好方法就是努力生活。我从来不会离开。

    他这时候眼里也涌满了泪。告别总归是难舍的。大片的静默后,他捏住了我的手,“小舍,如果你同我一样爱沙沙,那我们又有什么区别?”

    他没有挨过之后的夜,而荆沙却在翌日醒来。

    等办完哥哥的丧事,我去找荆沙,已然找不到。她出院后,他父亲将房子租赁出去,搬走了。他们几乎没有亲朋,跟邻居也鲜有往来。我打探不到任何消息。我的青春就在那一年收梢。我感觉自己有了明显的变化,身上一部分似在为哥哥而活。20岁之前的那个自己,随着哥哥的离去,渐渐变成模糊的一团,在岁月里无声无息。我不久去了国外,毕业后一直在照管公司在欧洲的生意。也应景似地交过几个女朋友,都是外国妞,回国后,自然而然地分手了。

    时间已经过了很久很久,荆沙的影像逐渐失去了温度埋在我记忆最底下,若非在便利店遇到她,我可以永远不去检视她。

    她是我成长路上的一个教训。让我在跌倒站起的过程中知道疼痛。

    “哥哥临走前给你带了话。”我缓慢地念着哥哥的遗嘱,“沙沙,惦记我的最好方法就是努力生活……”

    她转过脸,努力克制情感。我递过纸巾,她摇摇头,居然朝我笑。那笑闪烁着泪光,像清晨草叶上的露珠,不伤感,很明媚。我知道她做到了哥哥的心愿。

    “我,一直想向你坦白——”我拿出一根烟,在鼻尖闻了下,“那晚,是我带你爸爸去的酒店。还有,在沙山上说的那番话,主要也是在吓你,想拆散你们。不知道当时怎么会有那么强烈的嫉妒,自己都控制不住。”我又想起杂志上看到的那个可怕的论断,一种属于原罪的东西从骨髓里走了出来,把我的心荡在一片空茫中。

    “我从没怪过你。”她说。

    “请你给一个补偿的机会。”

    “可我什么也不需要。其实你哥哥给了我很多东西。”

    我好奇地想知道是什么,但是她没有说下去,她明亮的眼神,让你觉得她毫无缺憾。我们也许会觉得她孤独,但孤独有时候也并不是一件太糟糕的事情,与嘈杂比起来。而我,这么多年,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也只是把时间一把把地送出去,心上什么都不留。

    “去我家吧,妈妈知道我找到了你,特别想见你。”

    荆沙有点踌躇,她并不觉得跟我家有太大的关系,但架不住我的劝说,也就去了。车子刚拐上通向家的小径,就看到母亲撑着伞在门口等待。

    “是我妈妈。”我对荆沙说。

    怎么好意思让你母亲出来呢。她感受到母亲的隆重,有点慌神。十年前,她们倆在酒店见过一面,在当时狼狈的情况下,荆沙不可能对母亲有何记忆。但母亲对荆沙印象深刻。那时候,母亲是带着怒气冲进去的,看到宝贝儿子跟一个女孩子亲密地躺在一起,嫉恨、怜悯、紧张、恐慌,全部涌出,感受极其复杂。她一直反对哥哥谈恋爱,但也未尝不可怜他短暂枯淡的生命。

    我为他们倆介绍。

    荆沙叫声“伯母”。母亲以我从未听过的温存语气说:“沙沙,一直想见你。”

    我去停车,看到荆沙为母亲撑着伞缓缓向屋内走去。母亲指着楼上的窗户,大概在告诉荆沙,那是哥哥的房间。

    好多年了,哥哥的房间一直保持着他离去的模样,我偶尔也会去他那里休憩。有个夜里,甚至感到母亲进来,做到我身边,用手抚摸我的脸庞。哥哥走后,母亲把对哥哥的那份爱转到了我身上。我不仅仅为自己而活。

    方嫂已经把饭准备停当。荆沙问母亲,“以前那个婆婆呢?”

    母亲说:“在觉离去后不久也跟着走了。她说还要去照顾大少爷。觉跟婆婆关系一直很好,婆婆只是担心他的身体,所以对他管束未免严一点。我也一样。那时候,以为身体是最重要的,不许他这样不许他那样,后来想想,其实再怎么样,也是同一个结果,不如让他快乐一点。所以要感谢你。因为有了你,他的生命才些许有了意义……”

    那一顿饭,荆沙就在那听母亲湿漉漉的忆旧。她很少插话,但是听得专注,母亲藏了那么久的怀念于是倾泻而出。

    我再次觉得唯失去才永恒,母亲最爱的还是哥哥。哪怕现在对我的重视,部分也是移情。当然我再不会如少年时那么在乎。

    “你爸爸走后,你就一个人生活吗?”母亲对荆沙十年单身表示惊诧,“哎,我们要早点找到你就好了。前几年,舍一直在国外,我,也是成日忙忙叨叨……”

    “一个人习惯了就觉得特别好,很自在的。”荆沙笑笑,“我家老房子拆迁了,有一大笔赔偿金,我买了个小房子,还剩余一些,经济方面也不局促。”

    “工作呢?”

    “一直也满顺利的。开始是在爸爸工作过的饭店帮工,后来邻居介绍去超市收银,那份工作干了很久。去年我进了一家公司作出纳。”

    “觉跟我说你以前学习特别好。不想再读书了吗?人生当中,还是要有一段大学生活才比较完满。”

    荆沙静默片刻,苦笑道:“对学校是有一种情结,但可能因为太强烈了,反而有点抵触。我习惯了自己的角色,有时候觉得外在的东西不那么重要。”

    母亲看了我一眼,我读出了她对荆沙的怜悯。但我并不以为然,她不了解荆沙的坚韧,以及自尊。跟着,母亲又热情地说:“你以后就把这当你的家吧。我本意是想认你作个干女儿,但或许你在我家还有更好的定位……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

    我想荆沙应该听出妈妈言外之意,但她眉目淡然,一副浑然事外的样子。也是在那片刻,我忽然领悟,我再追不上年少时的女孩。也许在少女时期,我在她心里尚有特殊地位,随着时间的断裂,我已经模糊成她当年记忆里的道具。

    而我对她的执念,也许也是负罪多一点?但更也许,我也要我的自尊。

    饭后没多久,我们公司陈律师来了。他是应母亲之邀来作遗产公证。

    母亲对荆沙说:“觉走前有过遗言,把他在公司的股份转给你,我和他爸当时都同意,并当着陈律师的面签过字。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找到你,所以你名下的股份一直是由我在为你经营。现在全部转给你,你可以提现,当然也可以继续交我们打理,每年你可以拿到一份年金。具体的财务状况,会有专人向你汇报。这是一笔不薄的财产,我想你完全可以用它去做你想做的事。读书、旅游,你完全不必上班。……这是这几年的财务报表,你先过目。”

    看到账面上的天文数字,荆沙很是茫然,我想她内心必有大的波动,她不会料到觉走的时候已经帮她把余生安排好。觉用这些钱弥补她初尝情爱后广袤的孤独,觉做得够不够?

    当然,荆沙是不会用钱来衡量感情的,她也并不觉得她需要钱的慰藉,那样一份感情是她乐意付出,也已经获得了回馈,她觉得很好,很圆满,无所谓补偿。

    她展读的手微微的颤抖,目光从报表上抬起,说:“钱,我不想要。”

    “这是你应得的。”

    “我很感动。但我不想要。他一定会明白我为什么不想要的。”她眼眶红了。

    母亲和律师对看一眼,律师说:“荆小姐,这笔钱是你的,任何人都拿不走。你如果不想要,签字后可以再作财产转移。我乐意作你的公证律师。也不必现在就急着处置,你可以好好想想,什么时候作转移都可以。我们都理解这件事对你而言有点突然,要是暂时没主意的话,不妨还是由我们这边的基金会代管。”

    我也劝她签字,接受这份馈赠,以后用到她觉得有意义的事上,也算不辜负哥哥的心意。

    荆沙思忖片刻,签字。

    【荆沙】

    雨一直绵延到第二天,睡得不踏实,早早醒了。昨天之事还萦回眼前,我一夕之间暴得财富,如果爸爸在世,不知会作何想?他一辈子以贫病为苦。

    突然很难过起来。我清楚记得父亲在我醒来时一记记抽自己耳光的样子,似乎唯有如此,才能一扫他的过错。但他终其一生都没有原谅自己,因为毁掉的除了我的前程,还有他的期望。他曾用力吹过一个华丽的泡泡,在最完满的时候,碎裂。

    我病愈后,爸爸搬了家,在那时候还不显贵的八王坟地段租了一间一居室的房子。底楼是一家饭馆,爸爸借用人家的场地,承包了早餐业务。4点钟,爸爸就要起床,揉面做包子,煮茶叶蛋。我总是在油条与包子的味道中醒来,清晨的光线透过窗帘洒进来,因为蒸腾着油烟,看上去氤氲、厚实,宛如云彩。

    我下去给爸爸搭手,他总不要。他眼睛快看不见了,血丝外渗,但是他似乎再无疼的感觉。生意极其清淡,除去租金,我们所剩无多。爸爸非常愧疚,有个晚上,他把存折给我,“密码是你的生日。”他说。我翻开来,上面只有3500块钱。

    “这么多啊。”我很乖巧地赞叹。

    爸爸说,“你是我的好女儿;可爸爸不是好爸爸。”他抚摸着我的脑袋。我的头发已经长出来了,薄薄一层,像个小男孩。

    “爸爸,让我去打工吧。”我恳求。

    爸爸其实是想我复读的,但没敢说那个字眼,怕牵扯出我的伤心,那其实是他的心病。他最后认命,容忍我在饭店做服务员,跟他一样靠出卖体力生存。

    哀莫过于心死,认命的他以加速度老去,三年后死于抑郁。

    我于是一个人做饭吃,一个人散长长的步,一个人上班下班,看日子在手下流过。当一切都变成了一个人自己的事,生活似乎也就安然下来。

    我以为自己已经看透,但或许只是在逃避,当往事重新翻起,依然心潮难平。我并不后悔遇到觉,但我终究辜负了爸爸。也许,我还是该去完成他的心愿,哪怕他已经看不到。

    在觉卧室的阳台看过去,我们学校就在眼皮底下,我还能清楚记得自己做操的方位。那时候,升完旗,我走到队伍后头,迎着初升的朝阳。我觉得未来也是红彤彤一片。然而命运已在这里埋伏、设坎,避无可避。

    蓦然回首,一切都如烟散去,只是心里平添了很多岁月。

    上班照例有一堆活。中午累极,趴办公桌上小憩,隐约间听李丽华和别人在聊天。不外乎公司糟糕的处境,银行追债,新产品的批文迟迟拿不到,合约作废,个别员工筹谋跳槽……不是锦上添花,就是雪上加霜,世事概莫如此。我想。

    晚上照例加班,财务部的收尾工作基本都由我来做。用何平的话说,你年轻,要多学习,多表现,替老同志多多分担……他大道理一串一串,但究其实,无非是想要我臣服于他那顶点的权力。碰到李丽华就会娇嗔几句,“要死了,还让不让人活……”他碰碰人家胳膊、屁股什么的也就放人回家了,但我还是觉得加班比撒娇似乎还要容易些。况且,我喜欢人潮散光后的氛围,灯光漂浮,楼道空荡,有一种贴心贴肺的静谧。做完活,泡杯茶,站在窗口看看夜色,能听到时间在身体里流淌的节奏。那是一种叫人喜悦的充实。

    这一天依然如此,干完活后,我不急着走,沏了杯普洱站到落地窗前。

    我们公司在中关村,寸土寸金的地方只能挨紧了再往上发展,想要开阔的视野是不可能的,大家都是钢筋水泥森林的一分子。但是,写字楼的格子窗颇有赏鉴意味,可以根据里头的格局、布置猜测公司的性质。有时候还能有幸望到同样在窗口矗立的加班族。虽不至于像《单身男女》中用报事帖来表情达意,但大家隔空相视一笑,也有“同是天涯加班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浪漫。

    不知觉喝完一杯茶,我打算去茶水间再添些水。刚迈进楼道,就听得有脚步声从东头走来。

    我们公司是上下两层,楼下是业务部门,楼上是财务、人事等综合部门,因为综合部门人少,几个老总的办公室也跟我们忝居一处,他们在东区,我们在西区。中间隔着电梯和茶水间。

    听那脚步,不必猜就知道是孟昀。全公司的人都知道这个老板非常辛苦,每晚要工作到午夜,夜不归宿也是家常便饭。如他哪天不在办公室,那必然是在外面应酬。但我加班多次,还没有机会与他迎面相逢。

    要回避已来不及,我同他打了个招呼,他点了下头,拐去电梯。

    我进入茶水间,不免想到上次同他跳舞的情形。他的舞姿是应酬速成出来,算不上专业,但自信的气度,以及听音乐时的专注,让他周身散发出特殊的魅力。在他臂膀间,你没法不怀着某种莫名其妙的钦佩仰视他的脸。

    脚步声又过来了,孟昀瘦长的身影甩在我脚下,“电梯坏了?”他在问我。

    我想起物业的通知,连忙道:“好像说今天10点后要检修。过10点了吗?”

    孟昀看看表,“10点10分了。你还不走?”

    “就走了。”

    我等他走,但他依然把着门站着。我只好端着水杯站到他面前。

    “公司都要倒闭了,你怎么还有那么多活呢?”他说。背着光,所以我看不清他的脸色。

    我愣住,道:“你不也有很多活吗?如果你还在努力,我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我这是挣扎。”他的语气带着嘲弄。

    我笑,“那还是不甘心,那证明仍有希望……麻烦借过。”

    他往边上让了让,转身跟上我。“好几次了,看到这边灯亮,知道是你在。”

    我没料到他居然是注意的,倒是怔忡了下。“事实上,我只是没有家累而已。”我说。

    “你呆了这么段时间,对公司有没有生出点感情?”他又问我。

    老实说,不强烈,但也不是没有。我记得刚来上班那会儿,什么都新奇,隐约还有几分自豪。那时候,我对自己说,荆沙,一定要好好干,不辜负老板的期望。

    他不等我回答,接着说:“可这里是我的全部,我付出了一切,青春、梦想、心血。很难想象当一切失去。”

    我知他是为公司的前途担忧,安慰说:“老板,我记得海明威说过,你尽可以打倒我,就是打不败我。你不认输,怎么可能输?”

    他微笑,“言之有理。”

    我继续搜肠刮肚找名人名言,“我还听里尔克说,有何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结局如果是我们不能把握的,就不必多虑,做好每一个当下。”

    他笑,“你还聆听过哪位圣贤的教诲,说来听听……”

    我道:“你等下啊,网上有的是。”

    说话间,到了我的工位。他看整个办公区的灯都关着,只我案头开了盏小小的台灯,便说:“帮我省钱吗?黑魆魆的也不怕闹鬼。”

    我把灯开了,一片银赤色的光立刻洪水一样溢满室内,玻璃幕墙明晃晃的,整个空间很像一个硕大的游泳池。

    我经常有这样的联想。尤其是白天,日光倾泻进来的时候,将每张脸模糊成一片动荡的粉红色,那就更像了。有的人直直往前游,有的人与人结伴踩水,有的正浮出或潜入水面。当然,更多人是在水下一潜一整天,久而久之,就闷死了。

    我把我的联想跟他讲,指指隔断横梁,“以此为水平线。”

    他作出抹汗的姿势,说:“你在控诉我吗?”

    我倒了几粒M&M巧克力豆给他,“咀嚼可以缓解紧张情绪。其实我想说的是,对您来说是事业,对我们来说,无非是工作。工作一久,就失去了热情。一个人能感觉到痛苦其实不是坏事,像我们好多人是不知道痛痒的。”

    他说:“你很会做思想工作。”

    我说:“不知道有没有用?”

    “任何善意都是有用的……可以走了吗?”

    “去,哪里?”我一惊。

    他很可爱地嚼着我的巧克力豆,说:“我饿了,你这玩意不够塞牙缝,不如陪我去吃点东西?”

    我们在附近金鼎轩吃夜宵,席间因为都谈到小时候喜欢吃水果罐头,便提议留点胃口去寻找童年时的滋味。结果因为时间太晚的缘故,罐头还不好买,找了好几家便利店,方才搞到两瓶。

    出了店门,我们俩直接坐在马路牙子吃。那样子应该是很古怪的,死冷寒天的,我们两个道貌岸然的成年人,像孩子一样一勺一勺挖着冷冰冰的水果吃。要不是装束的正经,别人会把我们当成乞丐吧。

    两个同病相怜的小乞丐,这个念头让我颇觉温暖。我瞅瞅他,忽然扑哧笑出声来。

    他说笑什么笑,说出来,让我也乐乐。

    “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像两个风餐露宿的流浪儿。”

    “你是在暗示我穿着没品?哪——”他放下罐头,凑到我边上,抓着自己的衣领说,“衬衫是Mugler,西装是Montana,听过这个牌子吗?意大利货色。”又撸起袖子,指着腕表,“江诗丹顿,总知道吧。”

    我知道他在逗我,愈发笑不可抑,“你这样子,像个暴发户。”

    他点点头,很无辜的说:“跟你坦白,我家里金碧辉煌的,打造得像皇宫,我也跟其他暴发户一样喜欢用古董和书籍做装饰。只不过口味不能与时俱进,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怎么也做不到。胃本身是糙的,装模作样的话自己受罪。这玩意,”他把罐头重新举起来,“比较合我口味。你不觉得很好吃?”

    “我的胃都要冻麻了。”

    “可是,我觉得很甜蜜。”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用了双关语,脸倒是热辣辣地红了起来。

    他若有所思地看我,然后举起罐头,“能碰到一个可以不顾体面率性而为的人也不容易啊。丫头,来,碰一下。”

    我们的玻璃罐头撞在一起,发出清越的声响。

    我说:“干了。”

    “啥?”他一脸惊恐。

    我又笑了。

    他摇摇头,感叹,“要让你们女人快乐起来真容易啊。”

    “那是我们不像你们有那么大的野心。”

    “丫头,”他想了想,对我说,“别用性别给自己找偷懒的台阶,给你几句箴言。首先,要多读书。文凭不重要,重要的是始终保持学习的劲头。其次,不要把上班简单当成谋生,要当成经历。每一个阶段,无论你做什么,哪怕是做最基层的,你都要注意观察,学会总结概括,提升为自己的经验智慧。时间是最宝贵的。”

    “我谨记在心。”我又问他,“孟总,你当时怎么想做企业呢?”

    “误打误撞吧,但是少年时代已经埋下一颗种子。那是文革末期,社会环境还很糟糕,我遇到一个老师,他在文革中被批斗,很惨,他弥留之际跟我讲了很多,国家,人生,还有他自己的命运。那时我十五六岁,正是立志的时候,听了他的话,我心里被一种什么东西鼓胀着,想以后自己一定要做点什么,一定要让自己的工作对社会有意义。”他抬头久久望着天空,“那或许就是理想。靠着这个,我坚持到现在。但现在想想,也有点可笑。回首过去,我似乎没做成什么事,只是不停地犯下错误……”

    我静静听他说。告别的时候,他帮我在马路边打上了车。

    “丫头,谢谢你今晚的陪伴。”他握住我的手。骨节粗大,掌心干燥,是一双让人信赖的手。他的身后有青白的夜色,月亮是薄淡的一牙,悬在高空,有点瑟瑟发抖的样子。高楼大厦一层层伸向高空,一层比一层小,最后迷失不见。

    他松开我的手,一转身点上了烟,然后划着猩红的烟圈跟我告别。车子渐渐远去,我扭着头不停地看,他孤单地矗立街头,越来越小,最后连那红点也模糊了——这一幕一直铭刻在我此后的记忆里。

    丫头——心头忽然兜上了这个称呼。亲切的,温暖的,但不是平级的。他是在用辈分提醒我什么吗?

    【晓苏】

    孟昀的访谈还是没有做成。他三思后选择放弃。大概是觉得在这种风口浪尖出头,无疑找死;不如低调一点,静等时间把公众的热情抹掉。

    事实上,虽然我没有与孟昀面对面对上话,已做了不少功课,包括拿到第一手资料,采访华诚员工,列出采访大纲,撰写人物小传。当主编通知我采访取消,望着电脑屏上的资料,我并没有感觉如释重负,相反为自己的精力付诸东流而惋惜。

    有次跟老李吃饭,我无意说起这码事,他不愧是做网络策划的,很敏感,“稿子继续写嘛,我们这边要……其实不受制于杂志,反可以有自己更自由的表达……不用担心,都什么时代了,总有言论自由嘛。”

    我用了两个晚上突击出稿子,鼠标一点就传给了老李。倒不是贪图那点稿费,实在是这个选题跟了这么久,有了想法,不吐不快,也自认为写得公允。待到那篇稿子在老李他们网上挂出后,我却傻了眼。因为,经过老李的大刀阔斧和添油加醋后,我的文面目全非,展示在公众面前的孟昀简直就是一个打着振兴民族企业的旗号、混水摸鱼的地痞流氓。关于他做保健品生意时的劣迹那一块陈述得尤为严重。

    我质问老李,“你怎么能断章取义呢?”

    老李说,“效果不错,点击率疯狂增长。新闻是做出来的嘛……你就要学会搭民众的脉搏,大家想看什么,我们投其所好。好啦好啦,我会给你申请多一点的稿费。”

    我万万没有料到一篇文有这么大的杀伤力,据说,三日后,审计局入驻华诚,而我的记者生涯也到了尽头。

    那天正好是老李将2000块钱的稿费打到我卡上的日子,钟主编把我叫去,如炬的目光投在我身上:“晓苏,是你主笔的吧。”

    我不能辩解。虽然上稿时,老李用了化名,但主编一定看得出,只有我才能把孟昀的历史理得那么完整。

    主编点开网页,说:“其实你写得未尝没有道理。”他指向屏幕——

    “他们往往是旧体制的冲决者,对社会的进步、民族的复兴有着十分纯朴的信念和责任感。可是,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他们又往往是经济秩序的破坏者,是一个完全忘却了哪怕是最起码道德的功利主义者。他们可以在宣传自己产品的功效时顺便诋毁别人,可以在各大城市拉拢各级卫生部门、工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人员;可以在对方内部安插线人,分级瓦解代理商等等……他们的智慧让人惊叹。

    “如果你是个身无分文的创业者,你不妨到那些充满了暴利和游戏规则不健全的产业中去捞取你的“第一桶金”;可是如果你又是一位胸怀大志的企业家,那么,你就必须马上把双手洗干净,然后尽快而永远地离开那里。这就是孟昀的逻辑。”(注:以上两段评价摘自吴晓波《大败局》)

    主编说:“晓苏,你的文章个人情绪色彩很浓,但不妨碍你的见解,也不失为一种风格。你有做一个优秀记者的潜质。但是,做我们这一行,有些基本的操守与原则是不能破坏的。你的确有发表个人观点的自由,但你不能不经授权利用社里或者客户提供的内部资料。晓苏,很遗憾,你破坏了社里的规章,我不得不解雇你。”

    就这样,为了2000块钱,我失去了一份工作。

    收拾了下个人物品,我垂头丧气回家。拿出钥匙正要开门时,隐约听到屋内有动静。端木似乎来了客人。

    我踌躇了下,不知道是进还是不进。这时,里边的对话便断续地传进我耳内:

    ——还是上次那个女的?不会吧,还没上手?你也太衰了。我年后就换了好几茬了。女人跟女人真是不同啊,我现在明白托马斯为什么喜欢在女人身上寻寻觅觅了。

    ——得,别无聊了。

    ——你真的以为自己在做好事,给市民提供廉租房啊……要不,是有了感情?哈哈,你小子也会有人类的感情。

    ——别胡说八道,我对她不敢兴趣,只是找不到让她走的理由。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刚刚被羞,现在又遭辱。正要冲进去破口大骂的时候,门哐啷开了,端木和他的朋友出来了。看到我,他们怔了下,也很意外。

    “回这么早?”端木打招呼。我没理他们,逃入自己房间。

    一阵后,门锁响起。端木去而复回。大概自知理亏,来向我道歉。

    我任门响了阵,才拉开。他不防备,一个趔趄,冲进室内。

    “听我解释,晓苏——”我学着他,“是不是要来这一套?”

    他站直,“你倒是皮糙肉厚的紧啊。”

    “你不是觉得愧疚?”

    “愧疚?”

    “那你敲什么门,在乎我什么感受?”

    端木哈哈笑,“我只是来提醒你早上别忘扔垃圾,厨房味道好难闻。”

    我钻心一股寒气,难受得要落下泪来。我好想挺起胸膛,用无比轻蔑的语气跟他说:端木舍,我不住了。

    可我不能。以前不能,现在更不能。所以我只能低头含胸,把那股屈辱吞下去。

    “没事吧。开玩笑呢。”他看我。

    我平整了心绪,说:“你什么时候要我走提前跟我通知,我好找房子。”

    我把门关上。睡得昏天黑地。醒来后,已经到第二天,感觉心情好一点了。

    我给渺渺打电话,问她在哪,想找她玩,她说在郑州,找了家电视台实习。

    “不打算留京啦?”我很吃惊。

    她说,“想是想,可是想想北京房价那么高,也不一定找得到好工作,就退缩了。我这种学历,在北京抓抓一大把,在郑州还比较吃香。”

    “也是的。北京是少数人的北京,跟我们其实没什么相干的。”我转瞬失了业,朝不保夕,想不感慨也不行。

    挂完电话,我打开窗子,伸出脑袋。

    此刻正是上班高峰期,街上车水马龙。以前混杂其间的时候,总是想有朝一日不用上班该多么多么好,可等我真的不用上班了,才发现原来能上班也是种幸福。

    一股寒气向我涌来,我结结实实打了个喷嚏。暖气已停,气温尚未回暖,总还有几天凛冽日子要过的。

    我看看天,又看看地,觉得天很远,地也不近。10层是个尴尬的楼层,还没凑近云端,也不接市井。这正如我,文科小硕,普通女生,没有房子,没有男友,没有传奇,甚至没有梦。总之,一切都浮在中游,面目模糊地生活。

    我看了一上午的肥皂剧,终于呆不住了,决定去哪里逛逛。

    上班时间,地铁与商场,人还是多。我混迹人群,东看看,西荡荡。鲜亮的衣物与香喷喷的食品有效地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开始觉得似乎也没什么了不得。

    逛到很晚才回家,在门楼前,我左摸右掏,还是确认自己忘带门禁钥匙了。因为夜已深,一时半会,等不到人来支援。

    我给端木打电话,他关机了。正在我一筹莫展之际,凭空钻出个男人,他一席黑衣,竖着高高的衣领,墨镜罩住了大半脸面,身材魁伟敦实,活像只大衣柜。我觉得眼熟,但不清楚哪天跟他照过面。

    “你也住这里吗?”我满怀希望地看着他。

    他掏出了钥匙,慢悠悠地插进锁孔。我的目光专注地追随……突然,眼前一黑,在我全然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脑袋被罩住了,还来不及尖叫,嘴巴又被胶条封住。有人从背后拽住了我的肩膀,使劲把我往后拖。一切发生得静寂无声,我想我如果被结果,大概也没有谁会在意。

    瞬间,我的悲凉比恐惧来得猛烈。

    【荆沙】

    不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公司附近的酒店隆重地开了喷泉。那一股股白花花的浪头在音乐的节奏中变换着姿态,时而飞跃,时而收缩,时而牵连。我在边上旁观,目不暇给。

    一小时前,我还在家里给自己做吃的。然后接到孟昀电话。一开始并不知道是孟昀打给我,只感觉号码有点眼熟。当孟昀对我说,你在公司吗?我因为惊讶而没有马上吱声。他大概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唐突,沉吟片刻,用命令口吻直截了当吩咐:麻烦帮我买份快餐。

    我下意识说:吃什么?

    你吃什么我也吃什么。他照例这么说。话完就挂电话。

    我呆了下,用手机砸了下自己的脑瓜子:告诉他你已经回家有那么难吗。但是埋怨并没占据太长时间。我知道时间紧迫,奔进厨房,马不停蹄地准备起来。

    我刚炒了两菜,豆苗香干和地三鲜,怕他会觉得太素,又做了道红烧小排。完事后,我分门别类装在乐扣乐扣的饭盒里。这时手机又响,还是孟昀,问我,“还没好?”

    “马上,请你再等20分钟。”

    我打车至公司,已经9点过了。孟昀为我开门,说,“什么年代的马要跑20分钟?”

    “抱歉。”我有点不好意思,在茶几上利索地铺上饭盒。一格格缤纷的颜色,配上香喷喷的味道,让室内迅速萦绕温馨的气息。

    他很意外,转而对我笑,“你就不会拒绝吗?”

    “嗯,想拒绝来着,可是,您没留时间给我。”

    他眉头有丝调侃,“统共用了40分钟,这马算得上千里马了。”坐到沙发,举箸间又说,“你吃了吗?还没吧,一起?”

    “我这就回去了。”我说。

    “嫌弃?”

    “不是的。”

    “那么,是不敢?”

    “为什么不敢?”

    “谁知道呢……”他面带促狭。最近几天,真是难得见他如此轻松。我恭敬不如从命,打算跟他一起吃。

    “怕我下毒?好吧,那我就先尝吧。”我搬了张椅子,坐在他下手。

    一开始并没太多话。但气氛不尴尬。他显然饿了,大块朵颐。吃香谈不上斯文,甚至有几分粗野,啃骨头的时候,是直接用手抓的,吃完一块,抹抹餐巾纸,又抓一块。但你不会皱眉,相反心里会升起暖融融的气流,他的饕餮难道不是对你最大的奖赏?

    并且,我喜欢他这副毫不掩饰的做派,哪怕他一辈子都混不成一个道貌岸然的上流人士,生长在粗糙质地上的生命力自有他的魅力。看他吃饭,我几乎要忘掉他最近的麻烦。

    “你怎么光看不吃呢?”他抬起头,伸着油渍麻花的爪子。

    “我想我根本抢不过你啊。”

    “你没试怎么知道抢不过?”

    我顿了下,说:“孟总,今天心情不错呀?”

    “是你教的,结局不重要,尽量挺住。当初破釜沉舟做这一行时,就想到可能有今天,但我对自己说,就算失败也给自己一次失败的机会。”

    我震动,“总有办法的。”

    “不知道。审计很严。难免被捉到蛛丝马迹。”他略沉默,又说:“我们生意人赚得都是血汗钱,怎么会喜欢行贿?我记得我刚出道的时候,一年的利润100多万,但是逢年过节,给客户送的礼就要超过五十万。但你不送,连那点小利润都没有。我们这种没政府背景的小公司,还不得按着规则走?现在好像风气的变化都是我们带头的。”

    他发了点牢骚,对我苦笑下,“不管它了,吃饭时候最忌让自己不开心……跟我随便说点什么?“

    “嗯?”

    “比如,你,有什么爱好?”

    “爱好……”我想了想,“都是顶微不足道的。喜欢种些花花草草,用废物做小手工艺品,还有散散步什么的。很宅。”我笑起来,“你不知道,我煮个鸡蛋都要用沙漏看时间。其实煎得老一点嫩一点都没关系,我只是喜欢给自己找点乐趣。孟总,你的爱好呢?”

    孟昀作出沉思状,而后摇摇头,“很可悲,我发现自己除了工作没有别的爱好。我真是把全部生命都献给了它。”

    “听说你夫人会作陶艺。”脱口而出。说完后,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脸热辣辣起来。

    在公司呆了一年多,老板的私生活还是多少知道一点的。传说中他的老婆比他大,在八九十年代也是顶顶有名的女强人,一次意外出了车祸,命保住了,但高位截瘫。他当时是她手下,向她求婚,娶到她后,顺理成章地接管了她的厂子。有人说他是借人上位,但是把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全部搭进去,这种牺牲也不可谓小。老板夫人,每年都会参加公司的新春团拜会,大家也不觉得神秘。去年,我跟财务部人马过去给她敬酒也看到她。她坐在孟昀边上,脸上化着浓妆,头发一丝不苟,虽然岁月催人老,但是举手投足、应酬笑答间还有女强人的风范。

    “在家没事,就找个事做做。”孟昀简单对我说。

    我感到自己犯了个极大的错误,仓促地把饭盒收起来,“我要回去了。”

    他掏出钱包,“折合人民币多少钱?”

    “我请吧。”

    “请,总是要有名目的,为什么?”他一双眼精光闪闪对着我。

    “嗯,就当,我希望公司能挺住吧。这样,我也不会失业。你说过的,要我跟公司一起成长。”

    我告辞了他。

    喷泉在跳跃。细微的水花喷溅到脸上,留下一簇簇凛冽的凉意。我总算是清醒过来了。

    公司看上真是朝不保夕了。研发部门的许工带着他的几个部下率先跳槽。研发部门是公司的枢纽,他们一走,公司等于缺了心脏。孟昀百般挽留,看留不住,挥手签字。人事部门开出单子,我给辞职的员工结算薪水。随着企业正常运作陷入半停顿状态,公司的流转资金岌岌可危。唯一庆幸的是,公司没有上市,否则恐怕已经崩盘。

    研发人员一走,人心更加不稳,但更多人在旁观。三日后一个下午,公司开全员大会。孟昀提拔了32岁的新人做副总,同时发表煽动性的演讲。他回顾了公司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历史,感谢大家的忠心效劳,说,不到最后一刻他不会认输。如果对他没有信心可以走,不追究违约金;如果陪他共度难关,他会记得,公司是他的,也是大家的,他绝非是为自己的物欲创造财富,他为大家创造财富……但是他的激情演说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他的助理一脸惶急地打断了他。他听后,脸色猛然变青,也没给大家解释,急匆匆出了会议室。

    纸包不住火。没多久,公司上下都知道,他被警方带走,因涉嫌一起绑架案。

    网上的消息已经铺天盖地:慕贤集团继承人端木舍的同居女友三日前被绑架。因端木本人不在国内,绑匪在勒索不成的情况下,将其女友扔在房山周口店附近。该女子报案。警方在做笔录时得知她系日前抨击华诚的一篇网络红文的作者。

    众所周之,孟昀跟慕贤有过嫌隙。他本已与慕贤谈妥一项合同,只差最后的签字,在他早年丑闻曝光后,端木舍釜底抽薪,让他不仅损失一个大单,还有前期的投入;端木女友的那个帖子也令他声名狼藉。两管齐下,他涉案的可能性很大。

    网络的力量非常强大,众口铄金,哪怕现在还不明真相,孟昀已经被舆论打进18层地狱。就算今后证明清白,不过增添其悲情形象,于事无补。

    孟昀被抓进去后,群龙无首,华诚本部乱成一锅粥。员工们再无坚持,纷纷到财务部索要薪金、准备走人。何平解释,工资必须由人事部门开单,人事经理说,单子还需总经理签字……无人理会。有人失控之下砸了桌子,有人趁乱偷窃。正群情沸腾,难以处置时,孟昀夫人唐敏来了。

    她还是坐在轮椅里,但是即便在这样落魄关头,她依旧妆容严整,神情淡定。

    “要走的,排好队到我这里来签字。你们有腿,谁敢不让你们走?”她张口道,竟是声如洪钟,不怒而威。

    大家气焰弱了下去,排着队灰溜溜的签字。我们财务部除了我和何平也都走差不多了。

    点过数,总部有32人离去,50人留下,留下还是占大多数。她跟留下的所有人鞠躬,说,不会忘记你们。又说,孟昀今晚就可以保释出来,他是被人下了套。我们有能力有信心度过难关。她讲自己的苦难、发家,怎样克服一个个凶险,讲得声泪俱下。

    当时的场面真是悲壮。虽然当时尚不知真相,但我们留下的人都感觉似乎与正义呆在了一起。一个个热血沸腾、激情澎湃,誓与公司共进退。

    唐敏回去的时候,何平叫我同车照顾。至此,我才知原来何平是夫人的表弟。

    一路无话。下车,何平抱夫人进轮椅。我们一起推夫人进屋。

    那是位于昌平的一幢别墅,周边有山有水,一派山野风光,落日正在降临,橙黄的光切过半排林子,留下浓重的阴影。春天还未归来。

    别墅内有个巨大的园子,仿的是苏州园林设计。亭台楼阁很是精致,树木大多枯败,根根枝杈冲向天际,在湛蓝的天幕陪衬下,别有风骨。屋里有人迎出来,看穿着与神情,大概都是做饭看家之人。

    园子的大更衬出唐敏的寂寥。我想起孟昀成日成日在公司过夜,不知道他是如何看待这位夫人的。默默的,倒是对夫人生出同情。

    唐敏跟何平说,已经跟你姐夫通过话了,一切都好,公司的律师也去了,今晚就可以出来,明天,他会正常上班。你在公司,一定要协助两个副总稳定人心,疏导员工心理……危难时刻最见人心。

    看得出何平很听这位姐姐的话,唯唯称是。

    唐敏交代完事项后,有点疲惫,但还是礼貌地问我:“这位小姐是——”

    “是公司的出纳,叫荆沙。”何平说,“做事很稳当,人也满厚道。”

    第一次听何平这样评价我,我心头倒是一暖。

    唐敏又看我,点点头,“公司还有气质这么出众的女孩,难得难得——”

    不知道怎么回事,何平脸红了。

    “我们是第一次见吧。”她问我。

    我说:“去年团拜会。我敬过您酒。”

    “哦。”唐敏点着头,“大概是人太多了记不得了,不过像你这样的女孩我应该过目不忘啊,还是,脑子不成了。”

    “谢谢夫人谬赞。”我客气说。

    回去的时候,是何平开车,也无别人,他就跟我讲孟昀和他表姐的事。

    “你大概也听过流言,说孟总是借我姐上位,其实也不能这么说。没有姐姐,凭孟总的能力还能成事,而姐姐没有孟总也就只能小作坊经营。孟总没上过大学,但脑子好使,保健品是他做出名气来的,当时他用的最有名的策略是农村包围城市。农村人多多啊,市场多大啊,他把广告打进了田头地里,都是土方子,在围墙、电线杆、茅房、猪圈刷标语,印宣传单。农民们蹲在厕所边用功边看广告,完事后用印有XX口服液的印刷纸擦屁股。这种法子,想过眼就忘还真困难……”何平嘿嘿笑了笑,“姐姐车祸后,孟总跟她结婚了,不知道的都以为孟总是用婚姻跟姐姐换企业,真实的情况是,姐姐早就喜欢孟总,而孟总对姐姐只有知遇之恩。姐姐车祸后,他是为照顾姐姐才与她结婚的。当然,他肯定也想拥有一块平台施展自己的抱负。”

    “孟总和夫人感情如何?”我问。

    “还是很不错的。孟总很敬重姐姐,姐姐也信赖孟总。但是姐姐毕竟是女人,最恨的还是得不到孟总的爱情。不过,姐姐高位截瘫,要让一个男人产生情爱本就困难,别说他在外头还有那么大的诱惑。”

    “诱惑?”

    “孟总虽然算不上风度翩翩,也是一表人才,其实啊,对很多女人来说,有钱就是一切。姐姐自知给不了他幸福,在这方面也很宽松。但是孟总似乎对女人没多大兴趣。有时候,客户有需求,我们也会给他安排,他一概拒绝。但也许跟姐姐也有感情。”

    我没吱声。

    何平道,“听得乏味吧,荆沙,公司要还能撑下去的话,我打算提你做会计。李丽华我早看不惯了。但是——”他一露出邀功的样子,就让人感觉不好,我此刻毫无升迁之念。

    “谢谢不用!”我不管他的但是。

    “荆沙,我知道你人品好,但是,女人嘛,还是要温柔一点,别老绷着一张脸。上帝为什么要创造亚当和夏娃,就是讲究个互相配合。夏娃就是夏娃,要是变成亚当,那不辜负上帝的美意?多没趣,你说是吧。”

    “何经理,你的观点我不认同。……前方小心。”

    突然起了雾,昏昏茫茫,使原本就扎实的夜色更加黑暗,简直如石头一般。车灯的光费力冲出去,但转瞬就被雾气笑纳。

    何平从没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开过车,不禁冷汗直流。又唯恐我看不起,不敢停下来求助。

    我们的车在黑暗中磕磕绊绊摸索,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远远望见了高速路口的灯火,何平绷紧的脸终于松弛,就在这曙光乍现之际,“砰”地一声,车子几乎是如愿以偿地撞上河边装腔作势的铁丝栅栏……

    【端木】

    端木同居女友被绑之事还是在三日后听我英国的朋友说的。我没法不惊讶,惊讶之余对晓苏切齿痛恨。绑架,这女人以为自己是谁,居然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但无论我如何无辜,我已经成了一桩花边新闻的男主角。

    之后,我的电话便处于爆棚状态。妈妈先打过来兴师问罪:

    “你怎么搞的,愚蠢到上了头条。”

    “妈,我一无所知。”

    “你没跟那女人同居吗?”

    “不是同居,是同住。”

    “有什么区别?”

    “我看不上她,不可能有关系。”

    “这种事妈妈不会多管你,但你心里要有数,如果只是玩玩就要学会控制。难说这案子不是那女的自己策划的。她要跟天下人说你们有关系,你能拿她怎么样?现在的女孩子一个个都精着呢。你以后跟人交往,眼睛睁大点。”

    “……”我无语。又问,“晓苏没事吧?”痛恨归痛恨,还是担心她的性命。绑匪总是冲着我来的,她也是无辜受难者。

    算起来,绑匪给我电话的时候,我应该正在去英的航班上,所以无缘参与这起事件。转念又想,如果真接到了绑匪的电话,他们用晓苏的性命要挟我,我可不可能答应他们的要求。

    居然犹豫了。觉得还是要依当时的情况作决定。又问如果换作荆沙又该如何?当然,当然我会以荆沙为重。这究竟说明什么呢?

    “你还敢惦记她。”妈妈气哼哼地说,“快想办法澄清谣言。”

    “绑匪真的与孟昀有关吗?他气量小到失去一个项目就要报复吗?”

    “狗急了还跳墙呢?他现在什么处境?你等于抽掉了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还有,那个女的也不是吃素的,听说是哪家报纸的记者,前阵子,把他一通毁……回来再说吧。”

    回国后,直接回家听母亲大人耳提面命地训了一通。绑架案还在侦查中。听说,唯一的线索就是晓苏描绘的那个穿黑大衣的男人,因为戴超大墨镜,辨不出尊容。但晓苏提供了另一个很有利但也将我搅入说不清境遇的线索。她说,那男子跟我用同某款香水——切维浓。

    妈的,她怎么会知道?我一直以为她很土。难道她果如妈妈所言——很有心计?

    撇开这个,单从这个线索判断,此绑匪应该小有情调,不似粗人,孟昀倒有几分符合。但他何必亲去绑架现场,幕后指使足够了。

    他有作案动机吗?难道没有吗?板上钉钉的项目被我釜底抽薪,他们就位的技术工人被撤回,先期的准备化为乌有,这个损失也有百来万吧。但他还不能告我。毕竟合同因为霍比人的缘故耽搁了。

    孟昀肯定跟霍比人理论过了,当初是他们之间进行谈判的。但霍比人没跟我怎么较劲,因为我近期查到他儿子在美国有不明来历的豪宅。虽然,还不能证明那是霍比人非法所得。但霍比人难免投鼠忌器。再者,墙倒众人推,孟昀处境不妙,他为自己着想,也是少惹荤腥为妙。生意场上的朋友都是利益之交。谁愿意雪中送炭?

    在我否决了华诚的合同后,霍比人宣称退出那个项目。一是面子被我驳了不好受,另外,也借机退出是非。

    我从去年回国,处处受霍比人压制,至此,才算扬眉吐气了一把。但我有时候也怀疑自己的用心。事实上,无论从价格还是技术,华诚是此项目的最好选择,但谁叫他的后台是霍比人。他是我们公司内斗的牺牲品。

    第二天,警察来公司找我了解情况。主要问我有没有生意上的仇家。我绞尽脑汁想不出个所以然,我回国不到一年多,除了哈比人惹我烦,似乎也没跟谁接梁子。但无心伤害,总还是有的。但这无心,又如何能令我有所记忆。

    警察又问我香水有关情况。他似乎做足功夫,知道内地尚无专柜销售。问我是否在国外购买?

    我这香是朋友送的。但我要这么回答势必给朋友带来麻烦,就说是在国外买的。

    警察又问我,凭我记忆,是否有谁用过这款香水?

    我说,我素不关心这类事。再说用这种愚蠢的排查法得哪年哪月才能查出结果。

    警察走后,我开始觉得不大对劲。越想越不对劲。一阵后,如遭电击,虚汗直流。

    同母亲吃过饭,我回了自己的房子。

    打开门,屋子一片漆黑,也听不到丝毫动静。还不到10点,她就睡了吗?

    我在卫生间抽掉一支烟,洗净手,来到她门前。举手敲门前我感到自己的紧张。我知道我待会势必要虚张声势,以便将原本无辜的她赶走。

    我把手重重敲下去。室内一直没有声音。我直接拧门。

    借着厅里的光,我看到晓苏坐在床头,穿着白色小棉背心,头发乱糟糟地垂覆肩头,一双眼睛略带惊惧。

    她就这么怔怔看着我,就像看传说中的鬼。

    “不认识了?”我咧开嘴。

    她不说话。我靠近她,发现她额上有汗,将刘海团成了一绺一绺。是做噩梦吗?

    “怎么了?”我问。

    她用明显克制的语气说:“端木舍,不经我允许,可不可以不进屋?”

    我笑笑,嘲讽道:“你都是我同居女友了,我还需要你什么允许?”

    她霍然抬头,一张小脸涨得通红,“不是我说的……我没这么说过……都是网上胡乱编造……谁稀罕做你女友?”

    “你不稀罕,跟别人说跟我住干什么,还说绑匪用跟我同款香水?你确实都是无心,但每一个无心看上去似乎都很有心。我妈妈觉得下一步你可能会跟我谈钱。有没有可能,那绑架案是你亲手策划,否则,你怎么一点事都没有?那一夜,你随我回家,是不是一开始就埋伏下——”

    “你胡说八道!你以为你有点钱就可以随便污辱人啊,谁要稀罕你——”晓苏肩膀颤抖起来,然后,猛地拿过枕头向我砸来,“你牛什么,买一送一给我都不要……”

    我知道我过分了,但我必须把戏演下去。我夺掉枕头,掐住她的手臂,“晓苏,我本来是想多留你一阵,但现在想来不可能了。我没法跟你再呆在一个屋檐下,原因,我想你懂的。如果方便的话,这几天,你搬走。”

    她瞪大眼睛瞅着我,看上去有点不敢置信,但片刻后,她抬起骄傲的小下巴,说:“我明天就走。”

    我退出去。又回到卫生间抽烟。总是这样的,在我要伤害一个人时,我都会尽量表现得理直气壮。实际上,我很心虚,我赶晓苏走,根本不为那些绯闻,我只是不想晓苏碰到雷恩。

    没错,切维浓是雷恩给我的。我不能看着晓苏给我惹麻烦。

    今天下午,警察走后不久,雷恩就过来找我了,他向我坦陈,所谓的绑架只是他同我玩的一场游戏。

    他说:“端木,我跟你开玩笑的,没想你出国了,更没想那女人没受顶点伤也会去报案,妈的,惹那么大动静……”

    “你去死吧,这是玩笑吗?把华诚都牵扯进去了。你想善罢甘休,人家还不干呢。”

    “你快想想办法,销案吧,别查下去了。老头子要知道是我惹的事还不把我揍死啊。”

    “你活该被揍死。”……

    怨不得人家骂我们,我们这帮人的确是无聊到发指的程度了。

    怎么办?我不能供出我的朋友,这样的行径会把我们这个群体永久地钉在耻辱柱上。但,孟昀怎么办?就看他泥足深陷,不得清白吗?

    我良心拉了一下午的锯。现在依然没想好办法。雷恩的探风电话倒是来了。

    “你他妈还有脸给我电话?”我朝他吼。

    “那女的同意销案了吗?大不了给她钱嘛。”

    “滚你妈的钱。你以为谁都喜欢钱啊。你以后少让我见到你。”

    “至于发那么大火吗?我看很简单呀,只要她销案……”

    “你蠢哪,我平白无故叫她销案,她不起疑啊?总要有个借口,借口!”

    “我明天跟她谈谈……”

    “你滚。她要知道是你干的肯定跟你没完。你不知道她性子,不是一般人。”

    “倒也是啊,瞅她把孟昀骂的那样,真是怕怕……你怎么招惹这种人啊。”

    “管好你自己。”我挂了电话。

    把烟头扔了。电话又响。我看也没看,接起就骂:“你他妈少烦我。”

    “小舍,是我。不好意思打扰你,我出了点事,在昌平这边,你能过来吗?”居然是荆沙。

    我的声音立即360度转弯,“没问题,我马上过来。”

    荆沙跟她的上司何平开车撞到防护栏,幸好河岸边突出一块巨石,把轮胎死死抵住,否则这会儿恐怕已经命丧河中。

    何平脑子受到撞击,当时就昏迷;荆沙坐后座,万幸只有皮肉伤。她打了急救电话,将何平送至附近医院。又打电话给李丽华,让其通知何平家人。

    也不知李丽华说了什么,当何平老婆到达时,看到荆沙,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扯住她的衣襟,抓着她的头发,“****”的骂开了。

    当时的场面一度失控。旁观者也认定了荆沙是小三(否则半夜三更怎么在一辆车里),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不予劝架。荆沙解释不得,有苦难言,车祸没给她造成多大的伤害,但是何平老婆的抓挠使得她将近破相。

    荆沙叫我过去,凭我对她的了解,不见得是咽不下这个屈辱,更可能是为向人证实自己的清白,这时候,嘴巴是解释不清的,只有拿实证——我有男朋友,不残不傻,条件远优于何平,我有做小三的必要吗?

    我到时,闹剧已经收场。护士在给荆沙上药,何平老婆坐在室外,虽不恶行恶相,嘴里还是不干不净。抬头看到我,立即噤声。

    “沙沙——”我奔进室内,看到荆沙脸上有几道抓痕,有的甚至渗出血来。这屈辱实在太大,我急火攻心,恨不能抽那泼妇几个耳光。

    我连忙又退出来,何平老婆看事态不妙正要溜,我叫住她,举起电话:“不好意思,我要报案。你凭什么把我女朋友抓成这样?”

    何平老婆连忙讨饶,“先生对不起,我误会了……深更半夜的,我老公跟一个年轻女孩在一起,我能不急吗?她同事又跟我说,他们平时就勾勾搭搭的……”

    我继续拨电话。

    “我错了,我给荆小姐陪不是,医药费我出。求求你——荆小姐,对不起啦,老何还在昏迷,你就行行好——”她转而求荆沙。

    荆沙真是好欺负,居然息事宁人,“舍,算了。夫人也是误会。现在弄清楚就好了。”

    “先生,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不好意思。”

    我放下手机,对那女人恶狠狠道:“要是脸上留疤,我跟你没完。”

    我托起荆沙下巴仔细看她伤口,她并未拒绝,只是眼光没与我相触。

    “待会叫我家的王医生给你看看。”

    “不碍事的。”她淡淡道,“咱们走吧。”

    我揽住她的肩,这个时候,才发现她的身子是颤抖的,原来她也是深觉屈辱的。

    “沙沙,你何苦咽这口气,这种女人,就是欺软怕硬。你越让着她,她越觉得你好欺负。”回去的路上,我说。

    “我要还手,那场面就更壮观了。大家还不得鼓掌吹口哨。我也把自己降低到跟她一样了。”她笑笑。

    “话说回来,深更半夜的,你们俩跑郊区来做什么?”

    “我们孟总的夫人住这边。”沉默片刻,荆沙说,“舍,我有事想请你帮忙。你女朋友那个绑架案——”

    “不是我女朋友,”我打断她,“她没有房子,我那房子反正也空着,就临时借给她住。只是这样。”

    “不管是什么关系……我想那件事跟孟总没关系。你们可不可以撤案?”

    “如果不是,又何必怕?”

    “公司原本就伤了元气,现在群龙无首,更加乱套。孟夫人不得不上阵,稳定民心。”

    “你怎么肯定跟孟昀无关?”我想我真是无耻,明明知道真相,还振振有辞问人家要证据。

    “他有不在场证据。”

    “嗯?”

    “据你女朋友说她是夜里9点多钟被绑架的。那个时候,我跟孟总在一起。他叫我买个外卖,我给他送过去。他邀我一起吃。我们一直从9点聊到10点多。其间他没有任何异样的表现。”

    她跟孟昀共进晚餐?我有点小小的意外。“你应该知道这种事情无需他亲自参与,说不定事先布局好了呢?”

    “你说得没错,但你女朋友是10点钟报的案。也就是说绑匪截了你女朋友后就马上给你打电话,没打通,就放弃了。如果是指使,他们好歹要询问主人接下来该如何处理?但那段时间孟总并未收到任何电话。”

    “就算是这样,孟昀依然不能排除嫌疑。处置方法难说不是早就商量好的?”

    “是。只要没抓到绑匪,案子不水落石出,他就脱不开嫌疑。靠我信任没有用。正因为这样,我才想求你帮忙。华诚现在很乱,属于大厦之将倾,我请你给孟总一次力挽狂澜的机会。否则,太冤了。”

    看荆沙对孟昀如此信任,我难免有点酸,“是田晓苏报的案,我跟她没有关系,恐怕无权干涉。”

    荆沙笑笑,好像了然一切,“好歹绑匪是为了你才绑架她。好歹你们在同一屋檐下。我知道不抓到犯人,她肯定不乐意,但是能否错开一段时间。如果,华诚还是倒下了,随便怎么样都可以。”

    “看来你老板对你不错?”

    “是啊,”荆沙大方承认,“老板给了我就业的机会,还总鼓励我多多学习,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小舍,如果这件事跟你无关,我也爱莫能助,因为认识你,所以才大着胆子求上一回。我知道我实际上没有这个权力。”

    “这个权力我可以赋予你。”我说。

    荆沙绽开笑容,“你是同意了?”

    “我尽量吧。”

    我心里有了主意。必须销案,与其说帮孟昀,不如说给我们自己一个台阶下。这是一举几得的事,既保住雷恩和我们这一群体的名誉,也送荆沙一个人情。并且,我还想到了下一步棋,关于华诚,我是不是还可以做点什么。这应该是个大项目。我的血液沸腾起来。

    在这件事上,我唯独忽视了晓苏的感受。她是个懵懂的受害人,现在,又将稀里糊涂地被我们和谐掉。

    进入市区,雾还像帘子一般动荡,被潮气勾勒的建筑有一点水墨效果。我肚子有点饿,想带荆沙吃点夜宵,荆沙却非要在公司下车,问她这么晚去干什么,她说还有活没干完。

    公司行将倒闭,她还要干活?这是什么逻辑?

    我抿紧嘴,看她推门出去。轻巧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雾气中。

    【晓苏】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遭遇绑架。这,这只有肥皂剧里才会出现的桥段啊。看电视的时候,觉得挺刺激,但真的发生在我身上时,一点都不好玩。

    劫我的是两人,权且叫黑衣男和麻袋男。黑衣男就是那个假装好心要给我开门的人,他穿着黑风衣,戴墨镜,块头大,但不是打手的形象,有一张出身优越的富态的脸,挨近我时,我闻到精致的切维浓的香,端木也曾用过,穿四平八稳的西服的时候,这一点淡香会将他从一群古板中拽出来,让大家情不自禁想那句话,风流还在年少啊。麻袋男则是从我背后给我兜头一罩的人,这个人我毫无印象。

    绑匪并不专业,他们把我拖到车上后,花了很大的劲才将我的手脚捆扎住。麻袋男说:“要不要放到后备箱。”

    黑衣男想了想,说:“算了。也不用太逼真。”

    我不明白逼真是什么意思,但感谢黑衣男给了我躺后座的机会。眼睛虽然看不到,但我能感觉车是好车,应该是陆虎之类的越野车,性能很好,开的时候感觉不出磕碰。座位宽大舒适,尽管屈膝侧躺着,也没太大的不适。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绑匪将我拖了出来,我倒下的时候,能感觉出身下硌人的石子和植物压折的动静。应该是在郊区,风吹得树叶飒飒作响,有种不寻常的旷远。

    从失去视觉后,我的意识就被恐惧占据。连祈祷的能力都不够。一路上,我仗着平时害人不多且多是无心,竭力想向神或佛祈求平安,但内心就是说不出一句囫囵的话。我的全部神经为那两个男人占据,我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他们的动静。

    黑衣男对麻袋男说:“你打。”打什么?我要挨揍了吗?

    麻袋男说:“还是你打吧。”谦让一番,黑衣男打了。原来是打电话。对了,他们绑架我是要勒索的。向谁?端木吗?他太冤了,我根本不是他女朋友,那么,他还会不会接受人家的勒索?我的心又吊了起来。

    好在打了几次,都没打通。黑衣男骂了句,“该死,关机。怎么办?”麻袋男说:“真他妈的没劲。端木这家伙跑哪去了。”黑衣男立即道:“喂,她可没聋,你别瞎嚷嚷。”麻袋男:“怕什么呀,知道也无所谓的呀。我新近认识一傻妞,就喜欢被**,那声音叫得……你觉得这女的好看吗?”“拉倒吧,瘦不拉几,胸前也没四两肉……怎么办,扔这里?”

    他们吸了会烟,然后开车绝尘而去。

    我就被弃置在铁轨边。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旁边就是铁轨,我死命挣扎着,妄图把手脚的绳索磨掉。

    一阵后,突然响起了“呜呜”声,我听出是火车,头皮一麻,收住手脚,一动不敢动。随着一阵疾风扑来,一列火车擦着我隆隆过去。我感觉到速度带出的气流猛烈地撞击我的双颊,那一刻我以为我要死了。

    就算没压死,我想我大概也被吓死了。火车走后很久很久,我才醒过神。后来,我屡屡后怕,要是我先前挣扎的时候,把自己的脚凑过去半厘米搭上铁轨,现在岂不是已经作古?

    被人救后,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老李——那时候没多想,只觉得他是做媒体的,可以利用资源帮我尽快找到绑匪——然后由他带着去报警。回到家已至凌晨,惊吓与恐惧折腾得我筋疲力尽,我连澡都没洗就往床上爬。第二天脑子昏沉沉的起不了床,才知自己因为受惊发起烧来。

    我干挺了两天,一直在做噩梦。在梦里,我变着花样死去,被撕票、被火车压、被野兽分食,被蚂蚁搬家……真的不知道是怎么熬过去的,醒来后,我深深庆幸自己还活着。

    但我知道我跟以前不一样了。我以前经历过的最大挫折无非是失恋,现在觉得失恋算什么呀,人最大的无力其实是没有办法把握自己。在你对枪战片里的杀人如麻眼都不眨的时候,你怎么就能肯定你会幸运地不成为那具倒下的尸体?

    也许是在梦里出生入死了无数次,现实中的我硬生生逼退了寒热。我在两天后醒来,肚皮瘪到贴着脊梁骨,我打电话叫了外卖,又吃掉两桶冰淇淋,有东西垫底后,感觉好多了。

    我上网,却惊愕地发现自己宛如黄粱一梦百年身。“端木同居女友”、“华诚掌门人再卷丑闻”,这是什么年代的事?

    到这时,我才后悔自己报了警。我报警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但真没想会给自己给端木,还有那个倒霉的孟昀惹那么大的麻烦——他要见着我,杀了我的心都会有吧。

    凭那两个绑匪的对话,我直觉孟昀不像案子的主谋。这案子更像个恶作剧。比如说,端木得罪了他们,他们给他略示薄惩。但是,警察从来喜欢把小事变大,大事变了。做笔录时,在问我近期得罪过谁时,老李立马告诉他们我近期写了篇抨击华诚的文章,网上拥趸如云。警察顿生灵感,想当然地觉得孟昀有作案动机。老李这家伙还在边上煽风点火,“没错没错,他根本就是一老江湖。当年做保健品的时候,就曾用过黑社会的手段。”他恨不得把火越点越大,他就有新闻可作,用我的资源,还能算独家。

    可我怎么办?我只能祈祷端木在英国玩得昏天黑地、人事不知,祈祷绑匪最终找到,孟昀获得清白。

    这夜,躺在床上听到锁声的响动,我恐惧极了。最后的审判总要到来。事实上,他也毫不客气地给我判了死刑。

    是,我知道他对我没兴趣,所以,也没期望获得他的安慰。但,他怎么可以说我故意设下圈套,以勒索他的钱财呢?

    是他感觉太好了吗?还是,觉得我无足轻重到去伤害也无所谓。

    我的自尊在瞬间承受了巨大的摧残。这跟被火车碾压也没啥区别。

    这夜睡得不踏实,近凌晨的时候听到端木回来的声音。后来就一直没睡着。我死鱼一样干挺在床上为未来谋划,勾不出一张清晰的蓝图。我失业,又没了住处,两眼昏花,前途茫茫,看上去只有打铺盖回老家。但这样子回去,又难免觉得没面子。从来只有衣锦还乡,我这样狼狈回去算什么。

    理不出个眉目。撑到7点半,再躺不下去,就起来收拾东西。

    东西不多,该扔的扔,我绝不手软。最后打点出一个皮箱,外加一帆布袋杂物,里头放着书、CD、朋友送的印第安陶俑、还有发票和我用惯了的灿坤迷你吹风机等等。窗台上有几盆我买的植物,长势喜人,虽然心疼,但没办法带走,我不可能像娜塔莉·波特曼一样一边拿只毛绒玩具,一边抱盆兰花,和杀手里昂走在大街上。我只能祈祷,但愿端木能够善待他们。

    收拾完,看地上有些微的碎屑,我拿过拖把。端木有洁癖,还是把他家整饬干净再走吧,也算善始善终。拖把延伸到端木的房门口时,我怔了下,不知道要不要跟他告别——他虽然有时候很人渣,有时候,还有那么点人性,比如往冰箱里成打成打塞冰淇淋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但我知道是给我的……

    就在我差不多要被他的好形象感化的时候,门哐啷一声打开了,草草披着睡袍敞胸露肚的端木迷糊着站在我面前。

    “哦,我是不是——”我面色一烫,像做了亏心事似的别扭。

    他蹙眉高傲地俯视我,“你一大早丁丁哐哐地折腾什么呀,还让不让人睡。”

    他的好形象立即在我脑海里冰消,我把拖把往地上一扔,说:“你不让走吗。怕你嫌我弄脏你家,好了,就不影响你了。接着睡吧,祝你一睡不醒,万古长青。”

    我背上帆布袋,拉过箱子,拧开门。

    拧门的时候,我跟自己打赌,他一定不会说等等,然后追过来跟我客套几句。我赢了,赢得漂亮。当我走到楼下,出了社区大门,他别说没追过来连个短信也没有。我错过身,朝着这处气宇轩昂的高档公寓望了几眼,充满人情淡薄的悲凉。

    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必然是阴天,这次也没例外。北京的空气质量真是超级差,奥运过了,就可以重新糟践了吗?

    我抬着头慢慢走。灰蒙蒙的天空在视线里压得很低,那些平庸的写字楼就显得很挺拔,它们一个劲戳向云端,仿佛在向天空索吻。但是天空不搭理它们,它太辽阔了,完全是浪子习性。

    我胡思乱想着,感到肩部有点酸疼。这个帆布包太沉太沉了,又臭美似的穿着细吊带,那两根细长的带子绷直了,紧紧勒进我肩上的肉里,我真担心它什么时候会啪嗒断掉,然后,像大牌明星似的,走光。

    照理我该打个车,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要去哪里,只好边负重踱步边想策略。

    到一个十字路口,我打算穿过去。因为对面有地铁,虽然地铁不通往我的家,但这些年地铁坐惯了,看到它就先有了几分亲切。

    我连拖带拽过去。刚走到半路,帆布包的带子果然被我乌鸦嘴说中,绷断了,杂物乱哄哄滚了一地,我弯腰要捡拾的时候,交通灯猛然变色——我感觉自己就像在梦里,我经常做那样的梦,比如被野兽追赶,想奔跑,但用尽了吃奶的劲还是跑不快;比如想上厕所,找来找去,不是屎尿四溅下不了脚,就是刚蹲下,就看到有男生直直过来——交通灯哒哒地叫着,我急得不得了,但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关头只有放弃。我拽着箱子,狼狈奔跑到马路另一头,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不绝如缕的车流碾上了我的书、我的CD、我的印第安人……

    日头昏昏盲盲,生平第一次,我感觉到没有着落的凄惶,眼泪一串串滚落下来。

    我把箱子一扔,索性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受尽委屈的孩子。

    有人碰碰我,“别哭啦。”

    我以为有过路人怜香惜玉,抬起头,却看到是端木,讪不拉几地站在我身边,手里拿着几本没有被碾坏的书。“别的,都由我陪。”

    我夺过书,本能想摔到他身上,忽然泄气,跟他无关对不对。

    “回去吧,我昨天说气话,你怎么就当真了。”他拎起我的箱子,陪着笑脸。

    我恶狠狠地说:“别可怜我,我哭跟你没关系。我也不是没地方住。”

    我掏出手机给渺渺打电话。我努力保持着语气中的风平浪静,“亲爱的,我又没地方住了,可否跟你挤一挤?”我的闺密渺渺却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对我说“可是可是……”。

    她居然不在北京。我垂头丧气道,“你错过了让我感恩戴德的机会。”

    这时端木已经打上了车,把我的行李往后备箱放。我跑过去抢,“干什么干什么光天化日抢劫啊。”他半推半拽地将我弄进车里,自己跟着坐进来,对司机报了地址。看在司机眼里,我大约就是一个负气要回娘家的刁蛮老婆。

    我关了门盘腿坐到飘窗上。端木家的飘窗很阔,阳光充足,我时常会拿个靠垫在这边躺躺,看看市井,同时心不在焉地翻几页书。

    而端木此刻正在厨房忙碌,他扬言要给我做全套的英式早餐,以示弥补。

    我心里还有点空茫,看不到下一步的路径。难道就窝囊地跟这个家伙示好?

    一股香气颤颤悠悠从门隙传入,是很好闻的油爆葱香味。我本能地咽了口唾沫,然后听到肚子叽哩咕噜的叫唤声。但我还是不想跳下去,贱嗖嗖地傍在他身边陪着张没骨气的笑脸。我应该用沉默来表示我对他的唾弃。

    “晓苏,番茄沙司在哪里?千岛酱呢?果酱总该有吧……”端木在厨房里嚷嚷。

    我没有理他。我也不稀罕吃他的饭,虽然我快饿死了。

    “晓苏,请你过来帮帮忙……喂,你在干什么呀……”他久不闻我动静,连忙关了火过来。

    “砰砰”,他象征性砸了两下门,就自顾推开。看我坐在窗台上还开着半扇窗,一副找死的模样,脸色一白,连忙扑过来,紧紧抱住我。

    “喂,干什么,放开我。”我胡乱踢腾着。

    他双手绕到我胸前牢牢剪住我,说:“疯了吗,想看明天头条端木女友自杀啊。”

    我经历过死,害怕死,所以根本不可能找死。但我懒得跟他废话,只是下意识地反抗。

    在拉扯中,他的手碰到了我的胸脯。完全的无意——他个子高,从后边抱,手穿过腋下是最自然的方式。但他的无耻在于,有便宜占干嘛不占。他就那么大咧咧地把手搁在他不该搁的地方,还评价:隔夜的面包一样,有点硬。

    “臭流氓,把爪子拿开。否则我不客气。”我急赤白脸。

    他嬉皮笑脸说:“我倒要看看你怎么不客气。”他手掌下有细微的挑衅动作。

    我气极,对着他的胳膊就狠狠咬下去。他手一松,甩着胳膊吱哇乱叫起来。

    “你这女人真阴毒啊。”他看着自己胳膊上渗血的牙印,“你知不知道这是老情人才有的待遇啊,我以后可是更加百口难辩了。喂,你没狂犬病吧?”

    我瞪着他。摆出怒发冲冠、壮士蹈海的模样。但是,肚子这时候偏来捣乱,发出清晰的咕咕声音。这声音大概太有爱了,端木不失时机地笑起来:“我明白你为什么咬我了,可是亲爱的小猫,人肉不好吃……走,尝尝我做的鸡蛋饼去。”

    我犟着,“我不要吃。你滚吧。”

    他伸出胳膊到我面前,“还想吃这个对不对?要不要铺层盐,洒点葱花什么的。”

    “把你整个腌了吧。要不炸炸也挺好的。”

    他哈哈笑起来。我真是恨死我自己了,明明是沉痛的气氛怎么就能让它这么无耻地香艳起来。

    厨房里的油烟机虽然在卖力工作着,但窗子斜打进来的阳光,还是把厨房照得氤氲一片,宛如仙境。

    我们两个在里头腾云驾雾。

    他拧开火,继续煎饼。我看了看锅,好家伙,油放得可不少,这不是在煎鸡蛋,简直是炸鸡蛋了。

    旁边白瓷盘里,他已做好了两只排排坐的椭圆形鸡蛋饼。看上去油光脆亮,挺那么回事。我一直以为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看他这番出手还有点刮目相看。

    “英国人吃这种鸡蛋?”我记得他说要给我做英式早餐的。

    “不是,是我家阿姨自创的……你冰箱里除了鸡蛋什么都没有,让我给你做什么好呢?想学吗?以后用这个讨好我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边煎边说着做法,“敲3-4个鸡蛋,人多的话可以多加,打散。然后要一点水淀粉,葱末,少量盐,跟鸡蛋液混杂。准备一个平底锅,烧热,加上油,想脆一点呢,可以多放点油,想健康一点呢,差不多就可以了。等油热了,把蛋汁倒进去,先铺薄薄的一层,等蛋皮稍微凝固,就对折起来,把整个蛋皮往边上挪,再往锅底倒上新的一层蛋汁,等凝固了对折,重复做上六个,码成一个圆,就好啦。”

    他连着做了四只,在盘子里码成一个不怎么圆的圆。然后问我:“番茄酱有吗?”

    我俯身在柜子里找了找,“没有了。”

    “千岛酱呢?没有的话,果酱也成。”

    “不好意思,我从不吃这个。”我怯怯地说,像个不称职的主妇。

    “好吧,”他叹了口气,“醋呢,你吃不吃醋?”

    我给他找到醋瓶,说:“我吃的呀,很爱吃。”

    他哄地笑了起来,我意会后也笑了。我们之间的别扭至此烟消云散。你也许还觉得我没有骨气,但我就是这样没心没肺的人。

    “拿两个小碟。”端木指挥我。

    我踮脚从碗柜里取过两只瓷碟,端木倾身将调好的汁倒进去,挨得有点近的,我闻到他身上清新的薄荷味道。

    接下,我们又很默契地,一个拿杯子,一个倒牛奶;一个端盘子,一个取筷子。都没说什么话,也不觉得一定要说什么话,好像生活到一定境界了。

    端木把我的灰太狼围裙解下扔到一边,“吃吧。”好像他是主人,不发号施令,别人不敢举箸。

    我挑破蛋皮,蘸着醋吃了第一口。

    “怎么样?”他急煎煎的请赏。

    我皱皱眉。

    “你敢说不好吃。”他握着拳头,开始恐吓,“不好吃你别吃。”

    “看来我该识趣点。”

    “没错。”

    “端木,老实说,你做得还不错,但跟我比还嫩点。我会做另一种鸡蛋饼。就是大街上经常见得到的,在小推车上卖的,信阳鸡蛋灌饼。”

    “说好了,咱们明天PK下。”他看我心情好转,小心翼翼道,“晓苏,有个事想跟你商量。嗯……咱们把那个案子撤了吧。”

    “为什么?”

    他和颜悦色道:“这个案子一时半会结不了,而华诚眼下岌岌可危……何必给人添麻烦呢?咱们也没什么损失。你说呢?”

    我有点纳闷,“你什么时候心慈手软了呢?真要可怜他,为什么不履行跟他的合同?”

    “那完全是两码事。我对孟昀没成见。昨天荆沙跟我说……”

    我豁然开朗,原来他今天巴结我是有目的的,此刻的温言软语、卖力表现统统是为了荆沙,领悟到这一点,我真是心灰意冷,对自己的软弱感到羞耻。

    “原来是送荆沙一个顺手人情。可我要不同意呢?你想没想过我遭的罪。”我的眼圈泛红,但我不想在他面前软弱。

    “嘿嘿,你那么善良,怎么可能会不同意?”他好脾气地笑。

    我最后败下阵来,不是给他面子,而是为自己。我不想再追究了,不想让无辜的人深陷其中。这个案子远不是我的智商可以搞清楚的。

    我把行李暂存这边,当天晚上就坐车回郑州了。

    在火车里,看着刷刷倒退的景致,我对自己说,北京,也许不是我要的城市。

    我想起少女时期坐夜行火车跟老师去丹巴。老师坐在走道向着窗外,那时候他还对北京有执念,北京北京,对每个有理想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象征着一种上升的力量。然而当我到达,我却觉得我的北京只是脚下一方让我不停**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