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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贾珍辨一一再谈秦可卿与贾珍无“不肖”之行为(1)
    我立意要弄清楚:曹雪芹笔下的秦可卿和贾珍之间的关系,并为几十年来大家对贾珍的不公正的理解,求出正确的结论。我对俞平伯、胡适等,强加给贾珍的极为不当的“恶称”,颇为不平。我认为这一问题的关键,还不在对于书中人物理解的正确与否,而是在于“错误地理解曹雪芹的本意”,并误导《红楼梦》的广大读者几十年。我已经做了一些为贾珍冤案平反的努力,并已将我这个初学探讨《红楼梦》的人的简单考证结果和认识,公之于众。然而时至今日,有些人对此仍不理解他们或者觉得贾珍着实胡闹,焉知不和儿媳有染,或者觉得贾宝玉乃《红楼梦》中的第一主人公,一个完美的艺术形象,不愿意也不忍心按“宝玉会‘不肖”的思路去想像,免得让宝玉在其心目中的美好理念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但是,不管抱着什么样的愿望和想像,事实终归是事实,贾宝玉的“不肖”种种,曹雪芹白纸黑字(还有脂砚斋的红字)写在那里的,谁想不认账或曲解都是不行的。在错判贾珍一案中,有人总是抱着对“爬灰”一词的表面涵义,死死不放。他们认定:“爬灰”指的就是“公公和儿媳之间的苟且之事。”别无它解。我在几篇拙作中,已经辨明,和秦可卿私通的不是贾珍,有以下

    几点:

    1.全部《红楼梦》中,曹雪芹笔下,贾珍和秦可卿没有过“面对面”的接触。

    2.秦可卿作为皇家的女儿——“公主”或“郡主”一类的人物,她没有任何理由“主动”(第五回秦可卿的判词:“情既相逢必主淫。”)爱上年纪比她大二十岁左右的“公公”贾珍。

    3.在《红楼梦》第五回内秦可卿的《判词》:“漫言不肖皆荣出”一句中,“荣出”只能是贾宝玉,荣府内只有贾宝玉和秦可卿有过接触。从以上三点,读者自会弄清楚,和秦可卿私通的并非贾珍,而是贾宝玉。

    在这里,我想专对“爬灰”一词,提供一些参考性的解释。“爬灰”一词,在一些“辞典”里,虽然说了是“公公和儿媳之间的苟且之事”之外,还说明“爬灰”一词是一种“俗语”。既是“俗语”,就不能把它的“定义”,定的太死。我在这里叙说一下我所听到的关于“爬灰”一词在生活中运用的情况,供参考。

    抗战期间的1940年前后,我家暂住在豫西的陕州农村。那时,我作为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孩子,我常能听到小伙伴儿们嘴里冒出“爬灰”这个词,究其意,也不外乎在亲族间“长辈另和小辈女”的苟且行为。但绝不限于“公公和儿媳”之间。更有甚者,他们对于男性老年人,不管是谁,稍不满意,就可以加上“老爬灰头”的恶称,而不问其究竟。所以,我觉得“爬灰”一词,不能理会得太死。

    总之,归根结底地说:秦可卿和贾宝玉私通,当然也是“爬灰”之属。他们的作为,正是长辈叔叔和小辈侄媳的“不肖”勾当,书中写得清清楚楚,读者当是能够看得明白的。

    -—一

    我想,在我写过的拙文中,把《红楼梦》书内易于在贾珍和秦可卿

    之间的关系上产生不正确理解之处,几乎已尽数剖析。但近日有人指出:“《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内,用冷子兴的话说:‘……这珍爷那里干正事?只一味高乐不了,把个宁国府竞翻过来了,也没有敢来管他的人。……’这些话里岂不有可能包含贾珍和秦可卿私通之事?”第二回冷子兴的那段话,虽然不能说不可以包含秦可卿和贾珍私通的可能,但那段话中,毕竟也并没有任何蛛丝马迹,能说明贾珍和秦可卿确有“不肖”之事。其实,在《红楼梦》的第六十六回,柳湘莲对贾宝玉说的:“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也可以联系到秦可卿和贾珍。不过,如此分析,未免太“无中生有”了吧。

    另外,我认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每提到一事,如未能明确表达,他必在另一处用另一事加以阐明,这是大家都了解的事。《红楼梦》中,对于贾珍的劣行,书中专有一段加以描绘,第七十五回中的一大段文字,所描述的就是“冷子兴话中”说的那些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