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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3)
    据一些学者考证,在古代,“德”并不是指“道德”的意思,而是指“习惯法规”,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在《老子》一书里,“德”的涵义很丰富,有统治方法,品德,生成万物的本性等意义,有很深的哲学意义。老子说,“上德不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就是最大的德。老子的意思是说,人们无须去刻意追求那些所谓的习惯规范,只需让社会、人事、管理等等自然而然地存在就可以了。在道家看来,生成涵养万物的本性就是德。庄子说:“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之谓德。”(《庄子?天地》)庄子以“生”来解释“德”。道和德是宇宙最根本的物质及其最根本的性质,它们是体和用的关系,德是道的功能展现。《管子》也以“生”来解释德,《心术上》说:“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道以德的形式存在着,道的生长化育的本质是靠德来表现的。老子又说:“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德经》第五十一章)生成万物而又畜养、载育万物是道的功能,道生成畜养万物又不主宰它,不自以为功高而占有它,是自然而然的,这是“玄德”,是最大的德。老子的这种道德观是从宇宙自然来立论的,但它同样涵盖了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因为人类社会也离不开道的德性。

    老子的道德观是自然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统一。道的生长、畜养万物的生生不息的功能本性落实到人类社会,就是仁爱的大善德,仁爱就是让人人都好、人人都能成长、发展,这是道的大善德在社会中的体现,这是社会中人与人关系上的最大的“玄德”,即生生之德。它虽然属于社会道德的内容,但又深深根植于道的功能本性的自然道德之中,自然道德和社会道德在生之大德上是相通的。应该说,老子是无比热爱自然和人类的,是非常入世的,他提出“道”的观念,有现实的针对性,那就是要为当时的乱世找到一条解救之道,是一种以“无事取天下”的积极的政治理论。老子提出的治世之道,有三个要点:

    一、“为腹不为目”“后其身”的圣人人格。老子关于圣人的说法是:“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并作焉而不为始。”(第二章)“圣人为腹不为目。”(第十二章)他心目中的圣人,显然有别于儒家心目中的圣人。儒家推崇的圣人,着眼于“迹”,着眼于“为目”,不实惠也不实用,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而老子推崇的圣人,着眼于“道”,着眼于“为腹”,反对做表面文章。老子认为,天地由于无私而长存永在。人间“圣人”退身忘私而成就其理想。以无争争,以无私私,以无为为。就象大禹八年在外治水三过其门而不入,人民就拥戴他。“上善若水”,一个高尚的人就应该象水那样到别人不愿意去的卑下的地方,忍辱负重,任劳任怨,尽己所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而不与别人争功争名争利,“善利万物而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