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在《史记》中还记载了一个人的光辉业绩,如果这个人帮助君王运筹帷幄成就霸业的话,这个人一定就是能臣,如果这个人喜欢银子,让自己包括家人过上挥金如土豪华富贵的日子,这个人肯定就是翻腾商海的行家里手。
这个人,就是范蠡。
如果,在春秋末期的那个时代,生意场上也有霸主的话,范蠡不愧为霸主之首。
越国重臣范蠡,在帮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成就霸业之后,即悄然离开。带着一家人,隐姓埋名逃到了齐国。临行前,他给另一个功臣文种写了一封信说:“高鸟己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夫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与其处乐,子若不去,将害于子。”
文种不愿放弃富贵,终成剑下之鬼。
范蠡一家离开越国,先在齐国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到了陶地。他认为陶地道路通畅,做生意可以发财致富,于是自称陶朱公,与自己的儿子一起经商,没过多久就积累了丰厚的家资。
在陶地,朱公生了小儿子。
小儿子长大后,陶朱公的二儿子却因在楚地杀人被楚国拘捕了,并以确定秋后处斩。自古以来,凡是家有千金的犯人不会在闹市中被处死,因此,朱公决定派小儿子去探望二儿子,并让他带一千镒黄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朋友活动,救次子不死。
就在小儿子即将出发时,大儿子说:“我是长子,现在弟弟犯了罪,父亲不派我去,却派小弟,说明我是不肖之子。”
说完就要自杀。
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古代人都这么固执?
其母见状就对朱公说:“现在派小三子去,未必能救老二的命,但眼看老大说自杀就自杀,该如何是好?”
不得已,朱公只好遵夫人之命派大儿子前去,并写了一封信要他送给旧日的好友庄生,同时慎重交代:“你到楚国后,把金子送到庄生家,一切听从他的吩咐,千万不要与他发生争执。”
老大到了楚国,依照父亲的嘱咐如数向庄生进献了黄金。庄生收了金子,即告诫:“你现在赶快离开,千万不要留在这里,即使在你弟弟释放后,也不要问原因。”
老大口中答应,但却没有真的离开,而是偷偷留在了楚国,并用自己另外私带的黄金贿赂楚国主事的达官贵人。
呵呵,生意人的特点,不相信所谓的朋友。
庄生由于廉洁正直而闻名于楚国,从楚王至下,对他都很尊重。黄金送来后,他对妻子说:“这是陶朱公的钱,以后全部还给他,千万不要动用。”
庄生找了一个机会入宫见楚王,以天象有变将对楚国有危害为由劝楚王实行德政,楚王于是准备实行大赦。接受了贿赂的楚国达官贵人把这一消息告诉了老大。他寻思,既然实行大赦,弟弟自然可以释放了,那一千镒黄金不就等于白白给庄生了吗?
于是他又返回见庄生。
庄生异常惊讶:“你没有离开吗?”
长子自作聪明地笑,讪笑:“没有,当初我为弟弟的事情而来,现在楚国要实行大赦了,我的弟弟自然可以得到释放,所以特来向您告辞。”
庄生听出了话里的意思就说:“你自己到房间里取黄金吧。”
老大狂喜,暗自庆幸黄金失而复得。
庄生却郁闷也……这样的郁闷的确有点让人恼羞成怒。
他甚至认为这就是老友所教。
让人到了恼羞成怒的地步,后果其实非常严重。
庄生因为遭到长子的愚弄而深感羞愧,他又入宫会见楚王,说:“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议论陶地富翁朱公的儿子杀人后被关在楚国,他家派人用金钱贿赂君王左右的人,因此并不是君王体恤楚国人而实行大赦,而是因为朱公儿子才大赦的。”
楚王听罢大怒,当即下令先杀掉朱公的儿子,之后才下达大赦的诏令。
这下,陶朱公长子傻眼矣。
无奈之下,也只好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家。
这回,他不自杀了?
母亲和乡邻们都十分悲痛,只有朱公苦笑着:“我就知道老大救不了老二,不是他不爱自己的弟弟,只是他从小就与我生活在一起,经受过各种苦难,知道生活的艰难,所以把钱财看得很重。而老三一生下来就在蜜罐子里,哪里知道钱财来得不易,弃之也毫不吝惜,本来我是打算让他去的。老大不能弃财,所以最终害了自己的弟弟,这很合乎事理的,不要悲痛了。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尸首能回来。”
无疑,上述故事进一步表现了范蠡非凡的识人眼力,同时也验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知子莫如父。”
从这则故事里,我们暂且抛开老二杀人偿命、咎由自取不谈,似乎他的最终下场,是庄生要了他的小命;然而,让庄生作此决定的却是陶朱公的长子,这样看来是他要了弟弟的命;但是,他又是朱公在孩子母亲要求下才派去的,可孩子母亲也是出于无奈啊……那么,究竟是谁要了小二子的命呢?
事实是,真正要了二儿子性命的,是朱公。
倘若他真想救出儿子,此前完全可以把利害关系向大儿子讲明,但他只是草草交代了几句。他难道不是在用长子的行为、次子的生命证明自己的眼力吗?
或许,他也如神仙一般认为:天机不可泄露?
这则故事,的确是在说明陶朱公眼力过人,智慧超群。但余以为,真正的失误:却恰恰就是陶朱公同志识人的走眼。从庄生对其妻说此钱“以后全部还给他,千万不要动用”,就可以窥视,这两人应该是肝胆相照的朋友。但是,却因为其长子不舍金钱,或者,就是被其长子金钱愚弄,这毕竟是好朋友的儿子啊,仅仅因为一时的恼怒……就残忍到一定至本可以拯救的生命,被生生消灭?
在这里,所谓肝胆相照的朋友,就一定有沽名钓誉的嫌疑。
我真不敢相信,这陶朱公竟然“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尸首能回来”。他和自己的儿子有不共戴天之仇?余以为,在陶朱公派出大儿子之时,就在考验自己的识人能力。他与庄生自是肝胆相照的朋友,庄生就不会这么小心眼……庄生救的毕竟是陶朱公的儿子,却一定不是某公子的弟弟。
但是,陶朱公错了。
可笑的是,却用“知子莫若父”掩盖其错误。
请记住一句话,慧眼识人者,也有走眼的时候。
陶朱公与庄生之交,即走眼矣。
他们……远不到肝胆相照的程度。
在这个故事中,自以为可以谋定大事的陶朱公,一连犯下两个错误,首先使用大儿子“惜金”之短,大儿子一直跟着他经商,多少也经历过风雨,自有其独当一面的能力,可在大是大非面前,却何以如此弱智?其次,未识所谓肝胆相照朋友的小鸡肚肠。从故事中可以知道,庄生同志尽管品行廉洁正直,其为人却阴狠偏执而狭隘……很遗憾,这一点,陶朱公同志并为识得。而后一个错误更大于前者,如果,能够很透彻地认识庄生,第一个错误完全可以避免。
因为,他此前的确可以把厉害关系与大儿子讲明,他之所以草草交代,其实就是他没有完全认识庄生。从这则故事中,他的确看见大儿子之短处,但是,他一定没有想到庄生的小心眼,小到羞愧的地步。
我不相信,仅仅为了证明自己眼力过人,就会欢天喜地的盼着回来的是自己儿子的尸体,而不是一个鲜活生命的活蹦乱跳的儿子。天下有这样的父亲吗?
这样说,不过是在粉饰陶朱公同志的欲盖弥彰。
在这个故事中,真正应该悲痛自悔的,不是其他人,而正是陶朱公自己。
尽管他的确是智者。
智者,也有走眼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