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那年寒假,我没有回老家过年,一是为了节省来回的路费,二是为了多点时间在学校看书。
虽然决定留在学校过年,但年要怎么过,我还真没有想过,初步打算是照平常的日子过,吃饭、睡觉、看书。
在放假的最后一天,班主任看留得住人留不住心,就擅自作主说:“大家坚持上完上午的课,下午就可以走了。”
班主任的话像一颗□□,一下子就在班级炸开了,同学们兴奋得乱成了一锅粥,根本无人学习。
景明走到我的座位前,问:“主编,今年过年回老家吗?”
我回道:“不回了。”
景明又问:“想好怎么过年了吗?”
我回道:“一天天正常过就行了呗!”
景明没再说话,笑笑回了自己座位。
中午放学后,同学们一窝蜂似的都走了,我也不想待在教室里,就收拾好课本回了宿舍。
午饭后,我正在宿舍和收拾行李的卿颜聊天,大妈家的门铃响了,我赶紧跑去开门。
打开门后,看到金兰站在门口,我有些诧异。
金兰一进门就问我:“思栩,你今年过年不回家了是吗?”
我回道:“对啊,不回去了。”
金兰不容置疑地说:“那你赶紧收拾行李吧,跟我回家过年。”
“啊?还是不要了吧?”对于金兰的邀请,我有些惊讶。
金兰解释说:“我今天来你们宿舍,就是专门来接你的。”
“你怎么知道我过年不回家啊?”我向金兰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金兰说:“景明告诉我的呗!我中午回家把你不回家过年的事给我爸妈说了,我爸妈就让我过来接你了。”
按交情来说,我和金兰的友谊远没有达到可以去她家过年的程度,可是,金兰居然冒着风雪踩着冰冻的路面,一脚一滑地亲自跑来我们宿舍接我去她家过年,真的太让我感动了。
但对于金兰的提议,我还是没有答应。
金兰索性直接把底牌亮了出来:“我爸妈说了,接不到你,我也不用回去了,所以你必须得跟我走。”
我拗不过金兰,最后,便带上书和换洗衣服跟着金兰去她家了。
金兰家开了一家规模中等的烧烤饭店,叔叔阿姨平时都在店里忙,极少回家。金兰带我回去并没有回家,而是先去了饭店。
叔叔阿姨看见我和金兰回去,赶紧让厨师给我们两个准备饭菜。
在我们吃饱喝足之后,趁着饭店里客人少,阿姨大致问了一下我和我家的情况。
之前,金兰已经将我学习成绩好的事告诉了叔叔阿姨,叔叔阿姨在大致了解我后,阿姨嘱咐我说:“思栩,阿姨太忙了,实在没有时间管金兰的学习。金兰这孩子其实挺聪明的,就是不爱学习。放寒假这段时间,阿姨拜托你帮我好好看着金兰,管着她,在学习上多多帮助她。”
我点头答应了阿姨的嘱托。
在我和金兰准备离开饭店回家时,阿姨又嘱咐我们两个:“你们两个在家不要动火做饭,饿了就来饭店。阿姨比较忙,到饭点了不一定记得打电话叫你们来吃饭。”
我和金兰一一都答应了。
最开始的几天,叔叔阿姨不放心我们两个,会不定时地回家抽查我们有无学习,有的时候是叔叔回去,有的时候是阿姨回去。
有一天晚上,阿姨回去后,看到我穿的靴子太薄,就把金兰一双不穿的厚靴子拿给我,还找了一件金兰的旧毛衣让我穿。
阿姨说:“思栩,你的靴子太薄了,会把脚冻坏的。这双厚靴子是金兰穿过的,你别嫌弃,先穿上保暖吧!我看你穿的衣服也薄,出门的时候,把这件毛衣穿身上,也能暖和一点。”
虽然阿姨拿给我的衣物都是旧的,但我还是感受到了阿姨对我的心疼。我没有任何嫌弃,欣然接受了阿姨的好意。
在放假初期,我和金兰确实学习了,叔叔阿姨每次回家抽查都看到我们在学习,对我们的表现很满意。于是在一天下午,饭店客人不多的时候,叔叔回了家,说带我和金兰去吃好吃的,算是对我们认真学习的奖励。
那天,叔叔带我们去了一家很气派的饭店,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进过那么好的饭店,那感觉就像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似的,一切都感觉是那么新鲜。
当我看到服务员对我们毕恭毕敬,一路贴心地为我们服务,我很是局促不安,找不到该用什么表情面对。
我们坐下后,服务员给我们端来一锅汤放在火上,然后又端来一排七八碟小菜,有花生,有咸菜,有小葱什么的。
当时,我不知道那种吃法叫什么,也不知道那是什么饭菜。后来,金兰告诉我,我们吃的那叫火锅,在东北很流行。
那是我第一次吃火锅。
相比吃到火锅,我收获更大的,是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饮食叫火锅。
在后来的日子里,每当我进一家新餐厅,每当吃到新菜品,都会想起叔叔带我吃火锅那天的情形,都会想起来我当时的新鲜和局促。
真的很感谢叔叔当初带我见的世面。
春节越来越近,饭店也越来越忙,叔叔阿姨也就没有时间监督抽查我和金兰的学习了。
金兰本就是个不爱学习的人,没有人监督了,她干脆就不学了。
我认真履行对阿姨的承诺,管着她让她学,可她每次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然后便开始琢磨别的事情,向我问东问西的。
不知不觉间,我就会被她带到别的地方去。
真的好奇怪,我想带金兰好好学习,难于上青天,而金兰把我带到玩的事情上,往往是在不经意间,毫不费力。
那个时候,金兰已经很喜欢景明了,而那个春节,景明却回老家过年了。
金兰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我:“你说景明现在在家干吗呢?如果我打电话给他,你说他会不会接?”
我疑惑地问道:“你有景明家的电话吗?”
金兰回我说:“我有他们村食杂店的电话。”
我又问道:“从哪里知道这个电话的啊?”
金兰说:“景明放假走的时候告诉我的。景明说,如果想找他,打这个电话就成。”
我看金兰实在想给景明打电话,就鼓励道:“你要想打就打一下试试吧。”
金兰拨通了那个电话,告诉老板说她要找景明,老板让她十分钟之后再打过去。
十分钟后,金兰又拨通了那个电话,接电话的果然是景明。
没想到,景明开口第一句问的却是“主编怎么样”。
金兰便把我在她家住的情况和景明聊了聊。
一个深爱着对方,一个知道对方深爱着自己,两个人花着不便宜的电话费聊天,聊的全是不痛不痒的话,双方没有一个人把那层窗户纸捅破。
不过,即便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电话,还是解了金兰的相思之苦,让金兰安生了好几天。
眼看离过年越来越近,有一天我和金兰又去饭店吃饭,叔叔便拿出来两双红袜子,送给我和金兰一人一双,说过年图个喜庆。然后,叔叔又从兜里掏出两张50元的新纸币,给我和金兰一人一张,说是给我们的压岁钱。
那一刻,我感受到的是来自家的温暖,叔叔像父亲一样,表达着他对孩子过年的祝福和宠爱。
我和金兰,在他的眼里,都是他的女儿,没有区别。
对于我来说,50块钱不是小数目,对于从小没有缺过钱的金兰来说,却无足轻重,她拿到钱后,就开始琢磨怎么花,想要买个礼物送给景明。可是,想来想去,也没有想明白景明喜欢什么,最后,金兰决定亲自动手做一件手工送给景明,以表达她的用心。
我发表自己的见解:“要是小儿科的手工,你就别做了,景明应该不会喜欢。要不,你织条围巾送他吧!”
金兰犯愁道:“我不会织啊!”
我自信满满地说:“我可以教你啊!”
金兰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激动,立即拉着我去市场买毛线。
到市场看到毛线后,我也心动了,很想买毛线织条毛裤,替换掉自己身上穿的臃肿的棉裤。
后来,在金兰的鼓动下,我终于忍不住买了织毛裤的深色毛线。
金兰挑来选去,决定要给景明织一条大红色围巾,想象着搭配景明那款白色的羽绒服一定很漂亮。
回到家后,我们两个彻底放弃了学习,开始认认真真地织毛线。
在当时来说,我们织毛线是不务正业,要背着叔叔阿姨偷偷进行,所以每次开工之前,我们都要精心布置一番,让人明面上一看,就觉得我们是在认真学习。
门铃不响的时候,我们那番布置就是摆设,门铃一响,我们会以最快的速度将毛线藏起来,然后又以最快的速度坐在书桌前,装作认真学习的样子。
不过,即便这样,我们还是差一点露馅儿。
有一次,叔叔回家没有按门铃,而是直接拿钥匙开的门。我们两个来不及将毛线收起来,就一股脑儿地盖在了被子下,还没有来得及坐在书桌前,叔叔就进来了。
叔叔大概看出了我们的慌乱,问我们在干吗。
我们两个支支吾吾地说昨晚看书太晚了,所以刚才睡了一会儿,才起床。
我和金兰心虚地站在床边,特担心叔叔掀开我们的被子,好在叔叔相信了我们的话,把给我们买的零食放家里后就走了。
现在想想那时的作为,真是愧对叔叔阿姨对我的信任。
那个寒假,我量着自己的尺寸,给自己织了一条特别贴身特别暖和的毛裤。
金兰先是织围巾,后来突然想到景明脸色黑,围大红色围巾不好看,就转而跟着我织毛裤。
我自己织毛裤时没有忘记分腿,而忘记了提醒金兰,结果金兰织成了一个大红裙子。
金兰织了拆,拆了织,最后啥也没有织成。
期间,金兰又给景明打了几次电话,只是,每次电话接通后,景明的第一句话都是在问“主编怎么样”。
起初,我和金兰都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问题,可景明问得多了,就引起了金兰的不满。
金兰挂掉电话后,在我面前埋怨:“我这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别最后我俩没成,把你俩撮合成了。”
我赶紧撇清关系:“你放心,我不会喜欢景明的。”
不知道金兰是想通了,还是自我安慰:“你俩能成也行,最起码肥水没有流到外人田里。他喜欢你,我不吃醋,他若喜欢别人,我就吃醋。”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我装作很懂的样子,给金兰分析道:“景明是害羞,越是在乎的人越故意不问,问我只是打掩护而已。他电话明明是打给你的,肯定是关心你了,知道我在你家住着,顺便问一下我而已。”
金兰不容我解释:“你不用解释,他喜欢你,我想得通,咱俩毕竟是好姐妹嘛!”
以我当时的感觉,景明不是不喜欢金兰,而是觉得金兰不是最佳选择。也就是说,金兰可以作为一个备选项,如果景明能遇到更好的,金兰就可以ass掉了,如果遇不到,那选项就会变成金兰。
只是,这个感觉有点太残酷,我不忍心告诉金兰。
过春节的时候,金兰家的饭店歇业三天,叔叔阿姨终于有时间好好休息一下了。
当阿姨有时间和我聊天后,拉着我的手和我商量:“思栩,阿姨很喜欢你,想收你做干姑娘。以后不要再叫我阿姨了,和金兰一样叫我妈妈行吗?我一直都梦想有两个姑娘,等我有时间了,带着你和金兰一块儿逛街,身边两个漂亮姑娘,我得多自豪啊!”
凭良心说,阿姨对我真的很好,不是亲妈胜似亲妈,在感情上,我早已将阿姨当成妈妈,可是在称呼上,我却怎么都叫不出“妈妈”这两个字。
当然,阿姨并没有在称呼上勉强我。
在东北,过春节时,小辈们要去父母家里守岁。
除夕当晚,叔叔阿姨带着我和金兰去了奶奶所在的小叔家。
奶奶共有四个儿子,叔叔是奶奶的三儿子,大伯和二伯搬出去住了,奶奶是和小儿子一起生活,我们一大帮人去陪奶奶守岁,去的就是小叔叔家。
在小叔叔家,我见到了奶奶、大伯大伯母、二伯二伯母和小叔,还有堂姐堂哥等,他们对于我这个外来客并没有任何排斥,相反,对我比对金兰还要好,这让我心里特别温暖和安慰。
那个春节,我虽然没有回自己的家,却在异乡感受到了亲人团聚的温馨和热闹。直到现在,我都一直感念叔叔阿姨,感念那给了我爱和温暖的一大家人。
开学之后,金兰不让我搬回宿舍,让我继续住在她家陪她。
那段时间,我们白天一起上课,晚上下晚自习后一起回家。叔叔阿姨知道我们两个天天同进同出,放心了很多。
经历了一个寒假的煎熬,金兰再次见到景明时,对景明的爱更加浓郁了。只是,景明却一改电话里的健谈和热情,反而对金兰冷淡了很多。这让金兰心里很是没底。
心里越是没底,越想知道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地位,越想试探一下。
一天晚上下晚自习后,我和金兰刚出校门没多远,金兰就突发奇想地问我:“如果咱们现在给景明打电话,让他来送咱们回我家,你说他送不送?”
我不解道:“咱们两个一块儿呢,根本不需要他送啊!”
金兰说:“那咱们两个分开,就一个人让他送。”
我担心地问:“你是想让我先回去,让他单独送你吗?”
金兰说:“他现在对我爱答不理的,我打电话他都不一定接,更不要说送我了。这样,我把电话打通,你和他说,你让他送你,你看他送不送。”
我不解地问:“让他送我干吗啊?再说你怎么办呢?”
金兰说:“我就是想看看他会不会送你。我把电话打通,你就和他说你自己不敢回我家,让他送你,他若答应了,我就先走,你站在这马路上等他下来找你;如果他不答应送你,那咱们两个一起回家。”
策划好这一切之后,金兰就跑到路边的插卡电话亭拨通了景明宿舍的电话,然后把听筒递给了我。
当电话那端传来景明的声音时,我心虚极了,嗫喏道:“景明,我是成思栩。”
景明一听是我的声音,显得很兴奋:“是主编啊,你这么晚打电话给我有事吗?”
我按照之前金兰教给我的话术说:“我现在要去金兰家,金兰已经走了,我自己一个人有些害怕,你能送我去金兰家吗?”
景明说:“可以啊,你在哪里啊?”
我报上了自己所在的位置。
景明说:“你站在那里等我一下,我换上衣服去找你哈。”
听到景明要下楼送我,金兰拔掉电话卡赶紧往家赶,生怕景明发现我们两个的小秘密。
我站在马路上等了一会儿,景明便下楼了,看到我开玩笑说:“你们两个是不是吵架了?她怎么把你一个人丢下走了?”
我赶紧解释说没有,然后随便说个理由糊弄过去了。
我是个路痴,往返于学校与金兰家的这条路,我走了n遍,可我依然不记得要怎么走。
我问景明:“你记得去金兰家要走哪条路吗?”
景明告诉我:“去金兰家的路我都走过n多次了,你跟着我,不会走丢的。”
景明将我送到金兰家楼下时,指着七楼一个亮着灯的窗告诉我:“那就是金兰家,灯亮着,证明金兰在家,你上去吧!”
看着黑黑的楼道,我还是有点胆怯:“我上去要是找不到家怎么办?”
景明说:“我在楼下不走,看着你上楼,你要是找不到,就站在楼道的窗前向我挥手,我上去带你找;如果找到了,进屋后闪一下灯。”
当时金兰家楼道的灯有好几层都坏了,楼道里很黑,但是,因为知道景明在楼下,我心里一点也不胆怯不慌乱,很顺利就找到了家。
闪过灯让景明回去后,金兰就开始和我怄气:“你打电话让景明送你,他居然都没有犹豫。现在天天对我冷个脸,我怎么感觉他是喜欢上你了呢?”
我辩解道:“电话是你让我打的,我打了,他送我了,这一切不都在你的掌握之中吗?你怎么还生气呢?”
金兰突然笑道:“算了,他成不了我男朋友,成你男朋友也行。”
我简直醉了:“你的意思是,咱们两个任他挑选是吗?凭什么啊?我傲娇着呢,我可不让他挑。”
金兰的患得患失,完全就是想得得不到,想放放不下的那种单相思心态,虽然我曾给过她无数次开导,可感情的事,既然拿起来了,哪有那么容易放下的呢?
关于金兰对景明的痴恋,最终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景明学习够踏实,学习成绩也足够好,毕业后攻克了司法资格考试,取得了司法从业资格证书。之后,景明找了一位学习优秀、家庭富裕、人脉广阔的女朋友。
再之后,景明和女朋友一起去了北京工作,在女朋友家庭的资助下,他们在北京买了房和车,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金兰不爱学习,经历三番五次的补考,最终总算拿到了毕业证。
金兰毕业后,留在了本地,曾暗恋金兰的一位初中同学联系上了金兰,对金兰展开了追求。
那男生也算是一个小富二代,对金兰也还算不错,双方家长对他们二人的婚姻也很看好。
可是,就在男方订好婚庆公司、酒店,并把请柬发出去后,金兰突然不想结婚了,极其坚决地和男孩分了手。
从小把金兰捧在手心的叔叔,为了这事大发雷霆,狠狠骂了金兰一顿。
金兰赌气,拿着身上仅有的钱,买了车票直奔广东而去。
到了广州,金兰才体验到人生地不熟的艰难,不过,她没有被吓回老家,而是找了份工厂流水线的工作。
挣了一些钱后,金兰辞了工作,开始摆地摊做生意。
再后来,随着生意越做越大,金兰开起了公司,身家一度达到近千万,在广东置办了房产,并买了一辆一线豪华品牌的汽车。
商场经验并不丰富的金兰,突然暴富之后,在投资上胆子放得更大。之后,接连几次投资失败,她又将身家赔了个干干净净,另外还欠了银行几百万。
在这一系列的商场鏖战中,金兰一直是一个人。风光时好过,失意时她异常孤独。
面对银行步步紧逼的催债,金兰万念俱灰。开车上路时,曾放开方向盘,闭上眼睛想要自杀。
上帝并不想收回金兰的命,金兰的车撞在了护栏上,车坏了,人没有受伤。
金兰想:这也算是死过一次了。既然死都不怕,那就好好活着。
当年过年时,金兰没有回东北老家,而是一个人在广东过的年,买了一条鱼一瓶红酒,边吃边喝边哭。
过完年之后,金兰关了公司,开启了打工赚钱还账的日子。
到2017年时,金兰欠银行的钱已基本还清。
历经劫难之后,生活总算对金兰露出了笑脸。
2017年,金兰在工作中有幸结识了一对上海的老夫妇。
那对老夫妇很喜欢金兰,曾一路颠簸坐车去金兰的公司打听金兰的为人及个人状况。当得知金兰仍旧单身时,老爷子亲自上门向金兰提亲,要把自己留学国外的儿子介绍给金兰做男朋友。
金兰知道自己是学渣,所以当老爷子将他留学海外的医学博士儿子介绍给金兰时,金兰根本没敢当真。
后来,老爷子一个越洋电话,把儿子从海外叫回来与金兰相亲见面。
金兰长得很漂亮,口才也足够好,见了人也不怯场,走到哪里都是落落大方。与医学博士见面后,医学博士对金兰很满意,金兰对医学博士也有好感。
于是二人开始谈起了跨国异地恋,并将婚期订在了2017年12月。
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神奇!
无缘的两个人,离得再近,近到天天见面,手也难牵到一起,比如金兰和景明。
有缘的两个人,距离再远,远到海角天涯,也能千里来相会,比如金兰与医学博士。
金兰老家在东北,无论是自己开公司还是给别人打工,她的根据地都在广东,却在工作中有缘结识了一对上海的老夫妻,然后与远在加拿大的医学博士一见钟情。
这个缘分真的是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何止是千里啊?
学渣金兰觉得自己学历智商配不上医学博士,而医学博士则完全不在意这一点;医学博士在意的是,自己只会读书搞研究,对商场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觉得自己在生活能力上配不上金兰,而金兰则完全不在意这些。
在真爱面前,每个人内心都是自卑的。而在缘分来临时,一切又都是无可阻挡的。
医学博士家是上海的,金兰与医学博士的婚礼举办地定在了上海。
婚礼前,我和金兰带着叔叔阿姨在南京步行街逛了一圈,吃饭的时候,我让叔叔阿姨选饭店。
对于我能请叔叔阿姨吃饭,我是骄傲的,一是我终于有机会请他们吃饭,终于有机会回报他们二老对我的恩情;二是我终于有能力请他们吃饭,当我让他们选饭店的时候,我可以不用在意价格。
叔叔阿姨一直念叨着找个小店随便吃点就好,稍微装修气派一点的饭店,他们都不愿意进,担心菜价太贵。
后来,我和金兰选了一家人均138元的饭店,阿姨和叔叔看到菜价转头就走,说太贵了,太浪费钱了。
当年叔叔花自己的钱请我和金兰吃饭,只说请我们吃好吃的,从不考虑价钱。而如今,当我要请他们吃饭的时候,他们首先考虑的就是价钱。叔叔阿姨花自己挣的钱不心疼,花我的钱他们终究是心疼的。
这何止是心疼钱,他们心疼的是我啊!
在结婚前金兰曾问我:“你说景明当年有没有爱过我?”
我反问金兰:“爱过如何?没有爱过又如何呢?不都过去了吗?”
金兰又问我:“如果我家也很有钱,我家也很有人脉,你说景明会不会选择我?”
我叹了口气说:“人的选择是不同的。有的人选择婚姻是基于爱情,有的人选择婚姻是基于事业。你只能给他爱情,而他更需要面包。如果他明明知道不能给你婚姻的情况下,还选择和你恋爱,那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那样你会更痛苦,还不如现在这样,不能给你婚姻,连爱情也不给你,让你断了所有念想,然后大家互不牵扯各生欢喜。”
金兰说:“我这次是真的要告别过去,开始全新的生活了。”
我点点头:“一定要幸福。”
我们都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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