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旳今年二十三,是个腰肥体圆长相魁梧的七尺大汉,当他进入战场,双臂挥舞之间烈风阵阵,一双大锤被他舞的密不透风,等闲人根本无法近前。
这样的体格和招数,已经昭显出他并非出身贫民,他自幼长于镖局,从小就压着镖天南海北的走,后来在西成遇见了喜欢的人,因此定居。
后来西成内乱,他趁势而起,摇身一变从后嗣不得参与科考的商户贱籍,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征西大将军,手下一年内就集结了三万余人,占据城池,每天饮美酒,与美人同乐,过得好不逍遥快活。
可惜好景不长,好日子才过了几十天,朝廷就派兵来打他了。
从朝廷围城的坐立不安到如今的心情复杂,方旳心情的转变只用了十天,放在十天前,他想破头都想不到最后竟然是他赢了。
而且他还杀了朝廷五千人啊
方旳越想越觉得高兴,干脆他去将自己的狗头军师方鼎和也叫来了。
方鼎和是方旳堂弟,也是方家曾经的账房,读过几本书,比方旳这个莽夫聪明多了。
方鼎和一进来,看到方旳就夸张的跪地行礼,道“恭喜大王贺喜大王啊大王赢了此战,叫军中诸人气势大涨”
他也没读过正儿八经的书,所以平时就按照话本小说中的称呼与礼仪对待方旳,方旳还挺受用的。
毕竟被人跪地行礼,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会让人误以为自己成了坐在皇宫中的那位皇帝。
方旳享受完高高在上的感觉后,装模作样的将方鼎和扶起来,握着方鼎和的双手,问道“鼎和啊,你说咱们把朝廷的兵给打了,之后朝廷是不是会派更多人来”
方鼎和一愣,难道不是打完一次就完了吗怎么还有下一次呢。
后来他一想,那些话本中说大将军会有好几场大胜的战,这说明正常打仗也是要打好几场的。
“是啊是啊,朝廷肯定会再派人来,大王可万万要保重身体,等朝廷大军再来,全赖大王破敌于城下了”
方鼎和一通吹捧,听的方旳十分舒适,但他也不是个二傻子,朝廷在方旳心中还是很强的,他到现在也没忘记那天他从城头向下看,那无穷无尽般的朝廷大军。
想想朝廷的长刀烈马甲胄,再想想自己这边的破铜烂铁,方旳觉得不能再在这座城里呆着了。
“为兄确实有心再斩敌,但是近几日,城中兄弟都跟为兄说,吃的喝的美人美酒都不够了,还有当日守城,用尽了这城中兵库内的东西,要不,咱们去别的城池看看”
去别的城池方鼎和眼睛一亮,忙不迭的点头,他在这座城也呆腻了。
好看的小娘子要不就已经被人抢了去,要不就是逃走了,剩下的就是已经腻歪的那么几个,如果能换一座城,就可以换更多美人了。
曾经家穷,娶了个母老虎,天天管着他的方鼎和,就想日日当新郎,现在这个目标已经达到,他自然要好生享受。
说到小娘子,方鼎和还真知道一个好地方。
“去别的城池当然使得大王,不如咱们去紫罗县吧,听人说,那边山上有个什么纺织厂,里面都是貌美如花的女子,而且紫罗县是朝廷一个公主的封地,肯定非常有钱”
“公主”方旳听到这两个字就有点儿眼睛放光了。
方鼎和立马明白族兄的想法,拍马屁的说道“没错,听说还是个十分貌美的公主,像大王这样雄姿大略之人,自然应该配上个公主当主母,这才叫天造地设呢至于现在那糟糠妇,到时候在后院放着,就算大王你情深了想必她也不敢说什么。”
方旳已经开始傻笑了,他想起来了,他这个族弟才是真的色中饿鬼,自打进了城,天天往府里抬新人,原本的妻子被他打发到后院做浆洗妇人。
方旳对妻子没那么狠心,他想皇家公主,肯定善解人意,他娶了公主,再养着妻子,应该也没事。
“好那就去紫罗县不过这城里还有太多吃白饭的人,既然咱们要走,就把那些路上吃白饭的人杀了吧,留在城中,也不过是便宜朝廷。”赢了朝廷后的方旳已经得意忘形,朝廷都不是他的对手,这天下他都可去得,那些不听话的,自然要杀了,以彰显他的威风。
一句令下,城中当日火光冲天,悲鸣不止,被关押在大牢的城中士人,他们不愿臣服乱民的亲族,都被杀了。
血染透城池的一片天,乱贼弃城后又屠城的事传遍天下,引来轩然大波。
而方旳还领着他比恶匪还要可恨的手下,往紫罗县的方向去了,此刻的他并不知道,往紫罗县去的路,就是通往他死期的路。
方旳屠城的事传到薛满堂耳中时,乱贼离紫罗县只剩一天路程。
薛满堂派出的斥候甚至已经传给她方旳准确的位置了,这个莽夫没打过攻城战,闭着眼睛带上几天粮食就领着人来攻城了,真不知道当初他是怎么占下麦城的。
麦城,便是被方旳屠戮的城池。
之前薛满堂并没有仔细了解过方旳这一支三万的乱民,她只是知道个大概,甚至她原本以为这支乱民队伍不会存活超过一年。
现在她了解了所有,这叫她心中怒火中烧。
薛满堂一把将前线传来的情报撕了个粉碎,气得她恨不得拎上刀就将方旳的头颅砍下,挂在城池上三天三夜
尸体要焚烧,叫所有人来看,就像当初沈罗珏对罗安寨的土匪时一样
“气煞我也本是这世道对他们不公,叫他们不得不反,但他们反了之后,就去压迫更为弱小的人所行所为,与蛮夷无两样薛林竟然放了这么一群非人之辈,他这个注定遗臭万年的罪人”薛满堂越说越气,“不等了,我们先出击”
看斥候送来的情报,可以说方旳带的队伍处处是漏洞。
他不懂得排兵布阵,不懂得如何正确的安营扎寨,一路行来粮食随便吃,晚上巡逻的人懈怠异常,好似他们不是来攻城的,而是去粮仓搬粮的
薛满堂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薛林是怎么输给这么一群人的,还送了五千条性命出去
秦九龄倒还挺冷静,屠城对她造成的震撼并不大,她自小就在边关长大,见惯了人间地狱的景象。至她曾经也差点儿成为地狱中死亡众生的一员。
但没有震撼,并不代表她不愤怒,她看薛满堂气的喘粗气,上前拱手道“娘子,待大败乱民,某请娘子将首恶诸人,处以凌迟之刑,以儆效尤。”
薛满堂闻言点头,她面上表情已经冷静,眼中却难掩怒火,“边关外族,蛮夷鼠辈,行非人之事,吾辈当除尽恶人大庄子民,与我同为一族者,行蛮夷之举,亦当除尽点上五千人,与我夜袭敌营”
“五千是不是太少了”敌人虽弱,但那也是三万人,五千人去打三万人,差距太大了些吧。
薛满堂恨不得将所有人都杀了,但她很清楚,现在不能这么做。
“除首恶外,降者不杀。”这话是在战场上喊出来的,实际上后续秋后算账,有一个算一个,都跑不掉。
只是在战场上,不能嚷嚷着将所有人都杀了,那会激发对面的求生欲,三万人如果都爆发出求生欲,仗就难打了。
“是”
看着秦九龄快步出门,薛满堂唤人过来,命人为她披甲。
薛岑竹最近炼出的步人甲结实是结实,就是穿起来太繁琐,着急出门必须有人帮着穿。
秦九龄骑上马就往城外跑,秦盟带着所有府兵在城外扎营,这两个月,沈罗珏在定安和紫罗,统共就养了五千兵,这次全给薛满堂带来了。
不是她不想多养,是她只有这么多名额,多了很容易被人参一本,沈罗珏还想着从庄帝手上要好处,没打算现在举反旗,成为众矢之的。
因为兵少,钱多,所以沈罗珏给她的兵配置的武器装备都非常好,比如利用定安的商人,她硬生生配齐了一支五百人骑兵。
但除了玄甲卫中有二十人人马均披甲外,其余都只是普通骑兵,人马所披之甲,还是最近薛岑竹炼钢后才配上的。
马是真的贵,养马更贵。
残阳下,薛满堂骑着踏云,领着五百骑兵奔向乱贼驻营之地,乱贼人多,步行缓慢,所以要行一天,他们轻装上阵,两个时辰便到了。
入夜后,她们终于到了地方,在稍远点的地方停下,薛满堂命人原地休整,待夜深后再攻营地。
大家停下,薛满堂派出斥候警惕对面发现,因为烧火容易引起注意,他们没有点火,啃着干粮,就水下肚,静静等待天黑。
说起来,这干粮味道真不错,比边关的干粮硬的能把牙硌掉的馍好吃。薛满堂一边嚼一边想,拿油炸面,也就公主财大气粗,能这么好的干粮。
在等待中,明月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