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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有贵人相助,漂亮事做得更圆满(3)
    ■5.先满足他人的愿望,再达到自己的目的

    心理学家卡尔·罗吉斯在《如何做人》一书中写道:

    当我尝试去了解别人的时候,我发现这真是太有价值了。我这样说,你或许会觉得奇怪。我们真的有必要这样做吗?我认为这是必要的。在我们听别人说话的时候,大部分的反应是评估或判断,而不是试着了解这些话,在别人述说某种感觉、态度和信念的时候,我们几乎立刻倾向于判定“说得不错”或“真是好笑”、“这不正常吗”、“这不合情理”、“这不正确”、“这不太好”。我们很少让自己确实地去了解这些话对其他人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善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们,过分地强调自我的标准。在人际关系中,人们遭遇了太多的争论,造成太多心与心的嫌隙。在那些以自我为中心的争论中,我们竭尽全力保卫那些不全面、不成熟的标准。一场狂风暴雨的唇枪舌剑过后,我们得到的仅是“心乱”,失去的却是“亲密无间”,此外,我们还能得到些什么?在过后的日子里,我们发现那是嫌隙与隔膜。感谢上帝,我们因此又多了一个“敌人”。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有更多的机会锻炼我们那“锐不可当”的口才。

    卡耐基极为悲观地说:“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如果赢了,还是输了。”在争论中没有胜者,所有的人在争论中都是失败者,无论他愿意与否,十之八九争论的结果都只会使双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绝对正确,或者即使感到自己有错误,却也绝不会在对手跟前俯首认输。在这里,心服与口服无法达到应有的统一,人的固执性,将双方越拉越远,到争论结束时,双方的立场已不再是开始时的并列,一场毫无必要的争论造成了双方可怕的对立。所以,天底下只有一种能在争论中获胜的方式,就是避免争论。

    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如果你老是抬杠、反驳,也许偶尔能获胜,但那是空洞的胜利,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好感。”

    在争论中有理,但是想要改变别人的主意,就显得太徒劳了。因为从人称自己是万物之灵的那一刻起,其个性似乎就已犯了同样的毛病,一种自我优越感、自我权威感在内心、在头脑、在全身滋长着,并借着社会心理的奥妙遗传,一代代地继承了下来。当能够承认自己错误成为一种难能可贵的、可供称赞的美德时,那一种优越与权威便在社会上取得了其普遍的地位,并因而在体内确立了其支配地位。

    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将廉颇的负荆请罪、李世民的善于纳谏千古传颂。认错这一简单的行为,在现代人的心中,有何等重要的分量。这难道不能说明我们缺乏足够的勇气去推翻那个心中的自我权威,进而消灭多余的自我优越?我们心中有一种毁灭的冲动,却冲不破那一层古怪的心理障碍。

    在热闹的争论中,也许我们会变得孤立,当所有的人不对我们表示好感的时候,我们就会有“人多时候最寂寞”的悲凄。佛祖释迦牟尼来到我们的面前,告诫我们:“恨不消恨,端赖爱止。”争强激辩绝不可能消除误会。所以,我们不再固执,我们准备抛弃争论,重头做起。

    但我们犹豫了。纽约联合国总部内似乎永不休止的辩论,让我们再一次怀疑自己做出的决定是否正确。佛祖永远不会了解那些辩论对人类的重要性,因为他生活的是另外一个纯爱的世界。作为世人的我们,无法对此熟视无睹。我们在迷惑中,习惯性地准备重新拾起争论的大棒。

    然而,当我们进一步思考,并发现把自己与联合国相提并论时,我们便不禁哑然失笑。个体与集团各自有其很大的特殊性,莽撞的类比往往是荒谬而毫无意义的。当我们正在探索日常生活中的为人处世时,却一再顾虑联合国这一庞大的特殊组织,无疑是毫无道理的。

    所以,让我们回到平凡的生活中来,听一听林肯是如何斥责一位和同事发生激烈争吵的青年军官的。

    任何决心有成就的人,决不肯在私人争执上耗费时间。争执的后果不是他所能承担得起的。而后果包括发脾气,失去了自制。要在跟别人拥有上等权利的事物上多让步一点;而那些显然是你对的事情就让步少一点,与其跟狗争道,被它咬一口,倒不如让它先走。就算宰了它,也治不好你被咬的伤。

    是的,我们承担不起后果,所以我们宁愿在一定基础上做出让步,以避免争论。

    如今,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已经下定决心尽量避免争论。然而,麻烦的是,我们并不太明白我们应该如何去做,这样子是有可能遭到自我优越与自我权威的反攻倒算的。

    所以,我们要学会承认自己也许会错。苏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诫门徒:“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我们试着用这么一种句式:“唔,是这样的!我也有一种想法,不过也许不对,我常常出错,不过希望我被原谅,啊,依我看,这是……”结果,我们在任何场合下都畅行无阻,因为没有人会反对你也许不对的看法。

    所以,在承认自己错误的同时,我们便已备下了灭火剂,但这也许并不够,因为灭火剂也会有“失灵”的时候。所以,我们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指出对方显然是错的地方时,不得不讲究一个适当的方式。

    19世纪英国一位叫查士德·斐尔的爵士对他儿子说:“如果可能的话,要比别人聪明,却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聪明。”

    300年前的伽利略说:“你不可能教会一个人任何事情;我只能帮助他自己学会这件事情。”

    所以我们必须以若无实有的方式开导别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他忘记的。因为不论你用什么方法指责别人,只要你告诉他他错了,他就绝不会与你善罢甘休。因为,你直接打击了他的智慧、判断力、荣耀和自尊心。他绝不会改变他的想法,他只想反击。即使你搬出所有柏拉图或黑格尔的逻辑,也改变不了他的看法,因为你伤了他的感情。在日常的琐事中,支配人们行为的往往不是理智,而是感情,所以我们开始尊重对方的意见,并不直截了当地指出他错了。

    我们已经有了一些不必要的争论,从一些方面来分析,确实是做到了。我们千言万语地要求人们推翻心中的自我优越与自我权威,我们自以为自己已经做到了这一点。然而在后来的行动中,我们一直假定自己是对的,而对方是错的,我们一直以一种正确者的高姿态在谈论其实我们也可能有错的事情。因而,现在我们不得不先承认自己是错了。在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永远是正确者,我们也有错误的时候。

    所以此时,我们不再面临任何的障碍,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用来迅速而热诚地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比起为自己争辩要有效和有趣得多。

    避免争论,我们赢得了好感,在人海中,我们不再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