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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姜城只给我来过一通电话,就在我看完即墨言给小之求婚的娱乐新闻之后。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说刚喝了些酒,想着和我说声圣诞快乐。我如他远方的妻子,期期艾艾地问,姜城,你是否一切都好,什么时候回来。他一一作答,然后琐碎事情交代了几句,就匆匆挂了电话,心中顿时觉得空荡荡的,北风因此穿堂而过,残留了一腔的冰凉。之后又接到即墨言的电话,他未开口,我就先祝他得偿所愿。

    他愣一会,问,不是又上电视了吧,这次还多谢你,明天我请你吃饭。

    我不允,你将我的名声都毁了,人人都以为我被你抛弃了,现在正是风口浪尖的时候,盯着你的人到处都是,我再跟你去吃饭,晚上报道又不知道要怎么写了,你就好好陪着你的流浪歌女去。

    这破地方没什么事好播了,就找我的麻烦,那这顿饭就欠着,等以后他们有新话题了,我再请你。

    我听罢就笑,到时候你恩爱缠绵深陷情海,哪还会有多余心思挂记我。你若真想谢我,蔷薇的事上些心。

    他听完,答,按理说我这广告已经打了有七八天了,怎么会任何消息都没有——甚至连见过她的人都没有,何慕生是否记错地方了,或者会不会有可能,其实她根本没有来这里?

    若真有那么多线索,也不用这么麻烦了,总是只能听天命了。

    世事种种,错综复杂,似乎一直被人暗中操作着,起始因果,由人不得。有时回望过去,面对那失去的人事,会不禁想,如果当初不这样,是否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只是已成之事,不管给你多少次重来的机会,都无法更替最后的模样。

    天禾镇在大地图上是无法找到的,它在连绵起伏的群山之中,形状似一朵没有盛开的莲花——这些都是何慕生告诉我的。他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从有记忆开始,就只认为一个叫蔷薇的女童,幼时的蔷薇长的不漂亮,头发枯黄没有光泽,又缺了门牙,皮肤干燥发黑,同样的无父无母,当时除了何慕生,没有人会想到,长大后的蔷薇会如此的明艳动人,而这个天禾镇引以为豪的美人,却在某一个清晨独自离开,不告而别,自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她。包括她的情人何慕生。

    因此我想,她未必爱着何慕生。年少时候纯美的爱恋,有时不过只是一场没有理由的依赖,只是觉得身边需要这样一个人,笑得明媚伴我左右——但由始至终都没有想过会和这个人白头到老——这样的人,最温暖也最容易舍弃。

    他曾以为,会与她一生都这样度过,月明星稀,山间夜风。

    但毕竟以为只是以为,离别悄然来临,不容分说。

    在很久以后,我才领悟,有时候,一别就是一生,并且我们在不经意中,会遇见无数次这样的离别,正是这些散场的过程组成了我们无奈的人生。

    即墨言自从圣诞节与小之在一起后,还果真定下性来,耐心温和地经营这场他期待的恋情,小之性情冷漠,有时一整天都不说话。但即墨言爱起来也这般认真,一心投她所好。曾经的姑娘看到小之豪无妆容的寡淡面貌,心中更加不甘,总想着,到底什么地方不如她,并私下里诅咒,她很快就被抛弃——她们的即墨言很快又会变回不羁的浪子,那才是她们爱着的即墨言,而不是现在这样,鞍前马后小心翼翼伺候别人的痴情种。而那些躲于附近抓拍的小记者只跟了三天,就觉得已没什么吸引人眼球的东西了,不过是平常恋爱的模样,于是大篇幅的报道转移到某电影明星与富商的感情纠葛上。

    没了记者的盯梢,即墨言着实松了口气,又大大方方地带着小之来我店里了。小之最喜欢的花竟是用来点缀装饰用的满天星,原因是看上去像雪。事实上,我并不喜欢她来店里,因为小之怕暖,她一来,我就得把花房的暖气关了,否则她说会透不过气——我是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这么不畏严寒,或者是钟情于严寒的。即墨言这么爱她,自然顺着她,甘愿陪她一起受冻,我抱着热水袋,望着他冷得发白的脸,纵然都是这样的,即墨言亦不例外。但他与小之的恋情,遭到他父母的极力反对——他们不管他和庆诃哪家姑娘谈情说爱,只是不能是这个来路不明的流浪人。即墨夫妇在庆诃算是体面的人物。先前我是不知晓的。他随心所欲生活这么多年,想来也是因为父母的骄纵放任。

    直到有天夜里**点,他来敲我家门。

    十分狼狈,只穿了件灰蓝色的衬衫,脸色惨白瑟瑟发抖,宋小眉,我没地方可去了。我自知他是爱得苦了,心中一酸,让他进屋。他快步进来,带着一股深沉的寒流。

    我父母死活都不答应我与小之在一起。他捧着热水,说话还是止不住打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一生气就走出来,什么都没拿。

    你不是帮小之租了豪宅。

    她不让我在她那过夜,门都不给我开。我实在冷得没办法,又不想勉强小之,所以只能来你这,幸好还能来你这,我饿死了,你帮我煮碗面。他在我面前,大少爷脾气展露无遗。我看着他,说,真没想到你也有今天。然后起身走进厨房。

    他连汤带面吃下了一大碗,脸上才有些气色,饿的时候果然吃什么都香,连你煮的面都比大厨做的好吃。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走一步算一步,他们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不会拿我怎么样,我爸妈很少管我这些事,但就是不同意我和小之在一起,说我丢了即墨家的脸。可是小眉,我对她是真心的,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未碰见一个我真正想和她永远在一起的人,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了,好不容易遇见了,我真正不想错过。

    他说着,电话响。他的父亲恼怒,吼声从听筒中钻出来,我都隐约能听见:你要继续和那个流**厮混,就别给我死回来了。他倒是一脸无所谓,说,不回来就不回来,没事别打给我了。说着,掐断了电话。

    为了小之和家里闹成这样,值得么?

    感情上的事,只有是否愿意,何来值得一说。我过往一定是负了太多人,如今才路途坎坷。宋小眉,我家是回不去了,以后只能投靠你了,幸好当初房租交了一整年的。这次我必定不会屈服的。我所有的人生,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我不想连同与我过一生的人,都是他们安排的。

    将近年关,虽然茫茫白雪,庆诃已开始喧哗起来,夹杂着零零总总的爆竹声。我们总会不自觉的去羡慕别人的生活,心中常会有这样的念头,便是:如果我是他就好了。因此总是忘记了,不会事事无懈可击。即便是真的给你别人的生活,当你真正开始面对别人不得面对的困难时,你又会想念自己过往单纯甜蜜的平凡生活,人生本就是一个矛盾的过程,命运冥冥中早已安排好一些的悲苦离散。

    自从即墨言离家出走,来我店里打工赚钱之后,花店的生意前所未有的红火起来。我反倒仿佛成了有钱人家的独女,坐在店里每天悠闲的吃何慕生时不时送来的曲奇饼干。起初,我以为即墨言不过是一时冲动,必定是吃不了这样的苦,很快会放弃,回他的大房子继续过他少爷锦衣玉食的生活。但这次我想错了。他负尽天下姑娘,却唯独痴心对他冷漠的流浪歌女,一旦痴心,死都不怕。电视中关于蔷薇的广告,因无法支付高额的广告费而停播,他始终记得对我的承诺,吃了晚饭就天寒地冻的出去发寻人传单——如今他剪短了头发,穿普通的着装,在人群中穿梭,人们自然不会把他和那个花花公子联系起来。我有时候看着他,渐渐地会觉得,他已不是我记忆中的即墨言了。桃花眼,长发过耳,高大而又俊朗,他一笑,春天就来了。这样的场景越来越远。他变成了为爱受苦的旅人,赤足踏入浩瀚情海。

    然而小之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给予即墨言同等的回应,她很少笑,默默看他独自忙碌,从不帮忙——我总与她说不上话。但毕竟感情这件事情,旁人是如何都看不到最真实的面目的。她常常搬着椅子坐在门口的雪地里,抚摸戒指上的蝴蝶,然后唱歌,唱的总是同一首:思念才是不败的莲花……那些你曾对我说过的情话……在我死去的心里逐渐融化……之后是一些深远的吟唱。我听她唱歌,会觉得其实她离我们十分遥远,因此我私下心中会觉得好奇,这样的歌女,究竟曾经来自于什么样的地方。

    即墨言送了些剩下的满天星给小之,然后微笑着静静地看着她——像所有看到情人的寻常男人一样,目色温柔甜蜜。他问:小之,为何我会如此爱你?

    小之淡淡地看着他,不笑,即墨言觉得她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她说,等庆诃城的雪化了,我就要走了。这是她第一次说出了最悲伤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