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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接人用摧”:(6)
    “无名”固然可一劳永逸地解决“名”可能导致的诈伪的问题,但在荀子看来,“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而“名”也是“欲”之一种,好荣恶辱,乃是人的自然反应,由此看来,根除人对于名望的欲求,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设想。无论是“无名”主张,还是“见侮不辱”的说法,都不可能在根本上解决“名”所带来的上述问题。何况,从他关于“君子小人之分”的论说看,“名”本身尚有一种劝勉人向善的功效。在他而言,“名”欲既不可去,也不必去。

    其实,立“名”可能导致的负面后果,荀子在标榜各种“名”以进行劝说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并力图避免。这一点,体现为他不厌其详地反复强调并对照支撑各种“名”的行为方式,意在使人们明了君子何以有“君子”之“名”,从而劝他们行其“实”然后享其“名”。他对于由“名”生“伪”的问题的关注并不止于此。除明确各种“名”所对应的“实”,他还专门讨论了“诚”的问题:

    君子养心莫善於诚,致诚则无他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变化代兴,谓之天德。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亲,不怒而威。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於心,见於色,出於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类至,操之则得之,舍之则失之。操而得之则轻,轻则独行。独行而不舍,则济矣。济而材尽,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此节中,关于“诚”之意,历来注家意见不太一致,有必要略作澄清。杨惊释“诚”为“无奸诈”,颇受质疑,但从苟书中“诚”的用法看,杨注其实比较贴切。《不苟》日:“诚信生神,夸诞生惑”。“诚信”与“夸诞”对举,文意显然。又,《乐论》言“著诚去伪”,“诚”之意更明。因此,荀子关于“诚”的用法实际上很朴实,不过指“实也,谓无虚伪也”。另,“慎其独”的说法,又见于《礼记·礼器》、《大学》、《中庸》。郑玄注《礼器》“是故君子慎其独也”,日“少其牲物,致诚悫”,故“慎独”即“诚独”。此说也适合于解释荀子此处所谓的“慎独”,而“独者,人之所不见也”。从前面关于“诚”和“慎独”的辨析来看,本节引文对治由“名”而生“伪”(诈伪)之弊端的用意极为明显。荀子反复以“天地”喻“君子”之“诚”,意谓二者皆有“常”。一人“诚”与否,于他人所不见之时表现最为真实,唯能时时事事显现其“诚”,斯可谓有“常”。人见则行“道”,人不见则从其欲,不过是沽君子之“名”,实则为“伪”,所以荀子说“不诚则不独”。所谓“不独则不形”,“形”即“形见於外”,但也应以“常”论,人见则“形於外”,人不见则否,不可谓“形”,故郝懿行日“形即形此独也”。沽名钓誉者,“心”虽知礼义,也“见於色,出於言”,但由于其只求“名”而无意于专_修身,时为之,时舍之,反复无常,故“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荀子论“君子”,不离“政事”;且其所谓“君子理天地”,意指“君子”能辨治人群、万物,而修身为始,因此,荀子将“诚”与“政事”联系并不奇怪,相反倒进一步表明“诚”之重要。“诚”意味着无“伪”。“伪”虽主要是对外在行为的评价,但其根源在内,故荀子讲“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他事矣”。在他看来,只有专一于“仁”、“义”之类,“独行而不舍”,才能将德行刻镂于身,“长迁而不返其初”,成为真正的“君子”。所以,荀子屡言“诚”,又讲“慎独”,目的正在于劝人专注于修身;而其特别揭示“诚”之重要,乃在于产生“伪”的可能——毕竟,无“伪”则无所谓“诚”。“诚”主要是针对由追逐声名而产生的“伪”的现象或可能性而提出,这在《儒效》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故日:贵名不可以比周争也,不可以夸诞有也,不可以势重胁也,必将诚此然后就也。争之则失,让之则至;遵道则积,夸诞则虚。故君子务修其内而让之於外,务积德於身而处之以遵道。如是,则贵名起如日月,天下应之如雷霆。故曰:君子隐而显,微而明,辞让而胜。这就明确指出,“夸诞”或伪饰,不可能让人享有“贵名”;真正的“名”,只能出于“积德於身”,这也就是荀子所说的“敬其在己者”。

    所以,荀子标榜“名”,最终还是落在劝人诚意于修身、专一于礼义。这一点,不仅从其斥各氏“贱儒”、贬“俗儒”可见,也表现在他关于“名”的层次的讨论上。如其论“小儒”,即谓其“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情性,然后能修”;及论“大儒”,则许之以“志安公,行安修”,正与其谓圣人“行礼要节而安之”相类。这里“忍”与“安”的区别,正体现了二者修行上的差距。不过,“忍”也是某种“诚”,只是未达化境。

    总的来看,荀子立各种“名”以劝人学行礼义,同时又恐人因追逐声名而流于诈伪,所以一方面勉励人追求更高的、内在的“名”,另一方面也反复强调“诚”。其论说实可谓用心良苦,并表现了某种执着。虽然注意到由标举“名”而生诈伪的可能性,荀子并没有转而反对“名”,而是试图以“诚”正“名”,竭力保障“动之以名”作为一种劝说策略的效力。因此,他恐怕会同意顾炎武以下的说法:

    名之所在,上之所庸,而忠信廉沽者显荣于世;名之所去,上之所摈,而怙侈贪得者废锢于家。即不无一二矫伪之徒,犹愈于肆然而为利者。《南史》有云:“汉世士务修身,故忠孝成俗。至于乘轩服冕,非此莫由,晋、宋以来,风衰义缺。故昔人之言,曰名教,曰名节,曰功名,不能使天下之人以义为利,而犹使之以名为利,虽非纯王之风,亦可以救积污之俗也。此处评以“名”诱人“非纯王之风”,或许也不太出荀子意料之外。不过,从其“曲得所谓焉,然而不折伤”的“谈说”立场来看,他大概会辩解说,就礼义而言,他降低的是内在的根本动机而非外在行为的标准,而礼义,归根到底必然是形之于外的“道”。4.3昭之以灾祸对“名”渴望,固然是深植于人性的一种欲求,不过,当自身的安全难以保障之时,“名”似乎就显得可有可无,甚至是某种奢侈物。这一点,在乱世尤为突出。战国之世,“古今一大变革之会也”,在位者“一令出而生民即趋入於死亡”,孟子谓之“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是一个人祸惨绝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大多数人首先关心的问题,很可能是如何全身避祸。即以庄子之旷达,也难例外,刘静修就曾谓其“失志於当时而欲求全於乱世”。荀子其时,秦统一天下日近,战祸越演越烈,“避祸”就更成为人们的现实考虑。以他的“谈说”倾向和一贯的现实态度,当然会从避祸全身的角度展开劝导。

    避祸全身不仅是人的一种本能,也有传统上的价值支持。《孝经·开宗明义》即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宋邢爵正义日:“言为人子者,常须戒慎,战战兢兢,恐致毁伤,此行孝之始也。”儒家主“孝”,谨慎避祸自有其伦理上的依据,在此意义上也就可以理解孔子所以言“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乃在于“君子之持身不可变也,至于言则有时而不敢尽,以避祸也”。故苟子日:“人也,忧忘其身,内忘其亲,上忘其君,则是人也,而曾狗彘之不若也。”其言之激烈,远过于孑L子,甚至以“重身”谈人之为人。

    对荀子来说,“避祸”之重要,首先还不在于它是一种为特殊时代环境所强化的“人性”需求,而是因为他注意到人们轻视祸患的背后可能隐藏的意气之私: